第211章 買回來了的車
“我……我沒想到他居然是那樣的人,我還以為他是我以前認識的楊不悔。”
小晴抿了抿嘴,很是委屈地低下了腦袋,她以為這個楊不悔還是以前的那個同學,那個敦厚老實的楊不悔。
但是沒想到居然變了這麽多,變成了人販子的同夥,不過具體什麽情況她就不清楚了,因為那時候她就已經昏迷不醒,渾渾噩噩,什麽都沒聽到。
可是這又不能怪她,誰知道一個人的變化能夠這麽大?幾年不見就判若兩人呢?又不是過了好幾個世紀。
“時代在變化,誘惑又那麽多,人會變化很正常,不僅僅身體上的成長,心靈上的成長也有。就像我一個多星期前是一個窮光蛋,現在呢……”
“現在還是一個窮光蛋!嗤!”
小晴沒忍住笑了出來,打斷了鄭凱的侃侃而談,他正打算給她講人生大道理,可是聽到她這麽說那就沒這個想法了。
頓時整個臉都拉下來,冷了許多。
“我開玩笑的,我們關係這麽好,你不會介意的吧?”小晴腆著臉訕笑著說,畢竟麵前的人雖然是個窮屌絲,但是現在可是他的債主啊,惹不起惹不起。
“當然不會介意!”鄭凱很是隨意地說了句,然後雙手就鬆開了,原本被他抱著的小晴就突然懸空,然後受不了重力的牽引落在了地上。
“你這家夥怎麽這樣子啊?”她揉著生疼的後臀沒好氣地盯著鄭凱質問道,鄭凱這把她摔的後麵都快扁了。
鄭凱沒理會她,拿出了手機,打開計算器自顧自地按著。
“現在你一共欠我7500萬,500萬這個零頭就不用了,我估計你得給我幹好幾輩子才能還得清。”
“7500萬?我什麽時候欠你這麽多了?你這是敲詐吧?”
小晴聽到這個數字頓時傻眼了,7500萬啊,那是7500萬,不是750萬啊,真的得像鄭凱說的要還幾輩子了。
可是她不記得自己花了鄭凱這麽多錢啊!鄭凱這是敲詐,仗著救了她一命就坐地起價了。
“沒有敲詐你,三張尋蹤符的價錢就是7500萬,和美顏丹類似的東西,不然你以為我怎麽找到你的?換做是別人,鬼才能夠知道你去了清源丘還有被這女人帶走。”
鄭凱瞥了旁邊被警察拷住手的林媚一眼道。
這女人可是讓他多浪費了兩張尋蹤符呢,可真的不好找,沒想到後備箱裏麵居然還有隔間,差點就被她陰了一把。
還好咬牙買了尋蹤符,不然他可就丟人了。
而現在丟人現眼的也就隻有林媚了,一臉的氣憤地望著鄭凱,如果不是鄭凱的話,她做的這一切都不會被發現的。畢竟她可是把所有的事情都安排的妥妥當當。
原本就算是警察來了也沒用,可是鄭凱這家夥就好像是看穿了後備箱一樣,她都不知道鄭凱從哪裏冒出來的。
“可是這也太貴了吧?”她依舊不是很相信鄭凱的話,畢竟真的貴的離譜。
“我騙你幹什麽?我連美顏丹都可以毫不猶豫地給你,有這種東西也很正常不是嗎?”
鄭凱很是無語地對她翻了翻白眼,外人不相信也就算了,他們好歹也是同住屋簷下這麽久的人了,對於互相之間應該也算了解透徹了。
他鄭凱就那麽像是一個會騙人的人不成?
“好吧好吧,我信你了!”
小晴很是無奈,反正50萬和7500萬對她來說都是一樣的,都是還不起的數字,所以多欠那就多欠了,鄭凱可是會讓她白吃白喝一輩子的。
“記住了啊,以後我的話就是聖旨,必須要聽,不然再出現這種事情的話,我就不管你的死活了,畢竟救你一次大半積蓄沒了。”
鄭凱還是心疼自己的那些錢,轉眼間就成了過往雲煙,連停留一下都沒有,而小晴絕對不值這些錢的,把她賣了估計都沒十分之一的價格。
警察帶著林媚離開了,而另一邊的楊不悔也是一樣被帶走了,畢竟兩個人都不是好人,都必須接受法律製裁。
“啊啊,知道了,像個老太婆一樣,我又不是小孩子了,第一次被拐走,難不成還能被拐第二次嗎?”
小晴心不在焉地回答著,她很肯定自己肯定不會再上當了,這一次肯定不會別人說去他家就去他家坐坐。
畢竟已經有了前車之鑒了。
不過鄭凱看著她這樣子著實不敢恭維,不能夠確定她到底是不是真的不會再上別人的當,畢竟小晴可是出了名的好了傷疤忘了疼。
“回去吧!”鄭凱坐上了摩托車伸出手道。
她搭上了鄭凱的手,坐上了摩托,不多時摩托就在家門口前停下來了,不過麵前的一輛白色的跑車卻讓小晴震驚不已。
“這不是……這不是車城那裏看到的車子嗎?怎麽會在這裏的?”
小晴趕緊下車,跑到了車子旁邊,用自己的臉貼著跑車的車窗,看著裏麵的上檔次的設備。
“給你!”鄭凱掏出了一把鑰匙,上麵畫著一條金色的龍,輕輕一按上麵的一個按鈕,車門就自己打開了,而龍頭位置突然彈出了一把鑰匙。
“這是你買下來的嗎?”她慌忙地借助鄭凱扔過來的鑰匙,很是震驚地望著鄭凱。
鑰匙都在這裏了,那麽很顯然就是鄭凱買下來了這輛車,可是這輛車可是3500萬的價格啊,鄭凱居然舍得買?
這也太不符合鄭凱的人設了吧?鄭凱不是喜歡低調,不喜歡炫富嗎?這買來簡直就像是一個暴發戶了。
“嗯,送給你了!”鄭凱懶散地打了一個哈欠,自顧自地走上了樓梯。
“啊?就這麽送給我?”小晴有些難以置信地望著鄭凱離去的背影,她實在不敢想象這輛車居然就已經是屬於她的了。
不過鄭凱到底是為什麽要送給她的?是不是有什麽陰謀?
想到這裏她不由得抱緊了自己的身體,鄭凱可是一個毛手毛腳的家夥,不是是現在想要動真格的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