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善良的洛克
三個人酒足飯飽之後,圍著篝火各自清出了一塊空地,這便是今晚的住處了,李誌調整了一下睡姿,感覺舒服多了。
他望著明亮的月光,腦海裏閃過許多遊俠臨敵時的姿態與身法,最後他又盤算了一下自己這兩年所賺到的銅板,如今他隻差兩枚銀幣就剛好達到一金之數了。
“加油吧,馬上就可以實現願望了。”李誌心中暗暗鼓勵自己。
不知不覺間李誌感覺眼皮慢慢發沉,馬山就再也抬不起來了,洛克與傑森也都各自沉默睡去,周圍隻有篝火發出劈裏啪啦的響聲。
不知過了多久,李誌感覺自己做了一個夢,夢裏他渾渾噩噩地被人扛了起來,一路顛簸,忽然啪的一聲脆響,李誌猛然驚醒,他感覺自己臉上火辣辣的疼,他用手去揉,待清醒之後,他發現自己正坐在一片草地上,沒有篝火,周圍的景物都變了。
“這是哪?”李誌茫然地喃喃道。
“這是你以後的家。”
李誌嚇了一跳,他這才發現自己的麵前竟然站著一個人,借著月光,可以分辨出這個人是傑森。
“傑森叔叔,你在說什麽啊,這怎麽可能是我家,我們怎麽會在這兒啊?咱們還是快回去找洛克叔叔吧。”李誌盡量保持著笑容說道,他雖然不明白傑森的意思,但是他覺得那肯定不是好話。
“小子,我還是明說了吧,今晚就是你的死期。”傑森毫無感情地說道,他的眼睛在夜色中格外冷清。
“為……為什麽?”李誌有些害怕了,語調都有些顫抖。
傑森冷哼一聲說:“哼,為什麽?哪有那麽多為什麽,你跟著我和洛克快兩年了,我早就受夠你了,尤其是今天我實在忍不了洛克竟然說你是個有用的人,這簡直就是天方夜譚!我發誓絕不要再忍受你這個狗雜碎。”
李誌瞪大了眼睛,顯得極為吃驚,他沒想到眼前這個他朝夕相處了兩年的人竟然會這麽討厭他,而且已經到了非殺自己不可的地步。
“盡管帝國的法律不允許魂師濫殺無辜,但這裏畢竟荒無人煙,肯定不會有人知道的。”傑森似乎是在喃喃自語。
李誌掙紮道:“洛克叔叔也不會讓你殺我的,他如果知道,一定會很生氣!”
傑森仿佛聽到了一個天大的笑話,他說:“洛克?哈哈,別逗了小子,你覺得洛克會為了你而跟我鬧僵嗎?你以為你是誰,洛克隻不過可憐你才讓你在我們倆身邊這麽久,你以為你真的對我們有用嗎?醒醒吧!你隻不過是一個能讓人臉上生出賴子的多維基酸病菌而已!”
李誌一下子仿佛失去了所有的力氣,他感覺到了前所未有的絕望。
模糊的黑夜裏忽然閃過一道光澤,傑森的手中冒出了一把長劍,他雙手握劍,獰笑著朝李誌的頭頂猛然劈下。
刷!
嗡!
一聲嗡鳴在李誌的耳邊響徹,把他的左耳都震得隆隆作響,他抬頭一看,發現洛克那沉默的身影正站在自己身邊。
隻見洛克不知什麽時候站在那裏,他的大劍格擋了傑森的長劍。
“洛克叔叔!”李誌驚喜交加地喊道。
“別怕,孩子。”洛克安慰道。
傑森有些驚訝,轉而憤怒地喊道:“你這是在幹什麽?!”
“他隻不過是個孩子啊,天呐,你看看你都幹了些什麽!”
傑森冷冷地看著他,隨後說道:“如果我非要殺了他,你還是要攔著我嗎?”
洛克認真地說:“傑森,你是一名魂師,為什麽不能對一個普通的孩子多些寬容呢?”
傑森冷笑道:“我可沒有你那麽虛偽,你讓開,讓我殺了他!”
洛克搖搖頭,他說:“你了解我的,我絕對不會讓開,除非你把我打到。”
傑森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仿佛覺得聽見了最好笑的事情,就為了一個狗屁不是的小子麽?
他眼神複雜地看著洛克,後者的臉上隻有篤定與沉穩,片刻之後,傑森泄氣了,他的確了解洛克,他也不想因為這麽一個無關緊要的人就與他大動幹戈,最重要的是他不是洛克的對手。
傑森的大手一轉,那柄大劍就消失了蹤影,他用那種仿佛能把人撕裂的目光盯著李誌,說道:“別讓我再看見你,否則你的下場一定很慘。”
說完,傑森朝著篝火的方向走去。
傑森走遠後,洛克蹲了下來,他撫摸著李誌的頭發,柔聲說道:“孩子,嚇壞了吧,別怕,現在沒事了。”
李誌感激地點點頭,“謝謝你,洛克叔叔。”
洛克搖了搖頭,他說:“看樣子今後你不能與我同行了,你現在攢了多少錢了?”
洛克早就知道李誌的事情,而且從他的技藝和對遊俠的渴望,他就決定要幫助李誌。
“算上今天的這一單,剛好是九十八枚銀幣,隻差兩個銀幣了。”李誌說道。
“Oh,我們的小家夥還是很能幹的嘛,看,這是我送給你的禮物,拿著它,去城裏覺醒吧。”
洛克說著便把兩枚銀幣交到李誌的手裏。
李誌怔怔地望著那兩枚在月光下發出銀光的錢幣,感覺有些不可思議,緊接著他才反應過來,趕緊說:“不!我不能白要這些錢,這都是您用血汗換回來的,您還需要它來購買高等的裝備呢,請您拿回去!”
看著李誌一本正經的表情,洛克忽然笑了,他說:“兩枚銀幣對我來說固然重要,但對你來說卻能改變命運,拿去吧,我相信你會成為一名出色的遊俠。”
說著,洛克站了起來,轉身就要走了,最後他說:“祝你好運。”
李誌望著那道寬厚的背影久久沒有發言,兩年的相處讓他對這個人充滿了感激,但臨別之際卻不知道說什麽才好,心中隻有酸楚和哽咽,待那道背影消失在夜色中時李誌才暗自歎了口氣,並暗罵自己沒用。
黑石山脈距離夜鶯小鎮大概十幾裏的路程,李誌一路狂奔,回到小鎮的時候夜空才稍微露出些許晨曦。
李誌回到了家中,這一段山路使他大汗淋漓,肚子都咕嚕嚕的響了起來,可是他許久未曾回來,當他打開那結滿了蛛網的櫥櫃之時,裏麵除了幾個破碗便空無一物。
李誌隻好忍著饑餓強行睡去,醒過來的時候,已經是晌午了。
此時由於餓過了勁兒他也不覺得饑餓了,李誌眨了眨朦朧的雙眼,猛然想起自己還有大事要做,他立刻從床上跳了下來,急切地推開木門,朝著街上跑去。
“天呐,那是李誌嗎,好久都沒看見他了,他是什麽時候回來的?”
“Oh!真見鬼,我還以為他早就被野獸叼走了呢!”
附近的居民忽然看見李誌在街頭狂跑,全都露出了驚訝的神色,顯然是覺得有些不可思議。
李誌跑了一段距離,當他發現小鎮口的那輛馬車之後頓時驚喜萬分。
“還好沒有錯過。”李誌說著便快步走了過去。
這輛馬車外表破舊,那匹看似有些營養不良的老馬總給人一種昏昏欲睡的感覺,不過這卻是鎮上唯一通往城市的馬車,這匹馬也被人們戲稱為良駒。
“尊敬的馬克叔叔,今天的早餐吃的怎麽樣啊,有沒有吃讓您魂牽夢繞的發酵郎姆奶酪呢?”
李誌來到馬車近前,便和馬車師傅套起了近乎。
馬車師傅是個和藹的胖子,他看見李誌後顯得很開心,他道:“你這個小子,離家這麽久,我還以為你不回來了呢。”
“怎麽會呢,我可是很牽掛您呢。”李誌嬉皮笑臉地說。
在夜鶯小鎮,也隻有這位馬克叔叔對李誌頗為照顧,坐他的馬車從不讓李誌花錢。
“上車吧孩子,咱們馬上就要出發了。”
車廂裏已經坐滿了乘客,他們見到李誌進來後都不自覺地挪了挪身體,似乎都不想挨著李誌。
李誌有些尷尬,他這才想起來自己已經很久沒有洗過澡了,就連衣服,似乎也有一個多月沒換了。
他來到角落裏,盡可能地擠下去,雖然很不好受,但一想到馬上就可以覺醒源力星海了,受這點罪自然不在話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