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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你還會愛我嗎

  我回了郊區,母親依然不准我和父親相處,她無法逼迫父親和阿姨離婚,只能逼父親用最快的速度把股份轉給我。


  否則別想我真的回趙家。


  一周時間,父親給了股份,讓我進入董事會,但轉給我的股份協議有一項條款把母親逼瘋了。


  我的股份若是再轉讓,除非公司買回,不可流通,或者只能轉給我的孩子,且必須在孩子滿了25周歲以後,以防止孩子心智不成熟造成的失誤。


  我看著那項條款,幸災樂禍的問母親,「要我簽字么?」


  她的臉開始扭曲,眼中的光也變得可怖起來,「你和你那個畜生父親一樣!你骨子裡跟他一模一樣!你們都是豬狗不如的畜生!你們都陰險狡詐!」


  我可不覺得父親是狡詐,我由母親撫養長大,且一直沒什麼主見,任何事都要問母親的意見,當然也不敢不問。


  這是所有人都知道的事實,父親又怎麼可能不防著母親?

  我對這個母親早已不存任何期望,她曾經罵我,我可以不回嘴,可我已經大一了。


  我壓抑太久的叛逆在離開海城后滋長得太過瘋狂,我想要和她對抗,甚至想過不惜魚死網破。


  我望著她,故作天真的笑問,「什麼地方一模一樣?他愛他的妻子,而我愛隋遇,我和父親一樣專情,不是嗎?」


  這段話是壓斷母親理智的最後一根稻草,她咬牙看我時,眼中的光都是憎恨。


  她憎恨我。


  我是她的親生女兒。


  我是她身上掉下來的一塊肉,她卻因為一個不愛她的男人憎恨我。


  我搖頭笑笑,隨她吧。


  魚死網破的準備我已經做好,只要隋遇的心態慢慢趨於平和后,我就會將我是女孩的身世公之於眾。


  只要不傷害隋遇,其他任何人,我都不在意,我可以把股份退還給父親,我什麼都不想要。


  如果隋遇冷靜后,還是想宰了我,那我死在他面前也值得了。


  我沒有什麼好留戀的。


  我和隋遇一起回到 B 城上學,隋唐只有一個要求,家裡的事情不準在外面張揚,家裡不反對,外界不可以強調。


  這是隋唐最大的讓步。


  這一切得益於隋遇有個將他愛進骨頭裡的母親,而他的父親更是愛慘了他的母親。


  隋遇一生得到的一切都是因為父母的愛。


  而我得到的一切,卻是因為母親的恨。


  隋遇晚上會在校外等我,帶我去看電影,划船,吃飯,我們好像最般配的情侶走在街頭。


  他讓我去 Q 大食堂吃飯,雖然不會像以前那樣當眾親我,卻會偷偷勾我的手。


  那時候我心裡的小鹿,歡快的撞著。


  夜裡 B 大梧桐樹下,我試探著開玩笑問他,「隋遇,要是我變成個女孩,你還會愛我嗎?」


  路燈將他的身影拉得更長,他低頭吻了我,深情的,鬆開我后,他看著我的眼睛,無比認真,「以後不準說這種破壞感情的話,周末我們去騎馬,下周你19歲生日了,母親說這個生日就我們兩家人一起給你過,她會給你準備禮物,母親愛我,也會愛你。」


  他說他會找個我們可以合法結婚的地方移民,他為了我們這種關係花了太多精力。


  他說過,他會給我我想要的一切。


  我不敢再提我是女孩的事情,可我也越來越怕,總有一天,隋遇會不甘心於只是接吻。


  紙是包不住火的,我跟他在一起時間越久,他的情會越深,受到的傷害也會更深,我不能再等。


  19歲生日那天,只有趙家和隋家的人。


  是我的生日,也是我和隋遇愛情的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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