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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2章 狼王的崛起

  冰風暴告訴孟超,她最初的想法很簡單,就是在血顱角斗場暫且安頓下來,一方面從來往於黑角城和赤金城之間的行商,以及從黃金氏族逃亡到血蹄氏族的流浪武士那裡,搜集關於豹人的情報,掌握更多豹人的風土人情和家族譜系。


  以便有朝一日,能惟妙惟肖地扮演一名真正的豹人武士,混入赤金城裡去。


  另一方面,她正好能在競技台上,磨礪自己的圖騰之力。


  畢竟,在聖光之地的時候,她雖然擁有激活圖騰的天賦,卻並不敢在實戰中運用出來。


  ——很顯然,追捕一名女巫的陣容,和追捕一名「使用圖騰之力的女巫」的陣容,絕對是兩碼事。


  那時候,她若是敢顯露出一絲一毫的圖騰之力,怕是早十年,就和母親一起被守夜人幹掉了。


  只是冰風暴也沒想到自己對圖騰之力的天賦,竟然如此之高。


  短短几場戰鬥下來,與生俱來的天賦就從血脈深處覺醒。


  很快就從一眾角鬥士中脫穎而出,成為血顱角斗場的王牌。


  連帶著血顱角斗場的主人,卡薩伐·血蹄,都對她生出了招攬的心思。


  可惜冰風暴無福消受卡薩伐的「好意」。


  一來是在賜血儀式上,面對七八名巫醫和祭司的圍觀,她體內的聖光之力絕對隱瞞不住。


  再說,冰風暴對加入血蹄家族去奪取所謂的「榮耀」,沒有絲毫興趣。


  背負著雙重血脈的她,並不想介入聖光之地和圖蘭澤之間的萬年戰爭,淪為身不由己的棋子。


  她只想搞清楚自己的身世之謎。


  並且,為母親報仇而已。


  還有一點,冰風暴沒說,但孟超可以猜到。


  雖然她嘴上說,對「父慈女孝」的場面沒有絲毫期待。


  但在母親死後,父親畢竟是她在這個世界上的最後一個親人。


  孟超估計,在計劃前往黃金氏族的領地時,她多少都有點「近鄉情怯」的感覺。


  不知道該如何面對二三十年前,不告而別的父親。


  更不願意去揣測父親當年拿走母親重要物品的動機,甚至是接近母親的動機。


  很多事,湮滅於時間的風沙中,才是最好的。


  所以,她才猶豫不決,一直滯留在黑角城。


  直到榮耀紀元來臨,而她的身份也被卡薩伐揭穿,再也無處可以逃避為止。


  「那你現在知道,父親的具體情報了嗎?」


  孟超想了想,問道,「如你所言,你父親患有一種特殊的先天疾病,毛髮遠較其他豹人更少,膚色也更加白皙的話,特徵這麼明顯,多多少少應該能打聽到一些,他現在的情況吧?」


  「有的。」


  冰風暴點頭道,「我打聽到,父親並沒有和其他豹人待在一起,而是待在狼族之主,『胡狼』卡努斯的身邊,充當他的謀士。」


  「什麼!」


  孟超像是被冰錐捅到尾椎一樣跳了起來。


  「嗯?」


  冰風暴非常詫異地看著他,「你的反應為什麼這樣強烈,我說錯了什麼嗎?」


  「沒有,沒有。」


  孟超深吸一口氣,平復激動的心情,「你父親和狼人的首領待在一起?」


  「是的,我從旅人還有行商那裡打聽到的情報,對我父親的風評都不怎麼樣。」


  冰風暴說,「因為他罹患先天疾病,毛髮稀疏,膚色白皙的緣故,被族人們認為是缺乏英雄氣概,同時,他好像也不太擅長戰鬥——雖然沒有羸弱到淪為鼠民的程度,但也是豹人勇士口中的小丑和笑柄。


  「他本人似乎也不熱衷於戰鬥,卻將到處遊歷,搜集失落的英雄史詩殘卷當成最大興趣和終身職業,很有點兒繼續扮演『游吟詩人』這個角色的意思。


  「總之,豹人勇士們都認為,他是一個遊手好閒,不務正業的異類,在家族裡面,自然沒資格擔任重要職務。


  「他到處碰壁,自討沒趣,久而久之,也只能和『胡狼』卡努斯那樣的傢伙,廝混到一起去啦!」


  「是這樣嗎?」


  孟超眯起眼睛。


  他不覺得一個在二三十年前,有膽量孤身一人,潛入聖光之地的高等獸人,會是「遊手好閒,不務正業」之輩。


  相比四肢發達,頭腦簡單的氏族武士,這位豹人中的異類,倒是激發了他更加濃厚的興趣。


  而冰風暴的最後一句話,更是令孟超微微一怔。


  「『胡狼』卡努斯那樣的傢伙?」


  孟超心思電轉,遲疑道,「我聽說過這個名字,那應該是統御圖蘭澤所有狼人的狼王。


  「雖然在黃金氏族當中,狼人武士論單打獨鬥,並不是獅人和虎人的對手,但他們勝在繁殖力夠強,數量夠多,狼族大軍在歷次榮耀之戰中,還是屢立戰功的。


  「為什麼,你提到『胡狼』卡努斯的時候,語氣非常輕蔑呢,這位狼王的風評也不太好嗎?」


  「這是當然的,你不了解黃金氏族的情況,在赤金城卻是人盡皆知,所謂的『狼王』卡努斯,只不過是獅人和虎人的傀儡啊!」


  冰風暴告訴孟超,正因為狼人的繁殖能力遠遠比獅人和虎人更強,是黃金氏族內人數最多的部族,具備了成為氏族之主的潛力。


  所以,數千年來,才一直被黃金氏族的「雙雄」——獅人和虎人深深忌憚,無所不用其極地打壓。


  黃金氏族的內鬥比血蹄氏族的內鬥更加激烈和詭秘。


  畢竟,血蹄氏族的「雙雄」,牛頭人和野豬人,都不以頭腦靈活而出名。


  一根腸子通到底的牛頭人和野豬人,更喜歡直接丈量拳頭的直徑,來決定誰才是血蹄氏族的老大。


  而黃金氏族那邊,虎人、獅人、狼人以及豹人,都是天生獵手和背刺專家。


  這些獵殺者們爭權奪利的戲碼,遠遠比血蹄氏族這邊,更驚險和精彩百倍。


  數千年的明爭暗鬥,佔據主導地位的獅人和虎人,對於如何控制數量眾多的狼人,早就有了一套非常成熟的辦法。


  不外乎威逼利誘,分化打壓,鋤強扶弱,挑起狼人內部各個家族和聚落之間的矛盾,讓狼人呈現一盤散沙的狀態。


  在這種狀態中,任何一名狼人都難以服眾,想要上位就必須得到外部力量,也就是獅人和虎人的支持,並一步步深陷泥潭,最終身不由己或者死心塌地,淪為獅虎的傀儡。


  「胡狼」卡努斯便是一名教科書般的傀儡。


  「有謠言說,卡努斯並非純血的狼族,而是一名『豺人』。」


  冰風暴說,「雖然『豺狼』二族經常被混為一談,彼此間的親緣關係很近。


  「但相比有資格挑戰獅虎雙雄的狼族,豺人更接近於犬人,實力相對羸弱一些。


  「儘管當上族長之後,卡努斯拚命洗刷『謠言』,並請出了德高望重的狼族祭司,證實他的血統,但他擁有部分豺人的血脈,應該是確鑿無誤的事情。


  「受到血脈限制,尚未發跡之前的卡努斯實力並不太強,那時候的他,還有一個侮辱性極強的綽號叫做『食屍犬』。


  「那當然不是說,他真的會吃掉敵人的屍體。


  「而是他為了生存,在狩獵圖騰獸的隊伍里,扮演了解剖圖騰獸的屍體,採集圖騰戰甲殘片以及圖騰核心的工作。」


  「是嗎?」


  孟超聽到這裡,微微一怔。


  所謂「食屍犬」,不就是圖蘭文明的收割者嘛!


  沒想到未來的「末日魔狼」,和自己還是同行啊!


  「想要完美採集圖騰獸身上的所有材料,技術含量很高啊!」孟超忍不住道。


  「這倒是。」


  冰風暴道,「不過,圖蘭人並不重視採集工作,更注重的還是戰鬥力,只有敢直面圖騰獸,揮出最豪快的戰鬥,才是真正的英雄嘛!只會對著圖騰獸的屍體動刀子,當然要被人鄙夷了。」


  「那這頭『食屍犬』,究竟是怎麼搖身一變,成為狼族之主的呢?」孟超聽得津津有味,忍不住追問道。


  「自然是因為這傢伙全無尊嚴和骨氣,對獅人和虎人強者卑躬屈膝,諂媚到無以復加了。」


  冰風暴說,「自從『胡狼』卡努斯當上狼族之主,狠狠鎮壓和驅逐了大量不服從他的狼族武士,很多狼人都流落到了黑角城。


  「我聽血顱角斗場里的狼人角鬥士們說,一開始,這傢伙是加入了一支以獅人和虎人為主的狩獵隊伍,挖空心思,將獅虎強者們都伺候地舒舒服服。


  「忽一日,這支狩獵隊接到一項任務,陪同黃金家族的一位貴人,去狩獵一頭非常罕見的圖騰獸。


  「一路上,卡努斯更是使出渾身解數,博得了貴人的歡心,成為貴人的侍從,能終日效勞於鞍前馬後。


  「隨著貴人在黃金家族中的地位越來越隆重,卡努斯自然也跟著狐假虎威,狗仗人勢起來。


  「偏偏這時候,狼族又陸續湧現出好幾名強者,令獅虎雙雄都感受到了壓力。


  「於是,在一連串明爭暗鬥之後,那些有可能挑戰獅虎二族地位的狼族強者,紛紛命喪黃泉,或是淪為起源武士,或者在荒野深處消失得無影無蹤。


  「卡薩伐這條死心塌地為獅虎二族賣命的『忠犬』,卻被架到檯面上,成為數十個狼族城鎮和聚落的統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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