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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新的強化

  隨著一團黑色的火焰,章朗回到了自己的世界,那熟悉的,狹窄的地下室……


  這一次自始至終也沒受太重的傷,餐廳的食物也不錯,倒是感覺不餓。


  只是換下來的衣服被留在了奧林匹斯號的二等艙里,他只能穿著一件黑狼皮褲衩回來。


  不過對於衣不蔽體的回歸,章朗也早就習慣了,順手從衣架上抄下一條褂子披上,心中對虛道:「這次的收穫如何?」


  「還不錯!」虛的聲音中明顯帶著笑意:「一共殺死了九名輪迴者,其中有兩個是弱雞,價值不高,剩下七個都不錯,一共收穫了一千七百六十分!加上上次剩下的九百九十分,一共是兩千七百五十分!」


  說到這裡,虛倒是有點惋惜:「可惜最後沒能幹掉那兩個傢伙,不然肯定能破三千分,這次的任務,也就能抽三次強化了!」


  「兩次也可以!」章朗倒是還算滿意:「開始吧!」


  伴隨著嘰里呱啦的噪音,很快,第一個強化出現在了章朗面前!

  獎勵類型:血之強化


  獎勵名稱:硬皮


  稀有程度:稀有


  效果:皮膚強度大大提升,可以抵禦一定程度的攻擊,腐蝕,高溫……


  備註:一件沒有重量,沒有厚度,沒有縫隙的鎖子甲,很方便吧?


  …………


  這個看上去和鐵骨是類似的強化,都是提升部分身體強度的!這個描述,讓章朗想起了,之前在那個喪屍怪物世界里,遇到的紅鬍子男,他的皮膚可以抵禦衝鋒槍子彈的掃射,會不會就是這種強化?


  不管怎麼說,都是非常實用的強化!有了這個,他基本可以免疫輕武器的攻擊了吧!

  章朗選擇了接受,感覺渾身表皮一陣麻癢,便強化結束了。


  章朗抬手按了按自己的皮膚,感覺還是和以前一樣柔軟,並沒有變得好像鎧甲一樣堅硬……他從一旁取下了一把小刀,朝著自己的手臂刺了下去!


  咯嘣一聲,在他的腕力之下,刀尖都綳斷了,但是皮膚依舊完好無損,只是那個瞬間有被刺得凹陷下去……


  確實是隨身鎖子甲,很貼切的形容嘛!


  章朗很滿意,對虛道:「下一個!」


  很快,第二個強化也出現了!

  獎勵類型:血之強化


  獎勵名稱:敏思


  稀有度:普通


  效果:增加十點水屬性


  備註:什麼叫才思敏捷,就是吵架的時候什麼都能想起來,不會事後再後悔!


  …………


  又是屬性加成,和之前的健軀應該是一個系列的,水屬性能影響記憶力,反應速度,計算能力等等,也是非常有用,自然沒有拒絕的道理!


  隨著這個獎勵的獲得,章朗感覺自己的頭腦更清楚了一些,調出屬性列表一看


  金(治癒,免疫系統):無法測算


  木(感知能力):24點


  水(反應,計算,記憶力):34點


  火(肌肉力量):31點


  土(身體強度,能量儲存於攝入):45點


  …………


  「我敢說,95%以上輪迴者,在獲得英雄級晉級任務的時候,都沒有這麼高的屬性!」


  虛得意的說道。


  「英雄還需要做任務晉級的?」


  章朗還是第一次聽到類似的概念。


  「那當然!」虛說道:「你以為英雄級那麼好當的?你知道每年有多少人滿足了條件,卻倒在了晉級任務上的嗎?」


  「那這麼說……」章朗看了看自己的屬性表:「我已經能和較弱的英雄級相媲美了?」


  「你想多了小子!」


  虛給他潑了一盆冷水:

  「首先,英雄級並不是屬性高而已……其次嘛,過了英雄的晉級任務,會獲得巨大的獎勵!這個獎勵才是拉開英雄級與祭品實力差距的根本!」


  「可以說同一個英雄級,晉級前和晉級后都有是兩個層次,你現在想和晉級成功的英雄媲美,還早得很呢!」


  「好吧……」章朗點了點頭:「看來還需要努力啊……」


  說著,他調出面板,看向最下面的的任務進度

  獵殺千分衛,當前進度(41/100)


  獵殺英雄,當前進度(0/10)


  距離獨一無二級別的血之強化,更近了!

  如果獲得了這個能力,自己一定會更加強大,獵殺英雄的任務,也可以開始展開了吧……


  懷著這樣的期待,章朗開始繼續故鄉的生活。


  …………


  接下來日子裡,他依舊致力於用狼皮製作一身皮衣,其中優先考慮的,還是外套風衣!


  章朗想好了,這個風衣要做的長一點,至少要能蓋住小腿!


  當然,這並不只是為了能增加防護面積,事實上,獲得了硬皮的他,皮膚強度已經完全不輸給狼怪了!


  做長一些,更主要的原因,還是想添加更多的口袋,可以多裝些武器道具一類的……


  雖然他沒什麼可帶入世界的,但是殺死輪迴者后,總能繳獲些東西,到時候沒有足夠的口袋會不太方便……


  當然,不只是款式的問題,作為要穿在外面的衣服,做工也很重要……


  這倒不是章朗好面子,想穿更漂亮,更流行的衣服……


  事實上,他倒是更希望衣服素一些,最好能模糊其年代感,這樣在大部分任務世界穿著才能不突兀,不顯眼。


  沒錯,不顯眼才是章朗所追求的!

  如果這套衣服做工粗糙到可笑,甚至足以媲美抽象藝術的時候,那他在街上的回頭率可想而知,這對於他獵殺輪迴者可是非常不利的!


  可是僅靠手頭的工具,實在難以製作太細緻……


  因為害怕浪費珍貴的黑狼皮,章朗決定先用普通的狼皮試做一款!

  不過真正動起手來的時候,他才意識到困難所在!

  這玩意比起那條皮褲衩來,要複雜了不知道多少倍,別說保證外形了,光是要裁剪的不了,要縫的針腳就多了無數倍!

  這對於只能用憨粗的骨刀骨針的章朗來說,簡直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最終,經過多日的努力,章朗的面前,只出現了一件做工粗糙,袖子僵硬,老遠一看好像塑料材質一般的醜陋風衣……


  「虛啊,你說這玩意穿著去做任務,會有人看我嘛?」


  「這個你要是想不引人注意……大概只能做石器時代的任務了!」


  虛老實回答:


  「不,石器時代恐怕也不行,那個年代的皮衣應該都是帶毛的……你這個光禿禿的,可能連原始人都覺得丑!」


  「謝謝誇獎!」章朗將失敗品丟在地上,嘆了口氣。


  「不要在意這些小事!」虛的聲音中透著一股愉悅:「我這有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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