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萬人坑裏的複生者
滴答。
殘垣斷壁上,一滴猩紅色的雨水滴落,打在孟曉臉上,炸開一點水花。他緊閉的眸子眨了眨,緩緩睜開。
入目是一片血紅。
四肢百骸傳來無比劇烈的疼痛,就像是被千刀萬剮,深入靈魂。
如果不是心中尚有牽掛,孟曉寧願立刻去死。
“咳咳。”他猛烈的咳嗽兩聲,口水混合著血液,還有內髒碎片,形成一團烏黑得如同濃墨般的液體,“連這都死不了嗎?老天這是眷顧我,還是在折磨我?嗬嗬……”
吐出堵在喉嚨的一堆廢液,孟曉總算感覺好了些。四處看了看,嘴角不由得微微一抽。
此時,他身處一片屍堆之中。
數以千計的屍體,橫七豎八堆在一處廢舊的大樓中。大樓樓頂已經被沒了,不知道是被武器轟炸,還是被什麽東西,整個掀飛。
小雨剛過,被雨淋了一夜的屍體發泡起來,腫脹得如同剛拔了毛的豬。
刺鼻的血腥味混合著藥劑以及超級病毒和寄生獸的惡臭,令人作嘔。
其他人不知道這是什麽地方,但是孟曉知道。
這裏,是人類聯盟進行人體實驗的拋屍地。
所有的屍體,都是那些喪心病狂科學家的傑作。凡是實驗失敗死亡的實驗體,都會被丟棄在這個廢棄的建築物之中。
類似這樣的拋屍地,還有成千上萬個。
每一個拋屍地之中,最少都有上千具這樣的屍體。最多的,恐怕過萬甚至十萬!
孟曉曾經也是其中的一具,他的確是死了。
但是不知道為何,他原本停止的心跳,在被拋棄十個小時之後,又重新恢複了跳動。
“富人靠科技,窮人靠變異。這一回,上帝站在我這一邊了嗎?”
謹慎的觀察四周許久,孟曉在一具屍體上發現一把鏽跡斑斑的匕首。臉上一喜,立刻掙紮著翻爬過屍堆,將那柄匕首拽在手中。
鏽跡並非來自於匕首本身,而隻是覆蓋在上麵的一層薄薄的汙跡。刀刃很鋒利,尖端處還閃爍著特殊的金屬光澤。
“聯軍高端製式匕首死神,刀刃和刀尖附加了稀有晞元素,采用最新技術研發而成。隻有新人類‘武者’和精英小隊才配擁有的高級裝備,對寄生生物有特別的殺傷能力……”
孟曉將匕首抓在手裏,在褲腿上狠狠擦了擦,又露出原本匕首的暗紅色光澤。
即便是對著陽光,匕首也未曾反射出絲毫的光芒。
鋒利的刀刃能夠切開三公分厚的合金鋼板,刀身有三條血槽。在刺入敵人身體後,隻要輕輕一攪,就能夠形成血槽,令敵人流血不止。
這種匕首,是人類聯盟專門針對寄生生物設計的超強近戰武器。
如果在半個月前,孟曉所在的民戰鬥小隊,能夠擁有一批這樣的武器,那麽他們都不會死。
“吱吱吱……”
不遠處,忽然傳來嘻嘻索索的聲音,孟曉如同被踩了尾巴的貓,渾身雞皮疙瘩瞬間紮滿。
他立刻低頭,俯下身子,盡量使自己埋進屍堆之中。
這種聲音、氣息,是寄生獸!
孟曉剛把自己的腦袋埋進屍堆,在距離他大約五米左右的斷壁後,一頭約莫一米高的奇特生物,出現在他的眼簾。
那是一頭十分奇怪的生物,身高約莫一米,渾身呈現出墨綠色。雙頭,六足。在肩膀處,還有一雙大約七十厘米左右大螯,尾部則是一隻巨大的尖刺。
從外表看,有點類似於蠍子和蝦的結合體。隻是這種生物渾身呈墨綠色,根本不能吃。
對於它,孟照太熟悉不過了,一型寄生獸,最為普通的低級寄生獸。
這是一種極其凶惡的生物,它們的大螯能夠輕易夾斷成年人的身體。尾部的尖刺有劇毒,一旦被尖刺紮中,劇毒會迅速的擴散至全身,麻痹人類的中樞神經係統。
如果在半小時內得不到有效治療,人類會因為中樞神經失效而僵直致死。
而且,這種寄生獸身上,還攜帶幾十甚至上百種不屬於地球的超級病毒。
截止目前,上百種超級病毒中,隻有不到十種病毒被攻破,有了特效藥和疫苗。
其他的,全部靠人類自身的免疫係統。
運氣好的,中了病毒後能夠存活下來,而且有幾率獲得抗體。運氣不好的,就算當場沒死,事後也會被寄生獸攜帶的病毒活活折磨致死。
被劇毒和病毒殺死的人類,會變成一具空殼。而這個空殼,便會成為寄生獸的宿主。
研究表明,寄生獸會寄居被麻痹致死人類的身體,並且褪去外殼。成為一隻擁有不下於人類智慧的生物——寄生人。
寄生獸有極強的嗅覺和聽覺,它們能夠在無窮的死人堆裏,找到那些剛死不久,或者還沒死的人類。
新鮮的血肉,特別是人類的心髒,其中某種活性物質,對寄生獸的成長有極大的好處。
“來吧,畜生。”
孟曉死死捏住手裏的匕首,一雙血紅的眸子,如同毒蛇一般,死死咬在那隻正在四處翻找屍體的寄生獸身上。
他現在的身體狀況極差,剛剛蘇醒,身體虛弱,渾身劇痛。
如果找不到適合的機會,一旦被寄生獸發現,必死無疑。就算沒有受任何傷害,一般情況下,孟曉也不是一隻成年寄生獸的對手。
隻是,要淪落到在死人堆找食吃,這一隻寄生獸,也是寄生獸中最弱小的一類。真正的寄生獸精英,根本不會到這種垃圾堆裏找東西吃。
兩個垃圾之間的對決,在這一刻即將上演。
孟曉很耐心,和寄生生物的戰鬥已經持續了十幾年,他對這種低級寄生獸十分了解。
他必須要有足夠的耐心,等待那個一擊必殺的機會。
唯一的好消息,是手裏這把匕首,對寄生獸有很強的殺傷力。隻要能夠命中要害,那麽他有機會一擊必殺。
寄生獸就像在垃圾堆裏翻找食物的乞丐,要想在這麽多屍體中,尋找到吃下之後,沒有毒副作用的屍體,很難。
雖然它們嗅覺和聽覺極為靈敏,但是正因為這樣,環境對它們的影響也很大。在混雜這無數氣息中,分辨出鮮活血肉氣息,對於低級寄生獸來說並不容易。
吱吱。
一邊走,寄生獸還發出類似於老鼠叫的聲音,這聲音距離孟曉已經十分接近。
透過壓在自己身上那具屍體的衣服間隙,孟曉甚至能夠看清,寄生獸身上細長的絨毛,以及那對大螯之間,細密的鋸齒狀骨骼。
“近些,再近些!”
吱吱,吱吱。
正在翻找屍體的寄生獸似乎嗅到了什麽,哪怕這拋屍場混雜著無窮無盡的異味。
但是餓到極致的寄生獸,也嗅到了萬千氣味中,那一縷新鮮血液的味道。
吱吱,吱吱。
寄生獸的鳴叫變得有些急促和焦躁,這種感覺,就像沙漠中瀕死的旅客,明知道自己不遠處就有水源,但是卻偏偏找不到。
吱。
寄生獸焦急的繞著原地轉了幾圈後,忽然就安靜下來。
它隱藏在硬殼下的小腦袋伸出,朝著孟曉的方向嗅了嗅,接著緩緩朝孟曉爬來。
它很小心,就像一隻發現了心愛玩具的孩子,一點一點的靠近。每走一步,都要小心觀望四周環境,生怕從哪裏跳出一隻寄生獸,搶走屬於它的獵物。
“近點,再近點。”
孟曉一雙眼死死盯著寄生獸的動作,手心的匕首,已經被汗水浸濕。
除了眼珠子之外,身體的其他部位,紋絲不動。
因為,在如此距離下,哪怕是最輕微的抖動,也會引起寄生獸的注意。
孟曉在賭,他賭的是一個機會。
這隻寄生獸發現他的時候,是先出鉗子,還是直接下嘴。
寄生獸最脆弱的,是包裹在外殼下的本體。
柔軟的本體,幾乎沒有任何防禦力,特別是頭顱。它們在吞吃食物時,必須打開頭顱外部的硬質骨骼,才能露出它們的口器。
而這柔軟的頭部,就是它們的致命弱點。
孟曉現在的狀態,根本沒有打破外殼的能力。
如果寄生獸先出鉗子,將孟曉截斷,那他必死無疑。但是如果它很著急,狼吞虎咽,張開嘴的那一刹那,就是孟曉的機會。
這是一場豪賭,賭注,就是孟曉的命。
就在此時,行走中的寄生獸,似乎發現了孟曉的蹤跡。
吱吱!
它發出一聲興奮的尖叫,迫不及待的朝孟照孟照而來。
饑腸轆轆的它,哪裏還顧得了檢查孟曉是死是活?
鮮活的血肉氣息,已經徹底激發了它的欲望,它迫不及待的分開頭盔,露出柔軟的頭顱,張口就朝孟曉咬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