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6章 拒絕4
親生父母從法律的意義上來講,也只有義務撫養自己的子女到周歲十八。
王耀都已經是一個二十齣頭的大小伙兒了,不管是從法律上還是從心理上,院長媽媽都對這個孩子沒有半點義務。
至於王耀說的,等大學畢業工作之後,要怎麼回報自己和孤兒院,院長媽媽表示道,自己年輕大了,記憶特別不好。
所以,王耀說的那些話,她早記不清,忘得差不多了。
以後啊,只要王耀自己能夠好好地、踏實地過自己的日子,她就已經相當滿足了。
那麼長的路,王耀只能自己慢慢走。
她這個媽媽,到此為止。
王耀哪甘心啊,他這次奔來跑去,浪費了那麼多的時間,首要呢,是為了一個好點的實習單位。
次要呢,是希望可以把一年後畢業的好的工作單位也給定下來了。
王耀是有心思的人,在知道沈早早真的很厲害后,他乾脆自己去調查了一些事情。
他以為沈早早送孤兒院那麼多的新衣服,沈家必須有礦。
抱不上沈早早的大腿,能跟沈家的人套上近乎,也挺好的呀。
事實證明,沈家也算是有礦吧。
沈早早靠著出版的關係,小小年紀已經賺到了他一輩子都賺不到的錢。
上百萬啊,那不是礦是什麼?
只可惜,這個礦跟他沒有關係,他碰不著摸不碰著也看不到,所以放棄。
但是王耀的腦筋轉得不慢,又想起了方國華來。
方國華來幫沈早早的時候,可是開著好幾輛的麵包車呢。
孫啟發的行頭也就一輛,方國華卻開了幾輛過來。
這麼一比較,方國華肯定也不是一個簡單的人物啊。
這一查,還真讓王耀給查著了。
方國華現在是離江市裡比較低調的有錢人,大老闆,手裡產業不少,公司老大,賺的錢多多。
因為產業多,王耀覺得自己能幹、能挑的活不少呢。
假如能到方國華的手裡實習、工作,那不就是一步到位嗎?
沖方國華對沈早早畢恭畢敬的態度,他的實習以及工作就業,必是沈早早一句話的事情。
大姐大,那就是老大的意思。
沈早早的話,方國華這個大老闆不敢不聽的。
這麼一層套一層,王耀制定的最後計劃就是哄好了院長媽媽,讓院長媽媽幫自己去向沈早早說好話。
只要院長媽媽說動了沈早早,那份好工作就是自己的了。
有了好工作,賺到了錢,他可以買房子、買車子。
房子、車子、票子全有了,他還能娶一個漂亮點的女人當老婆。
孫啟發是倒霉了,他似乎要開始走好運了。
要不是孫啟發讓他回來,他怎麼能知道這麼厲害的一個人跟他們孤兒院扯上關係。
這麼好的一條關係,他要不用,這豈止是浪費啊,根本就是暴殄天物。
王耀越想越美,奈何現實殘酷。
沈早早一點都不像是接受了王耀的道歉的樣子,院長媽媽的態度對自己也不像以前那麼好了,還讓自己回學校,王耀這個時候能回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