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9章 沒商量4(2000字)
他們家的人對李梨都是這個態度,她不是唯一的一個。
李梨跟沈國根私奔了,她談著的對象沒了,只能嫁一個不太好的。
他們家其他兄弟姐妹哪一個沒有被李梨當初這個舉動人害著的。
也不算是,大哥結婚早一點,受的影響少一點。
她呢,她跟李林都因為李梨的關係,嫁不到好人家。
跟她吹了的那個對象,就是條件比嬌嬌的爸爸好一點,人吧,她也不是那麼喜歡。
李林可比她慘多了。
李林特別喜歡她那個對象,最開始的時候,還是李林先追的那個男的呢。
李梨一私奔,好了呀。
李林之前所做的所有努力,都泡了湯,那個男的不要李林,跟李林分手了。
剛分手的時候,李林鬧死鬧活,說不想活了。
李林都跟那個男的說了,只要不分手,兩人還能在一起,她以後可以沒有娘家。
她願意跟李梨,跟李家所有人都斷絕關係,哪怕她不姓李都行。
問題是,那個男的還是不答應,要分手。
嫁不成自己最喜歡的男人,因為又放過話要跟娘家斷絕關係,李林跟那個男的分了之後,跟爸媽也鬧僵了。
李林結婚的那一天,就她跟大哥去喝喜酒了。
大家都是姑娘,李然對李林的情況自然會知道得更多一點。
李家的孩子還剩下老二李昌順和老四李昌達。
李昌順是擺攤賣點小吃,最近似乎有意想包下學校的食堂。
真能成功的話,李昌順真要順了,要發財了。
李昌達最近在做什麼生意,李然還真的是沒什麼了解,畢竟大家很少有聯繫。
李梨對這些人的近況知道一點點,而且全部都是李然告訴李梨的。
李然之所以這麼做,也不是為了幫李梨,只是為要了看李梨難過的樣子。
知道李昌順因為自己的關係,做生意受了不少委屈,李梨見到李昌順,神情特別愧疚。
感覺到這位二舅看著李梨的目光之中閃現著噼里啪啦的火花,沈早早揉了揉自己的額頭。
難怪上輩子直到她死,直到沈國根和李梨認回了應如羽,李家的人依舊跟李梨斷絕往來,嚇得李梨要死死抓住應如羽這個親生女兒不放不可。
李梨跟李家人的情況,比起勢如水火來也沒差了。
哪怕李梨是單方面被攻擊的那一個,但那也是李梨年輕時候衝動之下造的「孽」。
李昌順在李梨的手上吃的最大的虧是什麼?
李梨跟沈國根私奔的舉動使得李昌順有了一個最大的把柄和污點,不斷被生意對手攻擊。
哪怕李昌順並沒有在家附近做生意,換了一個地方生活。
因為李昌順有腦子,嘴也不錯,是個做生意的料,所以賺錢還賺得挺不錯的。
生意上的競爭對手一看這個情況,心裡特別生氣,就想做手腳。
後來打聽到李昌順有一個跟牢改犯在一起的妹妹,就利用這件事情替李昌順大肆宣傳,讓李昌順狠狠揚了一把名。
那個時候七幾年啊,十年才過去沒多久。
哪怕國家已經允許大家做生意,不再搞投機倒把那一套。
但經歷了十年的風雨,真正老實的人膽子都被嚇破了,一有風吹草動,跑得比兔子還快。
就算沈國根犯的只是小錯,但在十年,那就是大罪。
只偷了一把穀子,再被定罪,沈國根在牢里蹲了三年也出來了。
出來的時候,沈國根難得機靈了一把,他沒有回原本的生產隊,也沒有讓認識的人知道自己出來了,而是換了一個地方生活,老老實實做人。
知道李昌順有沈國根這樣一個妹夫,大家也不再向李昌順買東西了。
要知道,那個時候李昌順的生意已經開始賺錢了。
這風向一來,李昌順好不容易賺的錢,賠了,才賺回來的本也搭進去了。
這些可都是李昌順的心血啊。
心血被毀了,李昌順能不恨嗎?
對付他的人太多了,他記不住那些人,但忘不了李梨乾的「好事」。
如今一見到李梨,李昌順還是能想起當年的那些艱辛。
在接到李昌榮的電話,說是要給李梨的女兒慶祝,李昌順二話不說就拒絕了。
他是看在大家都是被李梨害過的人,所以才接的大哥的電話。
聽到內容后,李昌順真想問他大哥病沒病,瘋沒瘋。
李梨回來了?
李梨怎麼有臉回來,爸媽怎麼會原諒她?
不管李昌順再怨再恨,但這個時候,他還是回來了,站在李梨的面前,跟李梨主動打招呼:
「聽說你閨女是今年的中考狀元?這麼厲害,你有福氣啊。是你吧,叫……」
「我叫沈早早。」
「噢,早早啊,我是你二舅,這個書包是二舅送你的禮物,以後還要像現在一樣,好好學習啊。」
看著李昌順手中花里胡哨的書包,沈早早淡定地笑了:「謝謝二舅。」
嚴嬌嬌嫌棄地癟嘴:「二舅,你是不是賣菜賣多了,挑個書包這麼丑,難看死了。」
她小的時候才背,現在長大了,都不喜歡這樣的書包。
「早早姐姐,別背,真背了這樣的書包去上學,會被同學笑死的。那是幼兒園和小學生才背的。」
李昌順:「是嗎?那真的是對不起,二舅眼光不好,給你挑了這麼一個書包。」
沈早早盯著李昌順對自己顯示為「0」的好感值笑了:「沒關係。」
作為一個八面玲瓏的生意人,一個不小心買了一個小學生才會背的書包。
嗯,她確定了,這個二舅舅絕對是做生意的好料,玩得一手的好宮斗啊。
長輩送的禮物,小輩當然要歡歡喜喜地收下。
她用吧,像嚴嬌嬌說的,背去學校,丟臉顯幼稚的人是她。
不背吧,以前是她媽做的事對不起二舅舅,現在她還不懂禮物,不要二舅舅的禮物,傷了二舅舅的心。
可以啊!
沈早早:「二舅舅送的禮物,我其實還挺喜歡的。我用我十年前的眼前來看,這書包,真漂亮。二舅舅的這份禮物,全當是送給十年的我了。謝謝二舅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