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4章 要禮物4
冷毅煊:「那件內衣,他應該是拿回家裡,當作勝利品一樣收集起來了。」
像面對這種犯罪,冷毅煊的經驗比沈早早的和趙才的都要足。
「所以只要找到那件內衣,就可以證明,這個姓孫的人跟這起案子有極大的關係。」
「記住,搜查之前得提前問啊,他跟受害者認不認識,有沒有往來,家裡有沒有女性的衣物。」
沈早早擔心對方狡辯,所以有些問題要提前問好。
供詞前後不同,那就是姓孫的責任了。
有冷毅煊的幫忙,看上去挺瞎胡鬧的懷疑真的實施起來,也不是那麼困難的。
於是這天下午,孫明發的家裡就來了警察。
看到敲門的人是警察時,孫明發緊張地差點不願意給人開門。
後來一想,不對啊,「強女干犯」已經被抓到牢里去了,那事兒跟他又沒有關係,他害怕什麼?
「警察同志,你們好,有什麼事嗎?」
開了門之後,孫明發一臉的老實。
警察:「我們今年來是為了了解一些情況的,希望你們可以配合。」
你們?
孫明發想,只要不是「你」就好,一群人就說明他乾的事兒還沒有人知道呢:「好的警察同志,你們是為了那強女干案吧?不是說,強女干犯已經抓到了嗎?」
抓到了趕緊判啊,還有什麼可調查的。
警察:「你們不懂,本來是可以定下來了,但誰讓現在是過年呢。想判個強女干案,上頭要求要有足夠的證據。領導說證據不夠多,讓我們繼續調查,最好是能找到個目擊證人以及證物之類的。那才好判啊。」
孫明發:「這麼麻煩?」
他還以為那個替死鬼要替他把牢坐穿呢:「要什麼證據,什麼叫目擊證人啊?」
「證據呢,就是證明案子是他犯的。目擊證人呢,就是剛好看到對方正在進行犯罪行為。現在這兩樣,一樣都沒有,我們把案子遞交上去了,法院也是不會給判的。」
「噢,這樣啊。」
孫明發鬱悶得狠,那天大晚上的,哪兒來的證人啊。
他就是看到當時大街上一個人都沒有,就他跟那女的,他才下手的。
除非他自己站出來當那個目擊證人,否則是不可能有證人了。
不是不想讓方國慶替自己趕緊把牢給坐了,自己之前一問三不知的,孫明發不想在這個時候改口,萬一把自己暴露了怎麼辦?
對了,沒有證人的話,不是還需要證據嗎?
他沒法兒變出證人來,他還弄不出一個證據嗎?
「咦,你家就你一個人啊?這都快過年了,你家人呢?」
孫明發:「我媽死得早,我爸在鄉下又結婚了。所以,我現在一個人生活。」
「看你年紀不小了,沒結婚啊?」
「有對象了,再過一年就結婚。」
哪怕快要三十的人了,對結婚,孫明發實在是提不起什麼心情。
要不是女方那邊催得厲害,不結的話,這個對象就算了,要不然的話,孫明發還想繼續拖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