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株待兔
小報記者其實就是收了人的錢,才做的這種事。
最讓我想不到的是,那個給他錢的人,針對的不是華天,而是我。
所以,其實這一次華天是被我給連累了。
關於華天過去的事,在國外曾經就有人報道過,當時還轟動一時,隻是那個時候並不認識華天這個人,而且有不太關心國外的一些八卦新聞。
這個小報記者拍到照片以後,按照對方的指示,很快發現了以前關於華天的報道,覺得可以利用這個來做文章,於是進行重新加工,最後加上我的照片,寫上一個狗血的標題,直接發出去。
“幫我們找到那個給你錢的人,否則報警,你應該清楚,公開詆毀他人聲譽,私自跟蹤,做出有損人身安全的事,是什麽後果,就算法律無法懲處你,我有辦法讓你從此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華天說完,那個人不停點頭,腦門上已經開始往外冒汗,“好,我答應你們。”
華天的那番話,雖然帶有威脅的意味,不過,很管用,我看到小報記者掏出手機,他的兩隻胳膊都在不停的抖,前麵幾次信息打錯,隻能刪除了重來。
“幹啥這麽麻煩,打電話不就行了?”
車靜有些看不下去,這種磨磨唧唧的方式,看著確實讓人難受。
“不行,當初說好的,隻允許用這種方式聯係。”
“聽他的。”
幹這種事,肯定特別小心,而且,手機號碼很有可能是買的那種不需要身份注冊的,一旦發現不對勁,立刻毀掉手機卡,想找那個人,比登天還難。
這件事,必須搞清楚才行。
我皺了一下眉頭,是周小曼,還是顧家的人?都有可能,其實,這就是一個針對我的陰謀。
從那個帶照片的文件夾開始。
因為不清楚是什麽人送到公司,按照正常的反應,肯定會緊張,那天晚上,打開的窗戶,還有貼在外麵的紙臉,都是有人在精心策劃這一切。
目的就是迫使我打電話給華天,然後捕捉到我們深夜見麵的照片。
當時是深更半夜,孤男寡女出現在房間裏,就算沒有拍到上床的照片,通過腦補,已經可以形象出那一晚發生的事。
人就是這樣,總是喜歡把事情朝著不好的一麵去想。
對方很快回了一條,內容是,“錢已經給你了,不是告訴過你,不要再聯係我。”
“想辦法,穩住他,然後約他出來見麵。”
華天說完,那個人點了點頭,撒謊這種事,這個人在行,很快在上麵打下,“我手裏還有那個女人更勁爆的照片,如果你需要,我可以給你,不過,要當麵談,價格不便宜。”
“好,時間地點,我定。”
我鬆了一口氣,對方應該還沒有意識到,我們已經找到了這個人。
這件事,越來越有意思,居然有人精心布局整我,華天的出現,隻是借助了華天過去的那些事。
而現在,我們反過來布局抓人,怎麽感覺像是刑偵大片。
時間和地點很快發過來,就在距離這裏不遠的一處公園,時間是半個小時之後。
看得出來,對方對小報記者提到的勁爆照片很感興趣。
我和華天商量了一下,這個時候,我和華天不方便出現,因為很容易被認出來,能依靠的隻有車靜。
“不行,我可不行。”車靜連連擺手。
這一次,我們麵對的不是一個普通人,既然可以精心設計這個局,足以看出來,這個人的心思極為縝密,而且,每一步都在他的計劃之中。
“車靜,你可以的,隻有你能幫我。”
“我這不行,年華,不是我不幫你,我心粗,容易壞事。”
車靜的擔心也有她的道理,這時旁邊的那個人說話了,“放心吧,事情幫到底,這次也算是交一個朋友,我們的人過去,保證不會露餡。”
這樣也行,從裏麵出來,上了車過去,這個時候,公園裏的人不多,那個人派了幾個人坐在公園裏的椅子上,不停的四處張望。
這肯定不行,現在的年輕人,逛公園的本來就少,再看看,那些人身上的行頭,黑背心,紋身大墨鏡,除非是瞎子看不出來。
“華天,不行,一眼就能看出來。”
我看了一眼時間,隻剩下最後十分鍾,現在必須把華天找的那些人弄回來,我看著車靜,她無奈的點了點頭,“我試試吧,不過,萬一弄砸了,別怪我。”
隻有一次機會,一旦被發現,再也找不到那個人。
“我相信你。”
那些人很快撤回來,車靜坐在旁邊的椅子上,我鬆了一口氣,這樣算是像點樣子,至少不會一眼就被人看出來。
感覺時間差不多,我們朝著公園外麵走,找了一個比較隱蔽的地方停下,這個時候,還是特別擔心,公園的四周都是路。
根本不清楚,那個人從什麽地方進來,而且,那個人選擇的那個地方,就是公園中間的廣場,幾條路都可以進來。
這樣,無形中,增加了我們的難度。
“有人進來了。”
隨著華天提醒,我慢慢站起來,朝著他指的方向看去,真的有一個人,帶著黑色的鴨舌帽,很可疑。
這種天氣,熱的厲害,這個人居然穿著長外套,明顯是心裏有鬼,而且直接朝著那個人坐的位置走了過去。
“上吧。”
“再看看,我們的人都在周圍,肯定跑不了。”
那個人在車靜的前麵停了下來,左右看了幾眼,我一下子緊張起來,其實,車靜完全可以不過去。
他似乎並沒有對一個年輕女孩子起疑心,下一刻徑直朝著小報記者坐的位置走過去,兩個人開始交易。
“動手。”
我和華天開始往裏跑,那些華天雇來的人也從外圍圍過來,我跑的很快,用盡渾身力氣,不過很快被華天甩在後麵。
那個人猛的回頭,這時聽到那個小報記者喊了一句,“他們逼我這麽做的,我沒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