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九方燮
四個月能滅幾個國家?
盜趾給出的答卷是五個。
諸侯征伐滅國需要顧忌的東西太多了, 大國之間隔著小國隔空交手,往往會導致小國明明沒有自保之力卻硬是能苟延殘喘。盜趾就沒那麽多顧忌了, 想滅哪個國家, 打過去,然後吸收氓庶奴隸,殺光貴族就能達成滅國成就。
滅了五個這種驚人並非盜趾所願。
打地盤容易治理難, 比起快速擴張, 盜趾更願意效仿青帝在位時為帝國定下的發展路線:蠶食。
青帝在位時為人族定下了長達千年的蠶食戰略。
分封建製,令人族遍布大地, 建立起無數城邑, 最終集所有城邑的積累與羽族決戰, 將羽族從第一種族的王座上拉下來。
這一戰略是青帝在世時不發動戰爭卻能死後被追尊為帝的主因。
人族在青帝死後一度改變過戰略。
青帝在世時為人族積累的家底太豐厚了, 豐厚得讓人族產生了一種自己也能奢侈一把的錯覺, 然後就真的奢侈了一把。
短短百年, 人族十二任王戰死,其中一位更是在帝都被攻破時血戰殉國。
人王尚且如此,何況下麵的人。
奢侈了一把, 吃足了血的教訓後發現自己沒死透, 人族自然而然回到了青帝的戰略路線上。
盜趾也想走這條戰略路線, 給他足夠的發展時間, 他能顛覆整個帝國。
遺憾的是王侯也不全是腦癱患者。
做為掌控著種族文明的階層, 哪怕不乏腦癱患者, 王侯貴族中也多精英, 一旦涉及到社會的根基,哪怕是腦癱患者也會瞬間不藥而愈,何況那些本來就是精英的存在。
幸運的是, 帝國的戰略在數十年前便已定下, 準備了數十年,這輛巨大的戰車終於啟動,想要突然轉向,難度有點大,需要的時間不會比戰車推動起來需要花的時間短,最重要的是,九關防線不解決,蒲阪也沒法安心的做點什麽。
蒲阪圍城後帝都是想先滅了盜趾再解決沃西的事,結果風洲主動挑釁,帝都不接招也得接招。
若非盜趾不可能與風洲有瓜葛,搞不好帝都會懷疑盜趾與羽族有勾結,不然羽族怎會如此及時的出兵將帝都的精力給牽走?也讓盜趾得以一路跑到瀾州。
盜趾並不清楚羽族的戰略,但他能察覺到這是自己的機會,可惜王侯們不配合。
兗州時一路追殺,到了瀾州後更是給現任瀾州牧兼季連侯下了命令:幹掉盜趾,幹不掉的話你就下台,到時候誰幹掉盜趾誰就是新的瀾州牧。
瀾州牧能怎麽著?
自然是想辦法弄死盜趾。
冬季時太冷,道路不便,不好出兵,瀾州牧幹脆禁止盜趾周圍的國家與盜趾做任何物資方麵的交易,違者將被重懲——季連國哪怕沒落了,過去幾代國君留下的家底也很豐厚,奈何不了大國,卻奈何得了小國。
一方麵是帝都與季連國的壓力,一方麵是自己也是王侯貴族,國君們都禁止與盜趾交易。
見錢眼開,走私的肯定有,但量太少了。
盜趾占據的地方什麽都好,就是不產鹽,以前的時候還能靠貿易獲取,如今,還是能靠貿易,但鹽價增了二十倍。
盜趾在冬季結束時算了算還剩下的鹽能吃多久,發現還能支持四個月左右,再算了算買和搶的賬,然後.……把一溜的國給搶了,吃的用的以及各種珍寶,統統不嫌棄,洗劫得特別幹淨。
值得一提的是,盜趾出征時帶的都是曆經無數戰役的精銳,紀律很好,隻搶富戶與貴族,對尋常氓庶卻是秋毫無犯——後者也沒有值得搶的油水。
氓庶可看不到自身並無油水可搶,他們能看到的是盜趾對自己秋毫無犯,而富戶與貴族們在之後加重了對自己的盤剝。
日子越來越艱苦,哪怕賣兒賣女也活不下去了。
盜趾回來一邊忙著春耕一邊讓六指帶著大量的珍寶去遠一點的大國比如高辛國買東西,待春耕結束再瞅外麵的時候發現周圍的小國已亂了起來。
群盜四起,不少奴隸與氓庶殺了貴族後為了活命紛紛向盜趾投誠——下弑上是天理難容的罪行,隻有盜趾會接納他們。
盜趾考慮了一番,全部接受了。
喬當時就忍不住勸了勸,接受這些投誠者沒毛病,但怎麽也得挑選一番。
盜趾軍原本的人都是百戰後的精銳,管著不難,但現在接受的這些,根本就是脫了籠子的猛獸,隻剩下破壞的本能了。
盜趾聽了喬的建議,卻沒用,而是非常激情的給投誠者們念了一篇直白易懂嚴重缺乏文采的文章。
文章的名字叫做《狼與羊》。
是打下青陽後望舒給他的,著作者名諱元。
元,始也,長也。
識字的盜趾能看出來,這是一個很奇怪的名字——沒人會用這個字做名字。
它的釋義太過重要,重要到沒人有資格承受。
什麽人可以稱之為始?
有資格稱之為始?
雖然還有個長的含義,但伯與孟也有長的含義,可以用伯(孟)仲叔季的排行來代替長,沒人會用元這個字眼。
理論上,若有一個人族以元為名,他的身份地位必定無比的尊貴,如此才有資格。
而理論上,若有這麽個人,不應該默默無聞。
反正盜趾沒聽說過有哪個名人是這個名字。
不過,那個叫元的人非常對得起祂的名字,無關身份地位,而是思想的深刻。
《狼羊》用最直白易懂的言辭詮釋了貴者恒貴,賤者恒賤的原理,扒開了禮樂天下的道德外衣,以最惡毒最肮髒的政客思維赤/棵裸地展示在所有人的麵前,這更像是一場思想的顛覆,他們以往所認為的美好的、受人尊重的、有能力的、心係天下的王侯貴族與賢人統統被顛覆,全都是欺騙。隻餘赤/裸裸的利益,狼吃羊,羊殺狼,不需要那麽多為什麽與道德,但人更聰明,會用欺騙的手段讓羊高興的被吃肉喝血,於是有了禮樂天下,有了貴者恒貴,賤者恒賤的天理。
沒有生而高貴,沒有生而卑賤,全都是騙局。
著作者對曆史顯然有著非常深刻的了解,仿佛親眼目睹,用最簡樸易懂的語言將曆史的發展給介紹了。
最早的時候人族不是現在這樣的,握著權力的人希望自己的子孫世代尊貴,於是有了謊言,一代一代的接力編織與完善謊言,造就了曆史與如今的現狀。
哪怕是喊出了王侯將相寧有種乎的盜趾亦受到了深深的震撼。
在看到最後元表示,狼能吃羊,羊為什麽不能殺狼時,一隻羊幹不過一隻狼,難道一群羊還不能?盜趾更是看得激動。
盜趾尚且如此,更遑論投誠者們。
但這不是最絕的,更絕的是盜趾在確定沃西空桑嶺的戰爭打起來,帝都騰不出手來收拾自己時將這篇文章讓人抄錄無數,再派人將文章送到了所有能送到的有人的地方。
亂起來吧,讓這個充滿欺騙的世道崩潰吧,唯有徹底的崩潰才能重鑄新的秩序,他才能如願建立起一片沒有奴隸的樂土。
隻是,比起旁人純粹的激動,盜趾激動之餘卻是有些許的疑惑。
最初時懷疑過是否望舒寫的,但看完後他就知道不是。
文章裏揭露出來的東西,哪怕盜趾自己不是純粹的政客也能看出,即便是帝國的王侯貴族們,政治造詣隻怕也沒有這個叫元的人高。
以及自己不如元。
一個追求利益的政客是不會肆無忌憚的揭露這些的,除非祂不追求利益。而一個追求精神與理想的人,卻比資深政客還懂政治,隻能說明一件事:這個叫元的人,骨子裏冷血理智到非人。
望舒沒這份政治功力,更沒有這份冷血心性,或者說,正常人族都很難有這份冷血理智。
唯有熱血才會追求精神與理想,唯有冷血理智到極致才能坦然接受世間最深刻的黑暗與肮髒,並沉浸其中。
這個叫元的究竟是什麽人?
詢問望舒,得到的回答是我比你更想知道。
《狼羊》如盜趾所願的掀起了風暴,因著距離的關係,這場風暴還隻在瀾州北部。
摟著美人就差溺死在脂粉中的季連侯卻已憤怒得舍棄了溫軟的美人,終於有了點其父風采的高踞國君之位上,發出了威嚴的宣言,並且得到了貴族們的附和。
誅殺盜趾,屠盜趾軍,焚《狼羊》。
盜趾也猜到了自己多犯眾怒,前腳接受了投誠者,後腳便滅了五國,擴增了自己的軍隊。
大戰,一觸即發。
潞地。
盜趾軍大營。
喬磨著自己的武器,磨完了戈磨矛,磨完了矛磨刀,磨完了刀磨劍,他的武器很多,全副武裝時整個一行走的武器架子。
燮拿著喬已磨好的短劍將竹子削成簡。
喬扭頭看了眼燮,忽問:“你為何要跟來?”
燮道:“做為太史丞,你說我來做什麽?自然是見證曆史。”
“太史丞的身份讓你能免死,但你看過狼羊,那些貴族不會放過你的。”喬道。
燮是潞國的太史丞,也是潞國被打下後唯一沒被屠掉的貴族階層。
原因無它,他自稱連山氏,巫鹹殿的人。
連山氏是最早的太史令,也是最早推演曆法的氏族,甚至連巫鹹殿都是在連山氏的基礎上建立的。
炎帝覺得數算與曆法很有用,想推廣,但彼時最擅長的就是連山氏,便問連山姝能不能收外族人為徒,傳授知識。
這問題也虧得炎帝問得出。
知識是什麽?
知識是財富是地位。
壟斷了知識便保障了子孫的權力地位,讓自己的子孫永遠在高人一等的圈子裏,這是每一個正常人都會追求的。
不論是炎帝的時代還是如今的時代,向別人提出這種要求都是不死不休的死仇。
出乎意料的是,連山姝隻表示徒弟必須聰明,別的都沒問題。
確實沒問題,連山姝是連山氏的族長,不過沒問題倒不是因為她是族長,而是之後她殺掉了很多血親,還活著的族人都是對知識外傳沒問題的。
連山姝本身的心性,從曆史記載也不難看出,不輸炎帝,無情且能擅長搞事。不過無聊的人關心的是這人跑到羽族去當間者,睡了末代羽皇的香豔逸事,肉食者關心的是連山姝所展現的政治手腕以及政客必備的心髒,能眼都不眨的幹掉反對者的很多,但反對者都是血親還能殺得毫不手軟的,現在很多,但那個時代真的不多。
氓庶關心的是連山姝的才華,此人簡直是人形天氣預報。
什麽時候下雨,什麽時候幹旱,她都能算出來。
也因著她的這種本事,其死後被神化為司雨之神,巫鹹殿一直以來培養的巫也都廣布天下,指導一地的農耕,預測氣候。
春種秋收,早了,農作物很難發芽,晚了,又會耽誤農時,人族的耕作一般是先種一茬粟麥,再種一茬可以充饑的菜,若誤了農時,損失會很大。
作物生長的時候知道會不會幹旱可以提前預防。
收獲時若有大雨,一年的收成差不多就完了,若是提前知道會下雨,便可提前收割,避免損失。
遺憾的是,那麽多先賢,獨連山姝死後被神化為司雨之神並非無由,始終沒人能達到連山姝的境界,預測十次天氣至少準九次,不像如今的巫鹹殿,十次至少五次不準。不能說巫鹹殿差了,普通人完全靠運氣蒙,巫鹹殿好歹能撇掉運氣成分去推算,隻是與連山姝比終究是差了點。
太史令掌管起草文書,策命諸侯卿大夫,記載史事,編寫史書,兼管國家典籍、天文曆法、祭祀等,燮這個巫鹹殿派來的丞負責的就是天文曆法,預測天氣賊準,說下雨就下雨,說不下就不下。
盜趾能眼都不眨的殺光所有貴族,但除非他不打算耕作了,不然還真沒法宰了燮。
燮歎道:“所以我近來不是一直在為你們出謀劃策嗎?”
自打看了狼羊後,不管願不願意,他都不能再如之前那般悠閑了。
盜趾是不會殺他,但貴族們會。
滅了盜趾後,王侯貴族必定會將盜趾的勢力範圍清地圖般屠一遍,將《狼羊》給抹滅,令其在曆史中從未存在過。
縱他是神裔氏族,但如今涉及到了貴族的根基,哪怕是神裔氏族也照殺不誤。
燮發自肺腑的道:“我真倒黴,不過能見證即將到來的大戰,好像也不差,這可是曆史的重要節點。”
喬奇道:“你究竟是巫鹹殿還是巫即殿的人?”
在望舒教給他的常識裏,隻有巫即殿會為了見證與了解曆史而瘋狂。
燮理所當然的回道:“自是巫鹹殿。”
喬沒吭聲,他總覺得,燮不是任何一種。
燮太有才能了,當他開始為盜趾出謀劃策後,盜趾打得非常順,有如此才華的人,卻隻是一個小小的太史丞,怎麽都覺得怪怪的。
喬想了想,試探的問:“盜趾想要天下再無奴隸,燮又是想要什麽呢?”
燮聞言怔了下,回道:“我想要這世間每個人都能吃飽穿暖,安心的走在路上,不用擔心被綁走變成奴隸,每個人都能接受教育,讀書識字。”
喬有一瞬的沉默,突然覺得,盜趾真是一個腳踏實地的人,至少與燮一比,盜趾踏實的簡直不像話。
燮苦笑。“我也知這很難,我的族人一直勸我在族裏好好隱居,不要出去,可我也沒辦法呀。”
喬不解的看著燮。
燮道:“我生來便是神裔氏族的成員,吃飽穿暖,接受教育,讀書識字是每一個族人都享有的權力,世間大部分人苦求的,我生來便有。我的人生還能追求什麽呢?混吃等死,雖然也可以做到,但那樣的人生,有什麽意思呢。”
喬說:“你就是吃飽了撐的閑的。”
燮讚同的點頭。“人吃飽了,有了大把的空閑,自然不會滿足於為活著而活著。人的一生多短暫,當然,我的一生隻要不被殺掉,一定會很漫長,但與這個世界相比,我那長達數百年的生命相比,又是何其渺小與短暫?若是為活著而活著,當我死去之時,我一定會為自己如豚犬般吃了睡,睡了吃的人生後悔。”
喬想了想,說:“你的衣食無憂是奴隸供養的,這應該說是貴族獨有的奢侈嗎?”
燮道:“應該不是吧,神裔氏族沒有奴隸。”
“那你們如何供養所有族人?”喬疑惑。
燮回道:“族裏要求我們每個人都要學會一門感興趣的技藝,而我們的壽命很長,大把的時間投入,往往會在自己喜歡領域做得很好,就好比我的父親,他喜歡木雕,他做的木雕栩栩如生,仿佛隨時都能活過來,他隨便一件木雕,十金難求。我們死後,我們所有的遺產都會被氏族收走成為公產。”
喬更加疑惑。“你們怎會願意將所有財富充公而非留給子孫?”
人族不是對子孫傳承特別在意嗎?
燮歎息道:“我們從原始氏族的時代便一直如此。”
持續了萬載,每個孩子都在這樣的環境裏長大,沒人覺得這有什麽問題。
哪怕是燮,知道了氏族與外麵的差異,也隻會對外麵的世界不適。
在神裔氏族,每個族人都能吃飽穿暖,雖有爭端,卻不會上升到殺人的程度,而外麵的世界,為了一口吃食而殺人是再正常不過的事了。
或許在氏族轉型的時候有動過念頭的,但彼時的族長是連山姝,而這位族長,殺死了很多血親。剩下的人看看連山姝,再想想神裔氏族的特殊能力,深以為,如今這般就挺好的。
再後來,連山氏的血脈在神裔氏族擴散開來,神裔氏族的壽命也越來越長。
過於漫長的壽命成功的消滅了大部分的欲/望。
反正燮隻要想想自己不被殺死,能長達數百載的壽數便對很多普通人追求的東西失去了欲/望。
他見到的親族,十個至少七個活著都在尋找著能讓自己在漫長壽命中都始終保持興趣的事物。
喬問:“你這樣的人,神裔氏族裏應該不止你一個吧?”
燮回道:“自然不止。”
“結局如何?”
燮回答:“除了白帝,都挺慘的。”
喬怔了下。“白帝是神裔氏族?”
“嗯。”燮點頭。
白帝那長得不正常的壽命,明顯不是純血人族,不是純血人族,還能為人族嘔心瀝血,也隻有都是先民後裔,和帝國綁死了的神裔氏族了。
“那麽多前車之鑒,你還有這樣的想法?”喬很佩服。
燮道:“沒人後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