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初戀
戈恩是一名富豪,在特耐爾城的鄉下他擁有兩座農場,一座已經可以輪換砍伐的龍血木林場,無論是牛肉還是龍血木,都有很好的銷量。他還有十幾家屬於自己的店鋪,出售牛肉,以及其他一些東西。或許他比不上那些大城市的富豪所擁有的累積,可是在特耐爾城市中,他是當之無愧的富豪,是上流社會中的精英人士。
三十七歲的戈恩經過歲月的洗禮沉澱,已經將所有的青澀脫去。男人與女人最大的區別在於男人越老越有味道,而戈恩就是這樣一個非常有味道的男人。他有一頭棕色的頭髮,優渥的生活讓他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保養他的頭髮,就像他保養自己的皮膚那樣。雖然已經三十七歲,可他臉上依舊沒有什麼皺紋。
深邃沉澱了智慧的藍色眼睛總是讓很多姑娘為他著迷,高挺的鼻子和略薄的嘴唇讓他的五官非常的立體,同時也非常的具有魅力。最特別的就是他的氣質,經過起起伏伏的坎坷迎來了人生中的高峰,他的氣質早已擺脫了「鮮明」這個褒義詞所帶來的不穩重,他永遠都是一副面不改色的沉穩模樣。
再加上價值不菲的西裝和飾品,很多女人都希望能夠成為他的女伴,甚至是人生伴侶。不過很可惜,到現在為止戈恩都沒有和任何一個女孩或是女人走的很近,他就像是一個——基佬。
確實有不少人這麼猜測他的性取向,說話的時候非常溫柔,咬字清楚的同時語速也很慢,而且還彬彬有禮,無論是任何人只要向他打招呼,哪怕是個乞丐,他都會脫下帽子回禮。他還很喜歡花,紅色的鬱金香,無論什麼時候,總能在他的身上看見一朵紅色的鬱金香,或是幾朵花瓣。
所以很多人猜測這個不喜歡女人又充滿了魅力,還很幽默健談的男人是一個基佬。
其實人們不了解他,他喜歡女人,只是有過很嚴重的情傷,哪怕是經過二十年都無法自拔。
在他窮困潦倒的時候,他認識了一個女孩,與那個女孩相戀相愛,墜入了流淌著愛情的金色瑪瑙河中,沉浸在充滿了甜蜜的愛情里。可是好景不長,女孩的家庭是一個中產家庭,女孩的家人看不上那時還是一無所有的窮小子,拒絕了女孩與他來往,並且將女孩送到了奧爾奧多去。
那是坎樂斯省的首府所在,遠比特耐爾要繁華許多倍。
為了找回自己的愛情,戈恩拚命的努力奮鬥,在兩年後有了一些起色。他開了一間商店,除了出售牛肉之外,也出售一些副食品。這樣的生意在特耐爾城永遠都不會缺少科員,相對於其他城市來說貧窮的特耐爾城居民更願意將自己的錢用在填飽肚子上,於是戈恩賺到了人生第一桶金。
他拿著一千塊去奧爾奧多找到了女孩,令他無法想象的是女孩居然已經嫁人了,生了一個女孩的同時,肚子里還有另外一個孩子。即使面對如此的情變戈恩也沒有放棄,他告訴女孩,只要她願意,他就接她離開,並且和她結婚。就算是她肚子里的孩子,他也同意留下來,並且會如同對親生孩子那樣對待她肚子里的孩子。
不過很可惜,痴情唯一能夠換來的只有破滅的希望。
已經嫁為人婦的女孩告訴他,年輕時的無知並不是愛情,只是荷爾蒙的衝動。她已經不愛他了,她也祝福他,能夠找到一個自己喜歡的女孩,開始新的生活。
頹敗的戈恩回到了特耐爾,把所有的精力都用在了經商上,彷彿是對以前貧窮生活和破壞了他愛情的困苦的報復。他很快就擁有了牧場、林場,在特耐爾城內還擁有十幾家店鋪。他經歷了很多女孩,女人,也夢想著有一天能夠找到屬於自己的愛情。可不知道為什麼,再也找不到以前的那種感覺,那種高興時彷彿擁有全世界,悲傷時如同世界末日的感覺。
或許這就是得到所需要承擔的結果——失去什麼。
戈恩現在最大的樂趣就是喝一點酒,和人們聊著天,然後把醉醺醺的自己丟到床上,接下來就是新的一天。
一如既往那樣,他將車停在了野玫瑰酒吧外,這是一家中等檔次的酒吧,不會有很多醉醺醺的酒鬼到處亂晃,也比那些高檔的酒吧要熱鬧一些,他喜歡這裡。這裡有他的朋友,有他認識的人。
他輕車熟路的走到吧台邊上坐下,攥起拳頭用關節叩了叩吧台,「來一杯!」
他不需要說出任何酒的名字,酒保就能夠給他上他最喜歡的酒水,他是這裡的熟客,幾乎每一個經常來這裡的客人都認識他。
但是這一次,酒保並沒有立刻就將他所喜歡的酒端上來,而是靠了過來,詢問了一句,「我們有新的酒,味道還不錯,要嘗嘗嗎?」
「新酒?」,戈恩的眉梢挑了挑,「不是那種勾兌酒吧?你知道的,我不喝那種東西。」
酒保立刻拍著胸脯保證道,「放心好了,如果是勾兌酒我給你一百塊!」,戈恩點了點頭之後,酒保問道:「初戀,還有雪精靈,都來一杯?」
在答應之後,酒保先端上來一杯,玻璃杯中裝著淡藍色的酒,散發著一股奇特的果香味。戈恩眉頭稍微抓了一下,他不是很喜歡果酒,因為果酒實在是太甜了,雖然一樣能把自己喝醉,可喝到後面甜的膩人。不過既然已經答應了酒保,也想要品嘗一下新酒的味道,他端起來抿了一口。
入口的瞬間如同其他高度酒的口感,辛辣味立刻充斥著口腔,刺激著味蕾,同時也很甜。可很快,當他將這股熱流咽下去之後,一股冰涼的感覺就出現了,安撫著灼熱的口腔和食道。他有些驚訝,同時又微微點了點頭,的確是很特別的酒,但是他依舊不喜歡。這樣的酒更適合年輕的女孩們飲用,特別是最後冰涼的口感絕對能讓一些不太能喝的女孩子所鐘意。
看了一會節目,聽著從外地請來的歌姬唱完了兩首歌,一邊鼓掌一邊將最後一口咽下去,酒保立刻就為他端上來第二杯酒。
初戀!
這是酒的名字,他輕哼了一聲。從來沒有人會用愛情來形容酒,無論是高度的還是低度的,因為愛情要麼苦澀,要麼甜蜜,但絕對不會有辛辣的成分。敢用初戀作為酒的名字,戈恩倒是要見識見識,是不是真的有初戀的感覺。
他端起了杯子,抿了一口,時間彷彿就在這一刻變成了永恆!
莫名其妙的,他眼眶裡蓄滿了淚水,他想起了自己和女孩剛剛認識時的喜怒哀樂,他想起了自己用好不容易攢下來的一塊錢為女孩買禮物時的興奮,想起了他第一次被女孩拒絕時的苦澀,他想起了第一次和女孩親吻時的甜蜜……
他以為自己已經忘記的一切居然如此鮮活的出現在他的面前,一幕幕快速的閃過,就如同他的愛情,快速的來到了結尾。
一滴淚水順著他的眼眶滑落,滴落在酒杯中,掀起了一個小小的水花。
口中酸酸略帶一丁點澀味的口感和留下的令人惆悵的餘味,就像千百公里之外的一支箭射進了他的心臟!他低下頭,世界都彷彿一瞬間安靜了下來,這個世界里只有他,還有他的回憶。他一口一口的喝著酒,偶爾傻笑幾聲,偶爾一臉的苦澀,人生中最重要的記憶都在這一刻被激活了。
他是痛苦的,但是在這一刻,卻莫名的感覺到了快樂!
他將空空如也的杯子,放在了吧台上,指了指杯口對酒保說道,「初戀,再來一杯!」
這個晚上,許多個如同戈恩一樣的人獃獃的坐在酒吧的吧台邊上,一個人傻傻的低著頭,端著酒杯。有時候會傻笑,有時候會痛苦,有歡笑也有淚水,還有數不清的回憶。他們不願意與別人分享,把自己與整個世界隔離開,完全沉浸在對過去的緬懷與回憶中。
也有一些年輕的女孩,終於找到了她們可以在酒吧里飲用的酒。甜蜜的如同熱戀時的味道,冰涼又掩蓋了辛辣,幾乎完美的口感和高度酒精帶來的熏然,讓每一個女孩都盡情的釋放自己的活力。
就在這樣一個夜晚,一種叫做初戀的高度果酒,一種叫做雪精靈的高度果酒,不知不覺間就已經俘獲了一大批追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