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四二章 抓捕
朱統銳作惡多端,為什麽沒有被繩之於法?這是一個很複雜的問題。
受害人大多都是有賤籍的妓女,按明朝法律,殺死賤籍之人要罪減一等,不會判死罪。因為隻要你是賤籍,就很難受到法律的保護。
所以朱統銳要對付董宛,放言是要毀容,而不是弄死,因為董宛不在賤籍,他不敢明目張膽,要弄死也是悄悄的來。
朱統銳害死青樓女子,卻依然逍遙法外。首先他有皇族身份護身,地方官府拿他沒辦法,隻要宗人府那裏不追究,誰敢為這些青樓女子喊冤呢?
放火燒死十九人命案,朱統銳一推二五六,完全否認。當時的應知府也不敢得罪他,因此有意包庇,這起案件被定義為普通的火災,但是誰都知道這是他指使人幹的。
王越聽了劉斌所,不由得倒吸一口涼氣,好一個人渣!好一條惡棍!
此時的南京城外一支軍隊由下關碼頭方向而來,策軍第五團全團向南京進軍。
隆隆的裝甲車後麵,跟著的策軍官兵跑步前進,行動非常迅速,不一會兒就到達南京城下。
這麽大的動靜,嚇的進出的百姓紛紛避讓,也把守城的明軍嚇壞了,還沒等他們做出反應,數輛裝甲車已經到達眼前。
“應巡撫王思華大人有令,策軍第五團鬆江總兵所部要進城執行公務。”裝甲車大喇叭喊上了話。
一聽,原來不是要打仗呀!明軍們鎮定了許多,城門官心地問道:“可有兵部的手令?”
他所的兵部,就是南京兵部,軍隊進城必須由南京兵部批準。
這時馮源山已經下了車,他回答道:“沒有,這是應巡撫王思華大人的命令。”
城門官問道:“你們進城的人數是多少?”
馮源山道:“一千五百五十六人!”
“啊?”城門官為難地道:“按照規定,巡撫大人隻能帶五百家丁進城,這人數超了呀!”
馮源山不耐煩地道:“我們公務緊急,必須要立刻進城。如果再行阻撓,我們就要攻城了,因此產生的後果,將由你們承擔。”
城門官聞言一呆:靠,他見過橫的,就沒見過這麽橫的,一言不合就要攻城呀?
馮源山不再搭理他,用對講機命令道:“詹鵬,你們偵察排暫時接管城門。”
“是!”
收起對講機,馮源山就上了裝甲指揮車。
裝甲車不斷地按著喇叭,向城內開去,明軍對這種鋼鐵巨獸束手無策,不敢阻攔。
城門官趕緊派人,將此情況通知自己的上司,而南京的城守最高長官就是忻城伯趙之龍。
策軍進了南京城,一時間雞飛狗跳,百姓們不知道發生了什麽事情,尤其是策軍的裝束如此怪異,因此街上的百姓一陣慌亂和躲避。
“報告司令,我團已到達秦淮河,正在準備布防!”馮源山到達後向王越匯報。
王越回複:“收到!”
接著他笑了笑對劉斌道:“劉公公,派人帶個路吧,我們要去抓個人。”
“王,王大人你要抓鎮國中尉朱統銳?”劉斌不用多想,就知道王越要幹什麽。
王越道:“沒錯,不過這事與你無關,隻需要帶個路即可。”
劉斌無奈道:“好吧。”他現在成了專業為王越跑腿的了,沒辦法,形勢比人強,策軍太變態了。
抓朱統銳隻能派策軍去,因為按照流程應巡撫和應知府都沒有權利抓他。
朱統銳就住在烏衣巷,這烏衣巷也在秦淮河南岸,所以非常近。
“你,你們是幹什麽的?”麵對突如其來的穿著古怪的策軍和隆隆的裝甲車,鎮國中尉朱統銳府門口的家丁有些不知所措。
“鎮國中尉朱統銳府上的人聽著,所有人放下武器,等候應巡撫王思華大人處置,如有異動格殺勿論!”
策軍迅速包圍了朱統銳的府邸,車載大喇叭開始喊話,士兵們已經紛紛端著步槍向府內衝去。
“放下武器,抱頭蹲下!”
門口的兩個家丁麵對十幾把明晃晃的刺刀,乖乖地將腰刀卸下丟在一旁,抱頭蹲下。他們也看出來了,這些當兵的神態都是上過戰場殺過人的,如果不聽很可能就是血濺當場的局麵了。
呼啦,策軍士兵們衝進了鎮國中尉府裏,朱統銳府上立刻亂做一團。
“反啦,真是反了了,應巡撫無權抓捕本爵爺。”朱統銳雙手背銬一邊咆哮著,一邊被策軍士兵推出府門。高音喇叭聲音很大,他剛才也聽到了,知道是王越來抓。
這時的朱統銳頭發淩亂,衣衫不整,臉上青一塊紫一塊的,顯然在抓捕的過程中有過反抗。
“你就是朱統銳?”王越看了看他道。
朱統銳憤怒地道:“正是你家爵爺,你是何人?”
王越肅容道:“本官乃應巡撫王越。”
朱統銳更怒了:“本爵爺乃是皇室宗親,你無權拿我。”
王越不理他,而是翻閱由應知府楊瑞送來的關於朱統銳的卷宗。
據應知府衙門的卷宗顯示,在長達十八年時間,控告朱統銳的案件有二十六起,致死人命二十一人,傷三十四人,其中基本都是女性,而這些女性中娛樂行業占了絕大多數。
這隻是有受害人家屬告發的,沒有告發的也不少。
王越放下卷宗,問朱統銳道:“聽三年前你放火燒了舊院趙西月姑娘的房子,致死人命三條,可有其事?”
朱統銳瞪著眼睛道:“這關你什麽事,當年已有定論,屬於無心之舉,本爵爺已經賠了錢了。”
王越冷笑一聲,將卷宗拍了拍道:“朱爵爺可真有錢呀,十幾年來為了這樣的事,賠了不少錢吧?”
這些女子賣身於青樓,被人謀害,損失最大的是青樓的老鴇。但懾於朱統銳的淫威,隻好拿點錢了事,真正的受害人卻無人敢為她們喊冤。
朱統銳大聲喊道:“王思華,我朱統銳往日與你無仇,近期與你無怨,你何故如此對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