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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好聚好散

  因為唐浩澤身上帶著「巨款」,盧方將唐浩澤又送回塘尾村。


  從鎮上到塘尾村,走海堤上的路更近一些。


  在經過那段被沖塌了一些海堤時,唐浩澤借題發揮,說了路唐村路停下來的事。


  最後,他說:「如果是颱風將這海底衝垮了,海浪會打進來。村裡至少有一半的地被海水淹了。而且盧叔你的養殖場出入也不方便。」


  盧方一想,覺得他說的也對。剛才他也是帶著小貨車從海堤這邊去的塘尾村。如果以後海堤走不了車,那邊修路卻停下了。那他的養殖場養殖出來的東西又該怎麼運出去?

  雖然問題總可以解決,但能有水泥路,為什麼不弄一條水泥路。


  不過他也只笑著說:「大概也不會拖很久。」他倒是想著回去和妻子說一聲,看市裡會不會對這件事上心。


  那些東風螺要趕著運走出口,盧方不能在在塘尾村逗留太久。他在將唐浩澤送回村,連車都沒下就走了。


  下車后,唐浩澤去了魚塭。


  他去到魚塭,發現其他人都走了,只唐浩強幾兄弟還在。他提著裝錢的黑色塑料袋揚了一下,笑著說:「明哥,我們去你家!」


  「都拿到了?」唐浩明眼睛都能發出光了。「好,我們都去。」他們留在這裡只是想打聽賣了多少錢。卻沒想到錢這麼快就給了。


  唐浩澤笑著說:「走吧!」


  唐浩明腳步很快,幾乎是一路小跑了,讓唐浩澤不得不加快了腳步。不過唐浩澤也理解他的心情。分錢當然都是讓人興奮的。


  唐浩明回到家,就讓自己老婆泡茶。他自己搬了椅子讓人坐下,說:「浩澤,說說。今天賣了多少?」


  「我們一共賣了四千六百六十八斤螺。按八十塊賣。總價應該是三十七萬三千多。不過我們養殖的魚塭還是盧老闆的,我就做主只要三十七萬。」


  「讓了三千多啊?」


  唐浩明老婆正泡茶,聽到錢的事,就豎起了耳朵。一聽唐浩澤說的,不由插了一句嘴。


  唐浩明瞪她,說:「頭髮長見識短,男人說話你插什麼嘴?」他老婆嘟了嘟嘴,沒敢反駁。


  唐浩明又對唐浩澤說:「浩澤,你繼續說。」


  唐浩澤笑著說:「其實嫂子說的沒錯。讓三千確實還是比較多的。所以這三千,就從我那份出。」


  唐浩明連忙說:「你聽她女人說什麼。既然是我們合夥做事,支出那樣的當然是大家攤分。三千塊就當是塘租。」


  唐浩澤也不和他爭,將那黑色的袋子打開了,拿出九萬五齣來,說:「這是你們三個的分紅。一共是九萬五。」


  當初唐浩明三兄弟出七千塊錢,又出人出力。雖然剩下的錢由唐浩澤出,但唐浩明和唐浩坤兩人去找人賒雜魚,唐浩澤當時沒錢,如果沒有他們,他這東風螺未必能養的成。所以他們當初說好,唐浩明三兄弟在東風螺這個項目上是佔25%的股份。


  唐浩澤也沒算的那麼清楚,多給一點。


  不過他們三兄弟出的資金不一樣。


  他又說:「當初明哥和坤哥各出了三千,浩強出了一千。按道理,你們是兄弟,應該按照出錢來分。但我要說一句。浩強雖然出錢少,他出錢又一直照看著東風螺。我看你們不如按照八份算。每份是一萬一千八百。這樣浩強拿兩萬二,明哥和坤哥你們每人三萬六千五百。你們看這樣行不行,如果不行,你們就自己分。」


  唐浩明也沒有猶豫,說:「這樣分浩強還吃虧了。我看他拿三萬,剩下的,我和浩坤平分。」


  唐浩明不是小氣的人。而且唐浩強確實是出力最多,這部分也應該算進去。他是最清楚了,他們三個當初出的七千塊,根本占不到兩成半的股。唐浩強去幹活也是其中的股份了。


  而且當初拿出三千,現在拿回來三萬多,他還有什麼不滿足的?而且,他還想著三兄弟繼續合作。如果這次讓唐浩強覺得自己吃虧了,不和他們一起做,最後吃虧的還是他們。


  唐浩坤對堂哥的分法沒有任何意見,當即點頭了。


  唐浩澤看他們都同意了,就將錢分了給他們,笑著說:「好了,我們生意總算是做成了,這也算是好聚好散!」


  唐浩明老婆這時給他們四人倒茶,說:「浩澤,你是有本事的。以後有什麼好路子,多提點一下你明哥他們。你知道他們沒念過什麼書,本事比你差遠了……」


  唐浩明不等老婆說完就打斷她:「說說說,說什麼不等使的話?浩澤要不想著我們,今天能有三萬?」


  唐浩澤笑著對他老婆說:「嫂子,以後明哥他們也可以自己做生意,你還怕明哥會沒本事?」


  「他啊。有本事當然最好!」唐浩明老婆也笑著走開了。


  唐浩澤有笑著對唐浩明他們說:「剛才都有誰去幫忙了,我都沒能記全。我這想著每家每戶包個利是。」


  農村人講究個吉利,有時候走遠路走親戚,臨走的時候主人家都會包個利是求個平安。現在有人來幫忙做了事,又都是鄉親,直接給錢對人情是一種打擊。但是給紅包的話,是好意頭,給了工錢,又不是雇傭關係,說明是承對方的人情。


  唐浩明三兄弟將今天來幫忙的人都補全了,唐浩澤在晚上包了紅包,挨家挨戶送了去。


  等這些支出的部分都分割清楚后,他回到家盤算了一下東風螺賺到的錢。


  當初投資建養殖棚花了一萬八千左右,他自己一個人就出了一萬一。在養殖過程中,買了兩萬八千多斤雜魚,花了六萬多。這錢用賣蝦的錢結清了。


  他一個人拿到了二十七萬左右。從成本上看,他在這個項目中個人支出的,就有七萬多。


  也就說他個人賺了將近二十萬。他現在拿到的沒有那麼多,是因為盧方之前預支了十萬給他帶唐鄭敏去羊城。


  加上到現在養蝦賺到的十幾萬。不過要扣去八萬多的債務。他現在大概已經有十六七萬的資金了。


  他想著過完年後,是不是先將房子蓋了。


  蓋好了房子,日後他不在家,父母住著也舒服一些。而且有一幢新房子,父母臉上有光,日子過著心裡也舒坦。特別是唐鄭敏。唐浩澤知道自己的爸最重要的就是保證心裡舒暢,只有那樣身體才能更好一些。


  不過這些事,他也要先和父母商量一下。特別是徵得他爸爸的同意,不然他擔心爸爸心心裡會覺得自己沒用而鬱悶。


  他想到和父親談建房子的事,又想到父親大概也該出院了,就打算去羊城將父親接回家。


  他讓拿到錢后整天紅光滿面的唐浩強幫他看好魚塭,然後又去市裡H縣裡和弟弟妹妹交代了一聲,然後就去了羊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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