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第52章 遊樂園(五)
第五十二章
有那麼一秒鐘的工夫, 方杜若以為這個被他視為小妹妹的女孩, 是在和他開玩笑。
但很快他就明白不是的。
即使楊心躍平常看起來再活潑, 再開朗,再莽撞……但她作為一個女孩, 絕對不會用自己的自尊來開一場玩笑。
方杜若能感覺到手心裡的小手在顫抖——她其實遠遠沒有她外表看上去的那樣自信。
青年的停頓其實只有很短很短的時間,楊心躍一直睜著那雙大眼睛,希冀地看著他,盼望能在他臉上,看到一絲一毫的驚喜與動容。
但是方杜若說:「謝謝你。」
然後他鬆開了手。
楊心躍一慌, 小手不屈不撓的又拉了上去。
方杜若退開了一步——楊心躍其實並不能確定他是不是真的「退開」了,他的身子就那麼微微晃了一下,就像賽場上對手側過身子, 以毫釐之差躲過了她的進攻——她的這一劍,刺空了。
不,不應該說是刺空。
她的劍尖確確實實的觸碰到了他的有效部位, 可不等她施力, 他便輕描淡寫的移開了。
耳邊彷彿有裁判的聲音, 告訴她:楊心躍, 你的攻擊, 無效。
她必須要申訴。
「小方哥哥,我不要你的『謝謝』!」楊心躍焦急地,驚慌地, 又極為真摯地看著他, 「我只想要你的『喜歡』……就算你現在不喜歡我也沒關係!我可以對你很好很好, 你以後也會喜歡我的!」
她說:「你是不是覺得我是小孩子?我不小了,我成年了,就要上大學了!我很快就要追上你了!」
她說:「還是你覺得咱們之間了解不夠多?我身高一米六八,雙子座,興趣愛好是吃飯和練劍,最喜歡的顏色是黃色。」
她說:「你要是對我哪裡不滿意,我都可以改的。我會把頭髮留長,我會減肥,我會考上你在的大學,我不會給你丟臉的!」
她每說一句話,聲音就大上一分,甚至壓過了音響里震耳欲聾的背景音樂聲。
可是說到最後一句話時,她的聲音忽然落了下去,彷彿一陣輕的不能再輕的風,微微吹過那朵還未盛放的花苞。
楊心躍輕聲問:「小方哥哥,我喜歡你,你又沒有女朋友,為什麼不試試我呢?」
因為激動,她的臉頰微微泛紅,但這股紅意很快又被煞白覆蓋。
方杜若心裡頗有些複雜,他望著她,知道她對待感情很懵懂但是很執著,但他從沒想過,這份懵懂和執著會落在自己身上。
他已經二十五歲了,因為一直在博士導師的律師事務所實習,所以也算半隻腳踏入社會。在成年人的世界里,越來越少出現「喜歡」這樣直白的語言,而是用更隱晦、更委婉的暗示,來替代說出口的情誼。
成年人之間不會輕易說「喜歡」,這樣即使被拒絕,也可以給雙方留一絲餘地、留兩分情面,轉身回退到界限之後,依舊能保持瀟洒自在。
可是對於剛剛成年的楊心躍來講,喜歡就是喜歡,就是要大聲說出來。
如果站在方杜若面前的,是女同學、女同事、女領導,他有一萬種方法委婉的回絕,用成年人最擅長的迂迴方式,裝聾作啞,對這份感情視而不見。
但是面對被自己看作小妹妹的楊心躍,方杜若不能這麼敷衍。
他沉吟很久,終於緩緩開口。
「心躍,我很感謝你對我的這份喜歡。」他聲音朗朗動聽,「說真的,我很詫異,我從來沒想過你會對我有這樣的想法,因為在我心裡,一直把你當妹妹。你先別急,聽我說完。
「我把你看作妹妹,不是因為你沒有『女性魅力』,你也不需要為了我的喜好,改變自己。你就是你,你開朗活潑,你大方陽光,你很好,真的很好。我在你身上看到了一種青春,我也曾經擁有過的青春。
「我一直很照顧你,我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我的特殊照顧,讓你產生了誤解。可是我靠近你的初衷,僅僅是因為欣賞你。我們都知道你離開花劍隊,要在一年之內補齊別人六年所學的知識有多難,可是你做到了,而且不比別人差。每次看到你拚命學習的樣子,我都想要力所能及的對你好。」
「沒關係的!」楊心躍搖頭,喃喃的,拚命的,「你以前把我當妹妹沒關係呀,只要咱們在一起了,你把我當女朋友不就好了嗎?我會加倍喜歡你,把你缺少的那一份補回來,不就可以了嗎?」
方杜若失笑。真正的「喜歡」,應該如同「等式」,等號兩邊擁有著同樣的澎湃;若是一方波瀾萬丈,另一方靜如死水,那這樣的感情公式總有一天會崩塌。
「那你喜歡我什麼呢?」他問她。
楊心躍覺得這個問題實在太簡單了,她的愛情大樹上掛滿了無數歡喜,隨便摘兩顆果實下來就能寫一篇八百字的作文。
「我喜歡你對我好,又溫柔又知心;你還特別聰明,教我做題;你經常鼓勵我;你又、你又長得很帥……」
楊心躍以為自己能說上三天三夜都說不完,可實際上,她只說了幾句話,肚子里就空了。
她對小方哥哥的了解還是太少了。
她說的那些優點確實存在於方杜若身上,可那僅僅是方杜若本人的十分之一。她甚至不知道他的愛好,不知道他的生日,不知道他的朋友圈……
說到後來,楊心躍也迷茫了。
不能怪她的喜歡太倉促,對於十八歲的女孩子來講,她會因為男孩子打籃球太帥而愛上、也會因為他給野貓餵食而喜歡。
方杜若聽她講完,漸漸明白過來。
他說:「心躍,你有沒有發現,你所喜歡的我,其實只是一個很籠統的『形象』?」
「……什麼?」
「成績好、長得帥、會照顧人……這樣的形容太寬泛了,如果第一個遇見你的人不是我,你也會遇上相同類型的其他人。」
一年前,楊心躍被迫離開花劍隊,她不是沒有害怕過、不是沒有擔憂過,但是在所有人都沉浸在悲傷之中時,她必須把負面情緒藏好,才能勇敢面對高考升學的挑戰。當她被父母送進課堂、卻發現自己跟不上教學進度時,她惶恐而不安。於是她去了方老師所開設的補習班,當她推開那扇大門,看到方杜若時,她被擊中了。
他如一陣春風,吹散了她心中的一切煩惱。他不是陌生的同學、不是強勁的隊友、不是嚴厲的教練、不是溺愛的家長……他是她人生中從未遇到過的「小哥哥」。
於是她喜歡上了他。
「可是,」楊心躍固執地說,「你就是我遇到的第一個人啊,我喜歡你有什麼不對呢?」
方杜若彎下腰,垂眸看她:「心躍,這不叫喜歡。」
「那什麼叫喜歡?」她不服。
「『溫柔』、『帥氣』、『聰明』,這樣的東西我有,別人也會有。真正的喜歡,應該是喜歡那個人身上最與眾不同的『特質』,那種『特質』只會在你面前展現出來。就像是茫茫夜空里的一顆星,你只要發現他的存在,就能定位他的方向,永遠不會走丟。」
楊心躍聽得懵懂,她抱著破釜沉舟的勇氣而來,結果她的小方哥哥不僅把她的小船撈起來、修好了,還重新幫她定位了航線,告訴她找錯方向了?
這這這……
楊心躍被繞暈了,她明明被拒絕了,她應該傷心才是,可是心裡卻沒有預想中的那麼難過。
只是有點……空蕩蕩的。
是啊,畢竟小方哥哥是被她放在心尖上「喜歡」了一年的人,他否定了她的喜歡,把自己的身影從她心上挖走,留下的那個洞,誰來添補呢?
※
當最後一輛花車終於從鍾可眼前挪開,鍾可第一時間把視線投注到了馬路對面。
可是高高的花壇上,只剩下方杜若孤身一人的身影,他旁邊的女孩卻消失不見了。
鍾可心裡沒來由的一緊,他甚至來不及細想什麼,一種莫名而生的危機感湧上腦袋,催促著他穿過散場的人群,奔向了花壇的方向。
「方哥,心躍呢?!」鍾可快步衝到方杜若面前,沒控制好音量。
方杜若愣了兩秒,他想想剛才發生的事情,選擇了一個保守的回答:「……心躍說她想一個人呆會兒。」
鍾可幾乎是霎時反應過來,他緊攥住拳頭,直至指甲深深陷進手心裡,才止住了內心的顫抖。
他抬頭望著站在花壇上的男人,狠狠從牙縫裡擠出了幾個字:「你拒絕她了,是不是?」
「什麼?」
鍾可知道他沒有資格生氣,也知道自己不應該對無辜的方哥發脾氣,可是理智永遠不能控制感性:「心躍向你告白了,你拒絕她了,是不是!」
方杜若這次是真的驚訝了,這兩個小朋友究竟在搞什麼,給他的驚訝一次更甚一次。他很想問問鍾可是怎麼知道楊心躍剛剛向他告白了,但最終出口的卻是另一句話。
「你知道……心躍喜歡我?」他眼神複雜:鍾可眼裡的情誼他不會看錯,可是鍾可是怎麼忍住在她身邊,看著她追逐別人的呢?
「每次你一出現,她都繞著你轉!只有你才看不出來吧!」
該說是小狗繞骨頭,還是該稱為月亮繞地球呢,楊心躍的心意那麼明顯,鍾可都替她著急:即擔心她美夢成真,又擔心她願望落空。
「我已經向她道過歉了,我對她沒有交往的想法。」方杜若說,「倒是你——為什麼要這麼生氣?難道我接受她,你會開心嗎?」
「當然會!」鍾可脫口而出。
他當然會為楊心躍開心。雖然不是那麼「發自肺腑」,但是只要她快樂,他絕對會第一時間為她送上祝福。
然後……然後他可能會在某個深夜,通宵達旦的做數學卷子,好壓下心中的寂寞吧。
※
一整個下午,楊心躍就像是人間蒸發一樣不見蹤影。
遊樂園本來就非常大,人流又多,鍾可跑遍了整個樂園,甚至又去坐了一次她最愛的海盜船,也沒有抓到她的影子。
大家本來就是分散遊玩,沒有一起行動,鍾可問了一圈,也沒問到楊心躍的下落。
群里,也有人注意到了楊心躍的不對勁。
北北北北一路向北:@躍 ,隊長,去哪兒了,怎麼一下午沒見到你?
楠朋友:是啊隊長,不是說下午要去玩跳樓機嗎,人呢?
楊心躍回復的很迅速。
躍:玩累了,找個地方坐坐。你們自己玩吧。
養多肉的小男孩:你在哪兒?我也累了,我和你一塊坐坐。
可是楊心躍再沒回復。
冬天太陽落山很早,晚上六點,天空已經黑透了。遊樂園裡陸陸續續亮起了路燈,遊樂項目也點燃了裝飾霓虹。星子漫天,遊樂園在繽紛彩燈的照耀下猶如童話王國一般,而生活在這個童話王國里的每個人,臉上都洋溢著快樂。
鍾可還沒有停下腳步,他在努力找著他的公主,希望把她從悲傷魔獸的手裡拯救出來。
因為一直在排隊,他中午只吃了一點東西,可他顧不上飢腸轆轆,只想趕快找到她。
可他越想忽略什麼,偏偏越來什麼。
身旁有兩個遊人手裡拿著兩串香氣撲鼻的烤串經過。那是正宗的紅柳烤串,應該出自於園區另一邊的小吃區,一串烤串又粗又長,每塊肉都有嬰兒拳頭大小,肥厚柔嫩,一口咬下去全是油汁,再香不過了。
一人抱怨:「你怎麼去了這麼久?不就讓你買兩串烤肉嗎?」
另一人連連道歉:「對不起對不起,排在我前面那個人居然一口氣要了五十串!害我等了半天。」
「五十串?他們有多少人啊?」
「就一個小姑娘,娃娃頭,還挺可愛的……」
他們話還沒講完,就看走在他們旁邊的年輕男孩,已經飛快的向著小吃區衝去了。
※
鍾可終於在小吃區的攤位上,找到了他的女孩。
這塊獨立開闢出來的小吃區有幾十家攤位,面朝內圍成一個方正的形狀,彩色的小燈泡橫跨天空,平添了一份浪漫。空地上擺著上百張桌子,遊人們呼朋喚友,熱熱鬧鬧的在這裡吃東西,每一桌都充滿了笑聲。
唯有在一個角落裡,只有寂寞相伴。
楊心躍坐在塑料圓桌旁,木獃獃的靠在椅背上,她面前的桌子擺著幾個金屬餐盤,堆滿了比小臂還長的羊肉串。旁邊還有涼透的炸雞、漢堡、麻辣燙,1L裝的可樂擰開蓋,早就跑沒氣了。足夠三個壯漢吃掉的分量,楊心躍已經消滅了一大半。
鍾可最愛她那雙靈動的杏眼,可現在眼睛里全然不見往日的靈氣,女孩的視線不知道落向何方。她一手揣在兜里,一手拿著烤肉,機械性的一口口吃著上面的肉。
雖然她表情很木然,但吃東西的速度很快。
她眼角、鼻尖透著一點點紅,鍾可以為她哭了,但走近她身邊,才發現她是被辣的。
直到男孩的影子擋住了她頭頂的陽光,她才茫然的揚起頭來看他。
視線對焦,她短促的「啊」了一聲。
「你……你怎麼來了?」楊心躍問。
「關心你。」鍾可這一下午的關心、擔憂、焦急,在見到她的那一秒之內全部灰飛煙滅,只要她平安無事,他就能原諒她的逃避。「下次不準亂跑了。」他故意沉聲警告她,可惜威嚴遠遠不夠,一句話沒說完就露餡了。
「……你是不是知道啦?」楊心躍的沮喪湧上來,眉毛耷拉著,早上梳得整齊漂亮的羊角辮也耷拉著,「小方哥哥拒絕我了。」
鍾可不想看這樣的表情出現在她臉上。
「你想聊聊嗎?」鍾可問。
他問的很客氣,但是手已經徑直拉開了她身邊的椅子,坐下。
楊心躍默默點頭。若是別人想和她談談這段告白被拒的經歷,她第一反應絕對是逃開。
可是鍾可是不一樣的。她對他全然信任,放心把自己的一切都向他敞開,讓她走進自己的世界。
隱隱之中像是有一個聲音告訴她——她的小心思、她的小毛病、她的小煩惱,父母朋友不一定懂,但鍾可一定明了。
楊心躍與她並肩而坐,下意識地裹緊了身上的外套。
「——小方哥哥說,我不喜歡他。」
就這一句話,讓鍾可瞬間坐直了。「他怎麼能……!」他生氣了,「他怎麼能否定你呢?」
方杜若否定了楊心躍對他的喜歡——他覺得自己對楊心躍的心思也被一併否定了。
楊心躍咀嚼著嘴裡已經變得冰涼的烤肉:「他說我之所以喜歡他,只是因為他是我第一個遇到的那種類型的人,就算出現在我面前的人不是他,我也會喜歡上別人。」
「……」
「他說我只了解他的表象,可是什麼程度才叫真正的了解呢?像咱們這樣每□□夕相處嗎?難道這才是喜歡的前提嗎?」
「……」
「他說我會遇到一個人,那個人是與眾不同的。他閃閃發亮,像星星,但是這顆星星只會對我眨眼睛。」
「……」
楊心躍眼神茫然的看著他,她的眼睛霧蒙蒙的,像是有淚光,但又像是深夜裡霓虹的反光。
楊隊長從來不哭,楊班長從來不哭,楊女俠從來不哭。
但是楊心躍這個小女孩,允許自己有一分鐘的時間去委屈、去軟弱。
「鍾可,你說,我真的會遇到這麼一個男孩子嗎?」
鍾可眼眸深深,凝望著她。年輕的男孩正處於發育最迅速的青春期,五官已經有了成熟的模樣,他肩膀很寬,白色的高領毛衣擋住滾動的喉結,也擋住了他無法訴之於口的心動。他們的距離很近,肩膀擦著肩膀,近到只要鍾可低下頭,就能帶走她眼裡的霓虹色淚光。
「會有的。」他聽到自己說,「肯定會有的。他不會辜負你的喜歡,甚至會比你喜歡他,還要喜歡你。」
鍾可用盡渾身力氣,制止自己不要現在就告白——趁虛而入,能換來什麼呢?只有她的驚訝和不解。他寧可默默陪在她身邊對她好,相信她終有一天會注意到。
「鍾可,像你這樣認真的人,能被你喜歡一定很開心。」女孩被他眼眸里的認真蠱惑住了,怔怔地說。
「那當然。」鍾可傻笑。
「那你喜歡的那個女生,為什麼不喜歡你呢?」
鍾可:「……」
沒想到繞了這麼一圈,她還替他惦記著他那場沒有結果的「暗戀」。
他想了想,回答:「沒有『那個女生』。」
「什麼?」
「我是騙你的。」鍾可不能說出全部真話,於是他選擇說出了其中的一小半,「當時看你那麼崇拜方哥,我不想顯得自己是條單身狗,於是撒了個小謊。」
「我靠——」楊心躍立即被轉移了注意力,哪還顧得上自己剛失戀,立即舉起拳頭對他揮了揮,「虧我還把班裡所有女生都猜了一個遍,敢情你在耍我玩啊?」
「不敢了不敢了。」鍾可趕忙拿起一塊炸雞塞進了她嘴裡,權當賠禮道歉。
那炸雞雖然涼了,但仍然皮酥肉嫩,一口咬下去唇齒生香。沾醬也不知幾種混合在一起的,有那麼一點辣,又有酸和甜——就像這個忙亂而紛雜的元旦一樣。
楊心躍認真地嘬了嘬手指,樣子蠢蠢的。
但是在鍾可眼裡,不管楊心躍有多笨拙,她都是最好的。
那顆閃閃發亮的、只會對他眨眼的星星,他很久以前就找到了。
「真倒霉!」楊心躍攤在座位上,感嘆,「本來呢,這個元旦,你可以脫單、我也可以脫單。可是現在呢,咱們還是繼續當孤家寡人吧。」她忽的轉過頭,眼神灼灼地盯著他,「這次可不要騙我了啊?你是真的真的真的和我一樣,是單身狗?」
「嗯。我從來沒有喜歡過別的女生。」鍾可伸出三根手指發誓。
因為,他只喜歡她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