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姐姐的疑慮
現在中興和立連市之間並沒有什麼高速公路,就連會江和立連市之間的道路也不怎麼樂觀,早上從中興出發,這個點兒才到會江,天馬上就要黑了不說,等到了立連市該下班的早就下班了。
就算值班的接待了他們,他們也只能在市裡住一宿,明天再說,大晚上可沒有人轉接犯人。
所以這個表舅和他的同事會在家裡住下來,第二天一早上早早的天傍亮就要出發,因為他們要在市裡的公安剛上班的時候就把使其能夠辦好,這樣在晚上可以回到中興,不用帶著犯人在外面過夜。
說起來中興也是個老縣城,可是居然不通火車,這也是一件很奇葩的事。
晚飯吃的很平淡,除了有一盤酸菜汆白肉之外,就是切了一盤紅腸,剩下也無非是木耳白菜之類,只不過對於指揮唐初柳做飯的居然是章晉陽,他的表舅倒是很驚訝。
也只是驚訝而已了,按照他們閑聊的說法,從章晉陽他姥姥開始,就沒有人做飯好吃。
老話兒說笨媽出巧女,他姥爺還以為養了閨女今後還能有口福的,結果……用慘不忍睹也不知道合不合適。
媽媽唐初柳有兩個弟弟一個妹妹,她離家裡得早,當年知青下鄉,她三年級就跟著隊伍走了,那時候大舅才上一年級,但是也已經拜了師學私塾,那時候她連廚房的灶坑都還燒不明白呢,就不要提做飯了。
後來家裡的孩子們都次第長大,大舅為了自家老師平反的事漏夜出走渺無音信,家裡的活就落在了老舅和老姨的身上,老舅自然是不做飯的,一直都是老姨給姥姥打下手。
但是(不知道有多少事兒就都毀在這個但是身上了),老姨也不是那塊料,做出來的東西還不如姥姥呢,聽表舅那意思,姥姥沒少因為這個事兒被姥爺數落。
這種事放在城裡不算什麼,但是在農村,媳婦灶頭上的本事不好,可是很丟臉的事,畢竟什麼時候家裡來客人了,收拾幾盤菜還不像樣子,也確實面上過不去。
但是姥姥有一樣好,她自己做飯不行,可她當年也是大小姐,吃過見過,村裡誰家有個紅白喜事,都願意找她幫忙,指揮起這些大娘小媳婦收拾灶頭上的活兒,人緣兒好著呢。
可是這些大姑娘小媳婦在她手裡學了不少菜式,然而她自己,還有自己的姑娘,就是不開竅,也時常嘆息,看來唐家裡就不出這塊料。
沒想到到了章晉陽這個外孫子身上,唐家大姐還長本事了,看來不是家裡不出料,而是姥姥這個當師傅的就不行啊。
不過這也都是一說一笑的事,飯菜好不好吃都把兒女們拉扯這麼大,多少年過去了老兩口拌嘴都是一種習慣了,其實也沒怨著誰。
吃過了飯,大家在一起坐著看電視,章晉陽沒什麼興趣,姐姐也一樣,因為這個時間播放地方新聞,無論是父母還是表舅都是要看的,偏偏央台的動畫片也是這個時間播,這種對電視台的爭搶……是階級矛盾。
然而失敗的通常是孩子。
姐姐繼續捧著紅樓夢在床上看,她在晚上要和媽媽一起睡,爸爸已經出門去值班了,倒不是特意安排,還真的就是趕巧了。
章晉陽的作業已經寫完了,也沒有什麼事,抱著一本《圍棋棋譜大全》在運氣——家裡沒有圍棋,打譜打不了。
階級突然一抬頭,有些憂鬱:「老弟,你說表舅他們住在家裡,會江大俠會不會半夜找來啊?」
章晉陽眨么眨么眼:「你想多了,我就說你少看些紅樓夢,腦子都壞掉了——動手之前他不得調查一下啊?你以為李逵呢?瞪著眼上樓就砍?」
會江大俠是個傳說,這幾年方興未艾,聽說這位神龍見首不見尾的遊俠兒只對犯了紀律的警察下手,兩三年過去了弄死了四五個,連省公安廳都下來人組織了專案組常駐會江縣公安局,但是沒有什麼結果。
這個傳聞到了後世已經很誇張了,什麼警察死掉了幾十位,沒有人敢穿著制服上班之類的,甚至傳說還有局長級別的高級公安幹部死掉,什麼省廳的專家也被殺死在警察局內之類更誇張的說法。
而且各種證據有鼻子有眼,仿如親見,什麼牆上留了血字,自稱會江大俠除暴安良什麼的——然而稍稍想想,這些東西都是穿鑿附會而已。
這種大案要案,案件卷宗的保密期是很久的,除非涉及到公審,然而公審也只審判部分不涉及保密原則的罪名,比如襲警奪槍導致公職人員死亡,隨後逃逸的,涉及到的罪名除了襲警,還有搶劫,非法執有槍支武器,以及刺探國家機密和叛國罪。
刺探國家機密,這自然是因為你想搶奪槍支就得知道誰身上有槍,這種信息自然是對普通人保密的,有的時候對同事也是保密的,不是隨便可以拿出來說。
所以章晉陽的表舅他們帶了槍,卻不能戴槍套,只能隱蔽的掖在腰裡防止被人發現。
叛國罪,警察代表的是國家的法律尊嚴,而且也肩負著維護社會秩序的使命,武力對抗警察基本就是反對國家,因此特別嚴重的,就會被確定為叛國罪——你都把人弄死了還不叫嚴重么?
不過後兩項在公審上是不會出現的。
會江大俠的案子一直都沒有破,這種案件,除了專案組成員是沒有人有資格閱讀卷宗的,就是會江縣局長也不行,他自己還是嫌疑人之一呢,而且又是省廳直屬的專案組,他除了配合工作,打聽一下進展都要被警告。
不要說證據,就是有什麼現場的細節被泄露出去,都是失職。
雖然說有不少看熱鬧的目擊者,但是……國人這個謠言的傳播能力也是眾所周知的,有一分要是才說出五分來,那就是這個人沒能耐,非要說出十分來,周圍的聽客(音且)兒才滿意:罷了,這才是到過現場的。
所以這事兒頭幾年還好,過幾年就傳得飛起,有的警察明明就是調走了,結果就傳說人家被大俠客摘了頭去,家裡鮮血滿地,牆上字跡儼然,繪聲繪色如同親眼所見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