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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三章 那便一去不返!

  王稟看著篝火愣愣的出神,伸手在懷裏掏出了一方紅巾,帶在了自己的臂膀上。


  他撫摸了了一下紅色的絲帶,笑著道:“我在臨潢已經有四五個月了,契丹人也不都是廢物,契丹軍卒,守城已經綽綽有餘了。”


  耶律餘睹點了點頭,關內人足夠的奸詐,這在平時的貿易中,都能看得出來。


  但是關內人也實屬有道義,給夠錢,肯定辦足事。


  王稟駐紮在了臨潢的這段時間,也不是白吃耶律餘睹的補給,還給契丹人訓練了一大批軍卒。


  雖然都是極弱的軍卒,但至少能夠上城牆發矢,膽氣已經有了,守城完全夠用。


  耶律餘睹勸道:“王將軍,寒地凍,就留在臨潢城吧。”


  “馬上就要冬了,哪裏都是寒地凍的,這出了城,也沒補給,現在返回雲中,沿路都是金人,還是有些危險了。”


  “若是王將軍擔心你們大宋皇帝中了完顏宗翰的全套,那就讓契丹人來突圍送信吧。”耶律餘睹站起身來,夜晚,是突襲的好時機。


  “大將軍是怕契丹男兒,守不住臨潢城嗎?”王稟笑著問道。


  耶律餘睹的腳步一頓,臉色通紅的道:“我草原男兒!也是男兒!”


  他完,就泄了氣,歎了一口氣,坐了下來。


  現在的契丹男兒,都是廢物,不折不扣的事實,沒有宋兵,他心裏真的有點慌。


  如果契丹人突圍有用的話,報平安的信,早就送出去了,還能等到現在?

  耶律餘睹隻是想把王稟這兩萬捷勝軍留在城中,守住臨潢而已。


  可惜被王稟看穿了。


  王稟看著耶律餘睹的模樣,大笑的道:“金吾衛大將軍,某和大將軍聊過,宋軍在的時候,宋軍守城,若是宋軍走了,你大將軍拿什麽守城?”


  “某吃了大將軍送來的烤羊腿,喝了大將軍送的馬奶酒,也給大將軍訓練了四萬有餘的軍卒。”


  “讓他們見見世麵吧,幼鷹總是躲在雄鷹的翅膀之下,一輩子也無法飛上空,被圈養起來的獵豹長蟲,也隻會變成馬戲裏的笑柄。”


  【馬戲自古有之,漢·《鹽鐵論》:戲弄蒲人雜婦,百獸馬戲鬭虎。】


  “你一個漢人學什麽不好,學我們遼人話,這是在揶揄某嗎?”耶律餘睹略帶憤怒的道。


  遼國的宮廷,最擅長這種連比,去誇耀君主的賢明,大段大段的連比,一籮筐又一籮筐。


  林幼玉就學了一手厲害的連比,現在王稟也來這套!


  那個被這種連比誇耀的遼國國君祚帝,耶律延禧,正在金人王廷踢馬球呢。

  “入鄉隨俗,入鄉隨俗。”王稟和孫翊哈哈大笑起來,道:“孫都尉,令軍卒連夜收拾行囊,酒足飯飽,隨時聽令。”


  耶律餘睹知道攔不住王稟,道:“那就敬王將軍,敢問將軍要去哪?回雲中路嗎?”


  王稟沒有回答,舉起了手中的酒袋,道:“共飲。”


  耶律餘睹喝了一口,在擦幹嘴角的時候,他恍然明白了,王稟可能的去處。


  “王將軍,此行凶險,若是一去不返呢?”耶律餘睹皺著眉問道。


  王稟一愣,停下了身形,笑著道:“若是一去不返,那便一去不返。”


  捷勝軍收拾好了行囊,準備開拔,結果還沒動身,就碰到了金兵黎明時分的攻城。


  為了攻下臨潢,完顏宗翰下了血本,一眼看不到的人頭,影影綽綽的撲向了臨潢城。


  孫翊看著褪去的金人軍隊,狠狠的啐了一口,道:“呸!也不知道金國的皇帝給他完顏宗翰許下了什麽好處!他完顏宗翰現在這麽下血本的攻城,和之前懈怠模樣,判若兩人啊。”


  “趁著金兵退下,我們也走吧。”王稟拖著帶血的長槍,翻身上馬。


  捷勝軍早就得到了軍令,打退了敵人之後,他們並沒有休息,反而全體跨上了戰馬,等待著城門洞開。


  森然的殺器在軍卒中蔓延開來。


  “開拔!”


  王稟帶著不足兩萬的捷勝軍,衝出了臨潢城的城門,向著正在撤退的金人殺去。


  連續攻城這麽多,城中守軍從來沒有出城迎敵,這一幕直接嚇到了金人的大量簽軍。


  混亂之下,以王稟親軍為刃的鋒矢陣,衝破了金人的防線,消失在了茫茫的草原之上。


  完顏宗翰目瞪口呆的看著自己的包圍圈,被紮了一個大口子,看著遠去的煙塵,手中的馬鞭跌落。


  他以為王稟會像當初固守太原城一樣,竭盡全力的守住臨潢城!


  關內的人不就是擅長守城嗎?否則金人怎麽會在山海關前,吃一鼻子的灰?


  他王稟,憑什麽不守城?


  就這樣走了?


  王稟憑的是胯下的馬。


  這匹馬,個頭非常矮,其貌不揚,頭大頸短,胸寬鬃長,皮厚毛粗。


  高頭大馬方為駿馬,這是王稟一貫的認知,也是一般人的認知。


  青塘馬就是這等模樣,大宛的汗血寶馬也同樣高大。在戰場上,高,就會有壓倒性的身高優勢。


  胯下這匹馬,是因為自己本來攜帶的軍馬不夠,臨時從耶律餘睹手中拿到的劣馬。

  契丹人的日子也不好過,高頭駿馬哪裏能湊那麽多?


  但是劣馬就很好找了。


  上次金人的雲中路,百萬軍馬場被孫翊破掉之後,金人的馬倌們並沒有找回馬匹,雲中路就被大宋的官家所收複了。


  包括捷勝軍的兩萬人,每人都配了兩到三匹這樣的劣馬。


  因為這種馬長的其貌不揚,草原人都用來牧羊。


  但是王稟發現這些馬的好處。


  這些馬,既不需要精美的馬廄,也不會對食物有更多的挑剔,而且還十分耐寒,自己從雲中帶來的青塘馬凍的打擺子,這些劣馬反而無事。


  最主要的是,耐力極強!


  跑上半,居然隻是身上發燙,汗都不是很多。


  可能是在狼群出沒的草原上風餐露宿的緣故,這些劣馬的力氣極強,王稟親眼看到過自己座下的這匹劣馬,踢碎過胡狼的腦袋。


  銅頭鐵腿豆腐腰,打狼打腰是常識,可是這群馬,能把狼頭給踢碎了。


  這是一種不適合短距離衝鋒,不適合接觸戰,但是適合長距離行軍、長時間戰鬥的馬。


  有缺點,但是優點更多。


  當然,王稟看上他們的理由,是它們真的好養活,隨便給把豆豉,都能歡生好長時間。


  青塘馬,你給它穀糧,它還嫌你沒給它搗碎。


  聽這些馬的馬種都來源於塔塔爾部。


  孫翊將自己的行裝放在了另一匹馬上,問道:“王將軍,咱們這是要去哪裏啊?”


  王稟看著北方,道:“怎麽不信某?”


  “那沒有!”孫翊趕緊否認!

  這段時間,孫翊是真的對王稟心服口服,按照王稟的軍階,現在去朝堂裏,享受美人在懷的汴京生活,才是應該有的待遇。


  在這草原上風餐露宿,吃苦受罪,何苦呢?

  王稟看了一眼身後影影綽綽如同鬼魅一樣的捷勝軍。扭頭對孫翊道:“你怕了?”


  “這從何起?”孫翊搖頭,舉起手中鐵槊道:“隻要能殺金人!到哪裏都不怕!王將軍打哪裏!某絕不猶豫!”


  “你剛才問什麽,再問一遍。”王稟笑著道。


  孫翊想了想道:“這從何起?”


  “不是,是上一句。”王稟搖了搖頭,不是這個。


  孫翊試探的道:“王將軍,咱們這是要去哪?”


  王稟點頭,道:“隨某直搗黃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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