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二章 月度評選
八月秋風起,京城府衙也迎來了改製後的第一次月度評選。
八月初一這天,府衙捕快隊的院子裏,氣氛顯得特別熱烈。
“昨兒唐捕頭就把今天流程給發下來了,你看了沒?”
“當然看了,隻是我看了半天……怎麽覺得好像評選並不重要一樣?”
“我也有這種感覺……”
“聊什麽呢!”
“啊,許隊長!”
“許隊長!”
老許從兩個交頭接耳的小區隊長身邊走過,不過一月,已經在下屬中有了不小的威嚴。
“等下就快開始了,趕緊坐好,別嘀嘀咕咕地給我丟人!”
“是!”
“是。”
等到辰時正,唐易抱著一堆冊子和一個小布袋子步入了大公房,一時間,幾乎所有人都盯緊了布袋子——那鼓鼓囊囊的形狀,裏麵裝的都是銀子吧!
“今天呢,是我們捕快隊改製第一個月的評選。在座的都是各級隊長,相信評選標準已經熟記於心。那麽,接下來就按照上月宣布名單的順序,各個隊長逐一來匯報一下本月工作的成效。”
隊長們一愣,彼此對視了一眼,見唐易已經直接走下來坐下了,又望向西北小區的鄒岡隊長。當初,鄒岡是第一個公布的小區隊長。
鄒岡在座位上遲疑了一會兒,還是起身上前,清了清嗓子,說:“今天準備不夠充分,若是有什麽說得不好的地方,還請諸位隊長和唐捕頭包涵。”
唐易抬抬手,示意他繼續說。
鄒岡又醞釀片刻。“由於這個月是剛剛開始在西北小區工作,所以我和兩位隊員一起,先對轄區內的士紳大戶進行了一一拜訪。各家對我們府衙改製的方法都很是讚許,也同時應承以後會多多支持我們的工作。”
這段話說完,唐易雖然還是不動聲色,但其它隊長已經連連點頭。到了地頭先拜訪當地大戶,這是曆來的規矩。關係溝通得好了,對以後的工作助益良多。
鄒岡得到了鼓勵,精神一振,繼續說:“那天唐捕頭帶我們去了中南小區,分析了中南小區的特殊性。回去後,我和隊員們也分析了一下西北小區的特殊性。”
“西北小區位於京城的邊緣,住的大多是操持賤業的下層百姓,所以我們與各個行會的會首會麵,先從他們入手,掌握了一部分百姓的資料。”
頓了頓,“本月的主要工作就是這些。本月西北小區總共有一起凶殺案,兩起拐賣案,偷盜案十二起,其它普通糾紛十五起。”
“後續跟進的結果呢?”
“嗯……”鄒岡想了想,才說:“普通糾紛基本上都現場解決了。偷盜案當場抓住嫌犯的有三起,放棄追究的有四起,其餘五起移交了刑捕大隊。兩起拐賣案和一起凶殺案也都移交了。”
唐易抬頭問:“所以西北小區本月的犯罪數量是?”
鄒岡在心中算了算,“是十一起。”
下麵的隊長們都交頭接耳,“這個成績不錯了……”
“我們整個東區也沒有比這更好的了……”
鄒岡自然是聽到了,盡管他盡量表現出謙遜的樣子,臉上仍不免帶了些許得意之色。
唐易揚揚手中地冊子,“怎麽好像和我掌握的情況有些不同?”
此言一出,剛剛還有些騷動的大公房立刻安靜得落針可聞。
鄒岡臉癟得通紅,“我……我絕對沒有亂說。”
唐易安撫地笑笑,“不是責怪你。你先聽我說……你之前說的數字都是對的,但是跟進的情況有些不同。十五起普通糾紛的確是現場得到了解決沒有錯,其中七起卻都是行會和幫會之間的鬥爭導致的。看在府衙的麵子上當時並沒有再起衝突,但也沒有得到解決。偷盜案十二起,現場抓住嫌犯的是三起,但其中一起抓錯了人。放棄追究的四起中有兩起是因主人懷疑是家賊作案,兩起是因為所丟的物品價值不高。另外,拐賣案中有一起已經由刑捕大隊第四小隊隊長查明是父母賣女,妹妹不知實情報案……”
唐易一樁樁一件件地說來,鄒岡的臉色也一點點地白了下去。
“所以,按照我條例中規定的算,你西北小區本月的犯罪數量應該是七起糾紛案,十二起偷盜案,兩起拐賣案和一樁殺人案,共二十二起。”
“二十二起!”鄒岡忍不住辯解,“可行會、幫會之間的糾紛,我們怎麽能解決?還有偷盜,主人都放棄追究了也算嗎?另外,父母賣女……這也算犯罪案件嗎?”
區隊各隊長也忍不住說:“這樣算下來,我們的數據幾乎都要翻一倍吧。”
“是不是太嚴格了一些?”
“這樣弄下去,事兒太多了……”
唐易大聲咳嗽兩聲,眾人才漸漸安靜下來。
“諸位還記得嗎?我們的評選,是選與其它小區比最優的,而不是要求一定要達到什麽條件。所以,不管條例怎麽變,總會有一個小區能得到獎賞。”
唐易見區隊的隊長們稍稍安定了,轉身看著眾人繼續說:“剛剛鄒隊長問了幾個問題,我一個個解釋來。首先行會、幫會之間的紛爭,的確不是靠著小區隊長一時的調解就能完全解決的。這些紛爭說得好聽就是糾紛,說得不好聽那就是火並!我們身為府衙的捕快,轄區秩序的維護者,必須為他們之間的紛爭定下標準。爭可以,吵可以,打架傷人不行!其它黑手更不行!”
“如果這些行會、幫會不能安穩,那麽他們每個月都會搞出幾件大事,嚴重時候殺人也不是不可能。相反,隻要他們謹守秩序,那麽打架、殺人甚至偷盜都會減少許多。”唐易轉回頭看向鄒岡,“所以剛剛一開始我就想說,不僅要拜會那些士紳大戶、行會會首,那些地下的蛇蟲鼠蟻,三教九流,才是我們最應該關注的。”
“再說偷盜,最常見也最能反應一個轄區治安的小案件。要記住,我們是捕快,不是通判。我們唯一的職責是追查真相。報案人覺得事情重大,才會報與我們知曉。既然案件已經到了我們手裏,那麽就一定要查出真相。至於是否追究,如何判罰,那是通判大人和師爺的事。我們要對報案人的信任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