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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網恢恢

  二零一

  胡小璐說:“我聽說經常在他的耳邊呼喚他,能喚醒他的大腦,也許能讓他醒過來。張哲,你最喜歡張智了,隻可惜路途遠了,張智來不了。”


  張樹仁:“小璐,你回去以後把身體養好,這個家就交給你了。”


  胡小璐和母親收拾好行李,辦理了出院手續,錢東梅特意派了公司的車子來接她們。回到家中張智便撲了過去,他已經有幾個月的時間沒有看到媽媽了,他撲在母親的懷裏竟然嚶嚶地哭泣起來,詮釋著對母親的思念。


  胡小璐喜極而泣,說道:“我可憐的孩子,媽媽可想死你了。”


  關於彭楓的案件公安局經過近三個月時間調查取證,完成一切證據鏈後轉交到法院,檢察院對其提起公訴。和王烈的案件相比,彭楓的案件相對簡單多了。該案件交由海東市第二人民法院審理,第二人民法院在做了充分準備以後擇日開庭。在法庭上彭楓承認了挪用公司款的事實,但他不承認自己是一百萬巨款詐騙犯的主謀。對於綁架案他深表悔意,承認給錢立強全家造成巨大的精神上的創傷,但他堅持認為自己喜歡錢旭,在錢旭和自己在一起的一天時間裏,自己對他特別的愛護,自己並沒有傷害過孩子。自己之所以綁架孩子,想利用孩子弄一筆錢到國外去生活。彭楓清楚地知道,錢家對孩子十分地溺愛,為了孩子願意拿出巨款來,事實上果然如此。犯罪份子在掌握錢立強的心裏後並且得逞,而詐騙案成為法庭爭論的焦點。首先是錢立強得知自己的女婿詐騙自己的巨款以後為何不報案,僅以離婚對其處罰,是不是構成包庇罪。對此,錢立強解釋說:“因為在當時,彭楓和自己的特殊關係,自己把他作為家庭內部矛盾來處理。舉例說,在今天的社會上經常流行了一個詞‘坑爹’,而每一次的坑爹都是用法律手段來解決嗎?顯然不可能。自己這樣做也是給彭楓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也符合法律的精神。但錢立強也承認,因為這起詐騙案的爆發,和挪用公款事件,加上公司對彭楓的一係列的考察,動搖了他和錢東梅的婚姻基礎。因此,選擇了協議離婚的方式,將汪小義和田更支付的九十萬元巨款和公司款,加上一輛車作為補償的方式給予彭楓,從法律上來說並無不可。隻是彭楓執迷不悟貪戀錢財,又因交友不慎再次犯下大錯,而導致今天的局麵。


  對於詐騙案來說,不得不涉及到兩個關鍵的人物:汪小義和田更。在張哲夫妻倆住進省城醫院的時候,他們得知這一不幸的消息以後,曾多次前去探望。在得知彭楓實施了這起性質惡劣的故意傷人案後,他們很快意識到即將要發生的事情,兩個人秘密商量以後訂立了攻守同盟。當海東市公安人員出現在他們兩個人麵前的時候,便把責任一股腦兒全部推給了彭楓。說是彭楓首先提出讓錢立強投資辦電腦培訓學校,當錢立強把錢打到彭楓的賬戶時,彭楓把其中的三十萬元作自己和錢東梅訂婚的聘禮花銷,大部分回到了錢家。為了不讓事情敗露,彭楓讓汪小義和田更離開海東市。汪小義和田更特別證明,那七十萬元是借款,且於兩年前連本帶利還給了彭楓,有還款時的錄音和彭楓寫的收據為證。另一個問題接之而來,即汪小義、田更和彭楓所敘完全不一致,彭楓承認自己將嶽父投資的一部分用於訂婚禮,不承認是主謀,更指責汪小義和田更騙取了剩下的七十萬元。而汪小義的律師反駁稱,自古以來有沒有一個詐騙犯主動連本帶利歸還被騙款的?如果是被騙汪小義和田更還錢給你的時候為什麽不選擇報案?而是把錢收下後還寫了收據。法庭上經過幾個回合的唇槍舌戰,法庭認為彭楓的詐騙犯成立,汪小義和田更不具有詐騙行為。法院最後宣判,以詐騙罪、挪用公款罪、綁架罪、叛逃罪等數罪並罰,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當庭長宣讀完判決書以後,彭楓整個身子都癱軟了下去,被法警架出了法庭。當然,汪小義和田更的心裏是異常的輕鬆,一顆懸著的心終於放下了,想當初自己敢於走這麽一招險棋,為的就是免除今天的刑罰,現在看來這一招是成功的。在法庭上也有人對他們兩個人的行為提出質疑,可又找不出破綻在哪兒。看著彭楓被警車押走,他們兩個人會心地笑了,便和律師去喝酒慶賀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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