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見面禮
她想忍的,實在沒忍住。
葉梓一臉驚悚的看向客廳里的人,這一看整個人就愣住了。
剛剛跟顧霆琛進來的時候,因為緊張,她並沒有仔細看客廳裡面都坐了誰,現在仔細一瞧,顧家應該是全員到齊了吧?顧若也在旁邊坐著。
可是,跟她說話的這個女人怎麼感覺好面熟啊?她是不是在哪裡見過?
「你這孩子,怎麼喝水還能嗆住?慢點喝,又沒人跟你搶。」旁邊的女人嗔怒著說。
聽得出來,她並沒有真的生氣。
這下真的把葉梓給搞懵了,顧家的態度跟自己預想的完全不一樣,後面該怎麼辦,她已經沒有一點頭緒了。
訕笑一聲,葉梓悻悻的說,「那個,我有點懵,容我緩一下。」
「懵什麼?結婚是喜事,既然你們兩個都有感情,那就早點辦了,過兩天讓霆琛媽媽去你家裡,跟你父母商量一下結婚的日子,早點訂下來。」這次說話的是顧若旁邊坐著的上了年紀的人,應該是顧霆琛的奶奶。
「對,剛好我這幾天沒事,去你家裡把你們的婚事訂下來。」林薇接著說。
「訂婚還早,過一段時間再說。」顧霆琛的臉色已經不能用難看來形容了。
葉梓看得出來,急忙附和,「對,對,這事慢慢商量。」
心想,這一家人都是怪物,一個未婚媳婦不要,偏偏對她這個已婚婦女,婚內出軌的媳婦滿意,這邏輯思維也沒誰了,難道有錢人的想法都這麼奇葩?
「什麼慢慢商量,霆琛年紀也不小了,既然合適,那就結,這是就這麼定了。」林薇對慢慢商量這四個字表現出嚴重的不滿。
「好了,婚禮的事就交給你們女人家操辦,小葉第一次來家裡可能不太適應,我們先吃飯。」坐在中間的一位長者見葉梓尷尬的不怎麼說話,站起來直接決定了這次的討論結果。
奇怪的是,全家人沒有一個人反對。
葉梓汗顏,她哪裡是不適應,簡直是被雷到了!
還想把惡媳婦的角色繼續下去,結果她還沒開始扮演,顧霆琛媽媽就攙著她的胳膊往餐廳走,招呼她坐下,飯桌上還不斷的給她碗里夾菜,葉梓簡直是如坐針氈。
腦袋裡又開始想,這不會又是一場鴻門宴吧?
吃完飯,葉梓實在待不下去了,找借口要離開,走時林薇拉住她,給她手裡塞了一個紅包,「小葉,你第一次來我們家,按照習俗我們是要給你見面禮的,這是我的。」
「還有我。」顧若也笑著走過來掏出一個紅包塞到葉梓手裡。
「小葉,奶奶很喜歡你,紅包奶奶沒準備,把這個手鐲給你,這是我的嫁妝,給你后,你就是我顧家的媳婦了。」顧霆琛奶奶從手腕上把鐲子取下來放到葉梓手上。
葉梓腿腳一軟,差點給跪了!
別啊!
突如其來的禮物,感覺比炸彈還燙手!
乾笑兩聲,葉梓收下兩個紅包,把鐲子重新放回顧霆琛奶奶的手裡,「紅包我收下了,鐲子就不用了,畢竟是您的嫁妝我拿著不好,再說,我不喜歡用別人戴過的東西。」
雖然很尷尬,但其實葉梓心裡挺緩和的,不管他們是出於什麼目的對自己好,但她真的有感動,這麼多年,除了小萌家裡人,沒有人對她這麼好過,說實話,她真的很想抱住眼前的人大哭一場,最後還是忍住了,因為她沒有忘記和顧霆琛的協議。
儘管不忍心傷了顧霆琛奶奶的心,但有些事不得不做。
「這……」顧霆琛奶奶臉上有一絲為難,其他人也都沒有說話,氣氛一下子就變得尷尬起來。
「不喜歡就不喜歡吧,媽,改天你重新買一對新的給小葉,每個人的生活習慣不一樣嘛!」氣氛正尷尬時,林薇突然圓場。
顧霆琛奶奶舒了一口氣,收回鐲子,笑道,「也是,我老糊塗了,那小葉你下次來的時候,我再重新買一對給你。」
抬頭望著頭頂的天花板,葉梓把眼淚逼回去,心裡很難過。
「抱歉,我還有事,先走了。」匆匆說了一句,逃一般的跑了。
路上,她拼了命的跑,眼淚嘩嘩的往下流,心裡有個聲音在問:我是不是做錯了?那麼好的一個老人,她怎麼能這麼對待她?
顧家的想法,她已經不想管也不想猜了,她現在想的是,要不要繼續這場交易,騙顧霆琛的家長真的好么?
身後,顧霆琛開車追了過來,到她面前停下,下車冷著臉質問,「知不知道你這麼跑了,我家人會起疑心的?」
抬頭對上他的目光,葉梓沉聲說,「顧霆琛,你是愛他們的吧?這麼騙他們,你真的覺得好么?」
葉梓臉上的眼淚讓顧霆琛的心抽動了一下,他沒有說話,似乎是在考慮她的問題。
「我不知道你女朋友跟你家人有什麼樣的誤會,會讓他們一致討厭,但你既能撐的氣那麼大的集團,有些問題,其實你心裡是清楚的吧?」吸了一口氣,葉梓繼續說,「當然,我不是要對你的事指手畫腳,只是覺得,關於你的婚姻,你應該跟他們好好溝通一下,我不想幫著你騙他們。」
曾幾何時,她在無數個夜晚里想象親生父母是誰,更幻想有一天能夠得到父母的疼愛,然而,從小到大,她幾乎沒有享受過家庭的溫暖。
當看到顧家人對她的溫柔、熱情與包容的時候,她真的對自己失望透頂。
顧霆琛沒有說話,兩個人就一直這麼站著,時間彷彿靜止。
不知過了多少時間,他突然開口,「我先送你回酒店。」
葉梓張了張嘴,還是把想說的話哽在喉中沒有說出口,點點頭,上車。
到了酒店,葉梓正要下車,顧霆琛叫住她,「等一下。」
「怎麼了?」葉梓疑惑的問。
「你是不是覺得我用這種方式讓女朋友進門是錯的?」顧霆琛聲音很低沉,葉梓聽得出來,他情緒不太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