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9章 各取所需
數日後,鎮陽。
楊清安說的沒錯,於蕭遠而言,安陽確實非常重要。
更是賈攸為蕭遠諫言,安陽為以後攻略桓國的軍事重地。
由於情報的強大,書信傳遞便捷,此時的他,也已經收到了李正方的推薦信。
看過之後,蕭遠微微笑了笑,道:“李正方推薦楊清安,這倒是出乎了本王的預料。”
上官文若聞言,也是愣了一下,多少感到意外。
不過很快,他又說道:“楊大人為人謙和,處理政務,又頗有經驗,更是曆任涪陵從事、永安主薄等要職,由他到安陽任職郡守,確實是沒什麽問題的。”
“恩,楊清安的才能,本王還是清楚的,隻是……”
說到這裏,蕭遠停頓了一下,思慮之後,又道:“算了,給王廷傳令,即擬委任狀,讓楊清安盡快上任。”
“是,微臣這就去辦。”上官文若應了一聲,剛要施禮退下,可又腳下一頓,忍不住道:“不過大王,安陽一事,宣靈二王,肯定會提及,尤其靈王,此事恐怕頗為麻煩啊。”
“先別管。”蕭遠正色說道:“安陽我們肯定是要拿下的,麻煩也不在這裏,而在周策的安軍。”
說完,他也擺了擺手:“你先下去吧。”
“是,微臣告退。”
盟軍在鎮陽停留的時間已經很長了,日子就這麽一天天過去。
又過十多天,王肅那邊終於傳回了消息,最終以六千萬兩白銀的價格,代表三國盟軍,與桓王敲定了戰後之事。
而這一賠,差不多是掏光了桓王的家底,他一時無法接受,又怎麽可能不拖延時間,周旋會談,盡量壓價,用了這麽久,也在情理之中。
鎮陽府內,得知此事已經敲定,靈王大悅,忍不住仰麵而笑,說道:“王肅大人不辱使命啊,周旋半月有餘,終為我盟軍,要來戰後之利。”
而對宣王來說,這場戰爭,一開始她是沒有想到會有如此大利的,因此也顯得非常高興,笑眯眯道:“本王提議,將盟軍現有之物資,全部拿出來,隻留些回國的糧草即可,然後犒賞三軍,也宣告此戰之徹底勝利。”
“好啊,宣王妹這個提議好啊,本王讚同。”靈王馬上接到。
蕭遠也點了點頭,剛要說話,靈王卻又話鋒一轉,看向他道:“對了,秦王弟,本王聽聞,你已調派官員,準備到安陽上任了?”
“確有此事。”蕭遠直接道。
靈王正色了下來:“若真如此,那王弟以何取安陽。”
“那以靈王兄之見呢?”蕭遠反問。
靈王沉默了一下。
宣王則是看看兩人,心思百轉。
這時候,葉歸忍不住了,語氣不善道:“剿滅鬼族,是盟軍共同的努力,戰後的一切戰果,也是所有將士浴血奮戰換來的,秦王殿下要占安陽,總得有個說法吧?”
他話音剛落,許虎就嗤笑出聲,毫不客氣的說道:“安陽一戰,是我軍和宣軍共同攻取的,你靈軍有什麽發言權!”
“你這是什麽屁話!”葉歸當即大怒:“如果不是三國會盟,單憑二十萬秦軍,能剿滅鬼族嗎!如果不是盟軍三路,打到巫峽關,後破關而入,你們能抵達安陽!?而且會盟之時,早已言明,盟軍所得一切戰利品,大家平均分配!此時秦國豈能出爾反爾!”
許虎聞言,亦勃然大怒,剛要反駁,蕭遠已是抬了抬手:“好了!此事不必爭論,剿滅鬼族,實為盟軍齊心協力,這一點,毋庸置疑。”
說著,他也看向了靈王:“靈王兄何意,不妨直接言明吧,大家好說好商量,沒有必要傷了和氣。”
靈王轉了轉眼珠,開始思慮了起來。
安陽的地理位置,對他來說,並不重要,而且如果給靈國的話,他還需要派兵去駐守邊關,耗費軍資,勞神費力,一旦鬼族再度入侵,他還得負首要責任,吃力不討好。
於其而言,這像一根雞肋,食之無味,棄之可惜。
同樣的,他不太想要,可也不願就這麽讓蕭遠占了。
思慮再三,靈王臉上堆起了笑容,笑嗬嗬道:“秦王弟啊,餘安民這些年搜刮民脂民膏,又暗通鬼族,販賣私鐵,賺了不少金銀,這些錢,到底該如何分配,恐怕還有待商榷啊。”
蕭遠聞言,暗皺眉頭,馬上就明白了他話中之意,同樣笑嗬嗬道:“靈王兄的意思是說,秦國既要取安陽,當不該再在餘安民的金銀上插一腳,可否這樣理解?”
“那就要看秦王弟怎麽想了。”靈王把球踢了回去,還不忘看向宣王道:“你說是吧宣王妹。”
“這……”宣王猶豫了一下,偷偷瞟了眼蕭遠。
安陽對靈國不重要,對宣國來說,就更加可有可無了,她很想站在蕭遠一邊,但又不好直言,隻能是敷衍搪塞道:“這件事,兩位王兄先商量吧。”
靈王聞言,亦是眉頭暗皺,本以為,在利益上,宣王肯定與他一致,沒想到竟是顧左右而言他。
不過這時候,蕭遠在權衡利弊之下,已是有了決定,當即說道:“可以,本王讚同靈王兄的提議,誰若想取安陽,則不可再分安陽金銀。”
餘安民囤積之物資糧草,金銀玉石,綜合所計,是不低於桓國賠償的,這麽一大筆錢,任誰都會眼饞,君王也不例外。
隻是以長遠來看,對秦國來說,安陽更為重要。
而見他同意,靈王一掃不快,當場就爽朗而笑,說道:“秦王弟果然有魄力啊,既如此,那就這麽決定了!皆大歡喜嘛!”
他當然有高興的理由,安陽財富,加之桓國賠償,這場戰爭,給靈國帶來的直接收益,真金白銀,高達數千萬兩,這又怎能不讓靈王興奮。
反正在他看來,安陽百姓,已經被搜刮的不成樣子,家家戶戶,窮的叮當響,又是國門之地,時刻還要防禦外敵,要來有個屁用,能趁此多分金銀,完全可以接受。
雙方可謂各取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