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3章:【死不瞑目】
開車把炸果子送到許家,父子倆中午在這邊吃了頓飯,之後就回家了。
秦雪娟送走任君然父子倆,看著兩大袋炸果子,給謝錚打了個電話,這個時間許寧在單位里工作,謝錚和孩子們應該在外面遊玩,正好下午回家的時候,帶一些回去。
中午他們吃的就是炸果子,許建軍和秦雪娟吃了一口,就特別喜歡。
任君然送來的不少,家裡一時半會的也吃不完,自然要給閨女兒子送些過去。
之前兒子兒媳是想住在許家的,不過秦雪娟覺得還是雲霧山的環境好,就說她和許建軍想過二人世界,乾脆讓這小夫妻倆自己出去住了。
遠在千里之外的墨城下轄,有一座隱藏在大山裡的村子,叫郭庄。
郭庄據說在幾百年前,是一個大家族來這邊避難的,可誰知道一代代傳下來,日子越來越艱難,現在郭庄有三四百戶人家,幾乎都是郭姓人家,也有幾個外姓,是後期戰亂躲避過來的。
在距離郭庄五十多裡外,有一座荒山,據郭庄的一些上年紀的老人說,長輩告訴過他們,那座山曾經也是山清水秀的,可後期有人發現山裡藏著煤礦,於是在那年代有人就將這座山給圍起來了,到處抓人下去挖煤,很多時候煤礦都是和死人一塊被拉上來。
煤礦不知道被運往哪裡去了,而死掉的人要麼是被直接扔在裡面,要麼就是拉上來扔到別處就地掩埋。
郭庄離這那邊不算近,至少在當時那個年代,五十里路步行也是要走上大半天的,再加上郭庄的人也算團結,好歹都是一個大家族的,那邊的人倒是沒來這邊抓壯丁,而是派人從別處拐一些青壯年勞力去干白工。
你有把力氣,且運氣好能活著,那就給你一口飯吃,飯是好是壞,只要餓不死你就行。
可若是運氣好死在裡面,那也不會有人給你家什麼補貼,白死。
當年於春花的兩個雙胞胎兄弟,於春林和於夏樹,就是被拐子給拍到這裡來了,每人換了兩個大洋。
於春林和於夏樹都是地主家的兒子,自出生就沒吃過什麼苦,長到十三四歲,最累的事情也就是在家裡讀書,什麼時候干過這種要人命的體力活,而且還是最苦最累的挖煤工,兩個細皮嫩肉的少爺來到這裡吃不飽穿不暖不說,每日里還要被監工非打即罵的,於春林在這裡熬了不到兩年就死了。
而於夏樹當時也是吊著一口氣,後來實在忍受不住,在一個月黑更高的晚上,趁著監工在屋子裡烤火喝黃湯的空擋,就這麼穿著一件補丁摞補丁的單薄外套,赤腳跑了。
當時於夏樹也不知道往哪裡跑,他想回家,可連這裡是什麼地方都不知道,只知道這邊是墨城,距離他們所在的雲城相隔近千里,單單憑藉著一雙腳,還有這幅狼狽的殘軀,哪裡能跑多遠。
之後於夏樹邊躲邊跑,最後看到一個村子,就一頭扎了進去。
再次睜開眼已經是兩天後了,他被郭庄的一戶人家給就了,救他的是郭庄郭氏族人的本家,當時是郭庄的族長,也是村長。
在郭家修養了一些日子,於夏樹將自己的身世和郭族長說了一聲,對方也說等他傷好了之後,就可以自行離開。
卻不料想,計劃沒有變化快,於夏樹在養傷期間,和郭家的小姐郭小婉暗生情愫,等傷好之後想回家,卻捨不得這位心上人。
郭家族長也看出於夏樹是讀過書的,對方的背景也算是和郭家門當戶對,又加上這段時間他暗中觀察對方,發現於夏樹是個品德很不錯的年輕人,倒也是樂見其成。
只是兩家相隔實在太遠,他膝下也就這麼一個女兒,原本是想將她嫁在本村,畢竟他和夫人還能就近照顧著,若是讓她嫁到於家,估計他們老夫妻也很難再見到女兒了。
雖說這樣也沒什麼不好,之前他們也聽於夏樹說過,他還有個雙胞胎哥哥,卻在煤礦那邊被人糟蹋死了,如今於家也只剩下他這麼一個男丁,家中還有一妹子,那妹子早晚都是要嫁人的,以後在於家也無人和女兒不痛快。
於夏樹雖說捨不得心上人,可被人拐走到現在也兩年了,期間不知道父母該如何傷心難過,他自然也想回去看看。
郭家這邊自然也不會強留對方,甚至還給了於夏樹一些盤纏,也給了對方兩個青壯年小夥子路上照顧著,若是回到於家,兩家也可以商量一下兒女的事情。
可這三人還未走到墨城省城,就爆發了一場戰亂,一路上到處都是烽火狼煙,三人走了不到三日,再次灰頭土臉的從原路返回。
也就是這次之後,整個華夏陷入動蕩,到處戰火紛飛。
郭庄因為地處偏僻,倒是成了一處難得的世外桃源,並未遭受到戰亂的侵襲。
也就是在等候半年期間,戰亂依舊未曾停歇,於夏樹在這邊和郭小婉成了親,並且在次年兩人就生了一個兒子,取名郭春林,以紀念慘死的大哥。
期間於夏樹也往家中寫過幾封書信,卻並未有任何答覆,想到村裡人從外面捎來的消息,說有的地方一些土財主都被搶了,甚至有的地方也開始了鬥地主,於夏樹坐立難安的同時,這邊也很難走開。
只因為岳父岳母身子日漸羸弱,家中不能無人主持大局,妻舅年紀還小,他得在旁邊幫襯著。
並非不挂念家中老父母和妹妹,可自己這條命是岳父岳母一家救回來的,若是在這種時候他走了,於心難安。
只是等妻舅立起來,他再想回去,妻子卻又懷上了孩子,而外面戰亂並未停止。
就這樣一年拖一年,拖到於春林上了年紀,也走不動了。
兒子長大,他也想著讓孩子去祖籍探訪一下父母親人,這個時候又爆發了新一輪的內戰。
於春林活了不到六十歲就死了,臨死前他看著身邊的五個兒女,也沒別的遺願,只希望他們能回到他出生的地方,探訪一下於家人的下落。
雖然心中也有種預感,當年鬥地主那麼厲害,他的父母又都是佔地近千畝的大地主,恐怕沒有什麼好下場,可不真的知道結果,他不甘心。
幾個子女都跪在於夏樹的窗前說是一定會去幫父親尋找到親人,於夏樹這才閉上了眼。
只是,尋親哪裡是那麼簡單的事情,也不是說今天尋找,就立馬背上行囊的事情。
拖來拖去,一直又是幾十年,這其中於夏樹的幾個孩子也是老的老死的死,孫輩和玄孫輩也都出生,進而慢慢長大,卻始終都沒有消息。
於聰慧是於春林二兒子的小女兒,今年二十六歲,也是於家第三代唯一一個沒結婚的大姑娘,於家上下每年過年聚在一起都念叨好幾遍,之前於聰慧很少在家裡待著,就怕父母長輩的念叨不休,這次是難得帶著男朋友從城裡回來,全家人為了看她的對象,再次聚到了一起,這場面可謂是很大,讓她的男朋友心裡都打哆嗦。
眾人先是圍著於聰慧和她男朋友好是一番打量,然後得知對方在城裡開了一家饅頭店,每月也有小兩萬的收入,於聰慧則是在那條街旁邊的一家服裝商場做導購,經常去他那邊買饅頭,兩人一來二去就熟悉了,然後開始交往。
這次是交往了半年,對方父母那邊也想著讓兩人可以了就結婚,於聰慧才帶著男朋友回家給父母過過眼。
「哥,你有沒有想過,去找找咱爺爺的家裡人?不是還有個姑奶奶在的嗎?」
「這哪裡是說走就走的事兒。」人到中年的於明輝微微蹙眉,「還是得和小叔小姑他們商量一下。」
他們的父親已經不在了,大姑也沒了,大伯雖然還活著,卻也是老年痴獃,需要家裡人寸步不離的照顧著,走不開。
只有小叔和小姑還身體硬朗,卻也都做了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的,自然不能讓他們倆到處折騰,還是得他們這代人,可如今家裡各自都有老婆孩子的,這次出門尋親少說也得個把月,離開這麼長時間,也不合適。
家裡的活兒誰干?
於聰慧對於這個問題早就想過了,她說道:「我和關河去吧,我們結婚前去找找看,能找到的話,也算是圓了咱爺爺的心愿不是,況且爺爺臨死前也就這麼一個心愿。」
爺爺死的時候,於聰慧還沒出生的,這是年邁的母親和她說的。
關河,就是於聰慧的男朋友。
「那行,你們想去的話就去吧。」於明輝對這個倒是沒什麼意見,反正他是沒什麼空的,雖說現在地里沒什麼活兒了,可還是得找點小工干著,家裡還有兩個孩子上學呢,更何況這也不到清閑的時候。
在家裡住了一晚,第二天上午,於聰慧和關河一塊兒開車回城裡。
關河家在城裡有自己的房子,一年前也買了車,說實話人長得不是多帥,至少看著還算是周正的,他這種條件的,在城裡很容易找到女朋友,不過架不住於聰慧長得好看,關河就看上了。
回去的路上,於聰慧把家裡的這點事,和關河簡單提了提。
「尋親?去哪裡?」關河問道。
「雲城下轄的一個村子,到時候去了那邊買份地圖看看,或者打聽一下,總能找到蛛絲馬跡的。」
既然女朋友這麼說了,關河也不覺得有什麼,店裡反正有店員,即便他不去也沒什麼關係。
回去后,兩人收拾了一下,一個禮拜后,就坐上了去往雲城的飛機。
機票是打折票,單程不到三百,這點錢,關河還是捨得出的,再說若是坐客車,這八九百里路,他一個大男人都扛不住,更別說是女朋友了。
就算是火車或者高鐵,這耗時也不短,不如飛機來的方便。
一個來小時,飛機在雲城機場降落,兩人買了份雲城的地圖,邊看邊研究,最終在地圖上找到了被標記有「香山村」的一個小黑點,然後在雲城休息了一晚上,次日坐上了去往那邊鎮子的客車,這邊沒有直達香山村的車,需要到了鎮子里,然後在乘坐鎮內的公交才行。
這倒車也不算麻煩。
關河看著坐在身邊的女朋友,看她的樣子似乎有些激動。
「想說什麼?」於聰慧問道。
「沒什麼,就是看你坐立不安的。」關河是墨城本地的一所普通大學畢業的,畢業后就自己開了一家饅頭店,生意剛開始可能有點冷清,不過吃過的人很快就成了回頭客,實在是因為關河做的饅頭有嚼勁,裡面也沒有膨脹粉,而且攥在手裡很有手感,不是那種表面瞧著個頭不小,用力一抓就沒有了的黑心饅頭,算是自主創業的同學里買房最早的一波。
於聰慧的學習就不怎麼好了,初中畢業后只考上了最差的九流高中,大學自然是沒指望,後來去了職業學校學的幼師,不過畢業后她並沒有去應聘,反而做起了服裝市場導購,因為長得好看,也能說會道,業績很不錯,每月的銷售額,賺的薪水倒是和關河差不多。
於聰慧自己獨立,和關河在一起,就是因為關河對她好,雖然不說什麼甜言蜜語,可是捨得在她身上花錢,於聰慧自己賺的錢也足夠了,並不指望關河過活,兩人的關係倒也相處的融洽。
「其實我也並不是非要認親,就是對他們很好奇,想看看他們是什麼樣的人。」
「萬一是那種野蠻潑皮的呢?」
「那也沒什麼好怕的,兩家離的遠著呢,就算他們是潑皮無賴,也不怎麼能沾不到咱們。」於聰慧是不在乎這點,她自認也不是個善茬。
再說她這次回來尋親,也就只是心內好奇,至於說代替爺爺完成遺願,對於聰慧來說並不是什麼很重要的事情。
她沒有看到過自己的爺爺,對爺爺的感情也就止於稱呼上,她從不覺得自己是個什麼五講四美的好人,畢竟做她這一行,必須要擅於說違心話,不然誰買你的衣服,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