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對策

  正當小餘著急萬分之時,總算聽到開門聲,她抑製住激動萬分的心情,朝王媽點點頭,轉身來到房間。王媽雖有疑惑,可她還是帶著阿寶走了進來。可剛進那個房間,一雙迫不急待的手從她懷中搶過阿寶,緊緊抱著他不放手。


  “阿寶,阿寶!”久別重逢小餘不知要說什麽好,隻能抱著他哭起來。感受到媽媽的傷心,即將平時裝成熟,可畢竟還是個五歲的小孩,母親這一抱,再也忍不住,“哇”的一聲大哭起來。


  看著這對母子倆哭做一團,王媽媽擦了擦淚,悄悄地關上門,任由她們母子倆在裏麵哭泣。出來以後,看了看房間,顯然小餘為了今天,做了大量的準備。王媽笑了笑,轉身來到廚房,動手做起飯來。直到她把飯菜做好,才看見小餘牽著阿寶的手走了出來。


  見王媽弄好飯,小餘反倒不好意思起來,王媽卻不在意地擺擺手,招呼阿寶坐下,盛了碗飯給他,細細問他想出什麽,王媽一一夾給他。完全不給小餘插手的機會。小餘摸了摸鼻子,隻好在餐桌的另一邊坐下,看著阿寶優雅地吃著飯。滿心都是欣慰。


  兩人相處的時間過得真快,轉眼一天就快過去了,即使再不舍,小餘還是讓阿寶跟著王媽回去了。如今又隻剩下自己一個人了,可這種日子何時才到頭,難道真的要這樣一輩子躲下去嗎?沈天成,你到底想幹嘛?

  而此時的沈天成正坐在奇浩海的辦公室,眼前擺著一份《離婚協議書》,他仔細看著上麵的文字,一遍又一遍,卻遲遲不肯在上麵簽字。終於,他放下協議書問道:“浩海,在這方麵,你比我懂。沒有小餘的親筆簽名,就算我簽了,是否代表真的與小餘解除夫妻關係?”


  “沒有!你們目前的狀況屬於分居,但還是屬於夫妻關係。隻有找到小餘,才算真正的離婚。”


  “可不可以強製解除夫妻關係?我不可能就這樣等她一輩子?”


  “還有一種方法,就是證明她已失蹤三年,那麽就可以強製解除。可這麽一來,你們對外宣稱小餘生病在家的假象豈不曝光?”


  看著沈天成摸著下巴沉思不語,奇浩海歎道:“其實,隻要不驚動媒體,還是可以辦到的。隻是過程比較麻煩,不過,以沈伯在A市的人脈,再加上我父親的支持和幫助,應該沒多大問題。”


  “那就這樣辦!拜托你了!等你弄好了,我再來簽字!”沈天成站了起來,拿起椅子上的衣服就要離開。


  “天成,你就這樣放手?”


  “不然怎麽樣,別忘了她給我們沈家帶來的恥辱可不小。”


  “唉!我知道。我知道這些都是小餘的不對,可她身上到底流著我們奇家的血,不要太為難她吧!”


  “也隻有你承認她!至於為不為難她,我已無所謂,隻是我父親,恐怕他有些氣憤難消。”


  聽出沈天成的意外之語,奇浩海不作聲了。沈天成拿著衣服離開了律師事務所。站在門口,他想了想自己暗暗地帶著小餘回到了A市已有一段時間了,不知道她現在怎麽樣了?還會不會老實地呆在房子裏。希望今天說的話,奇浩海能對他有所幫助,是時候去看看她了。不,還是再等等吧!

  想到走之前訛了她,騙她房間裝了攝像頭,估計這會老實地待在家裏。離開事務所,沈天成回到家中,看到奇嫣然和母親在一起,他笑著上前她們打了個招呼後,便離開走進了書房。


  見沈天成對自己沒有多餘的話講,奇嫣然癟了癟嘴,眼神不經意間看到沈母似笑非笑的麵容,知道自己小女兒家心態被她瞧個正著。沈母拍了拍她的手說道:“告訴你一個好消息,天成今天去了你哥哥那裏,商量離婚事議。如果沒意外的話,他很快就能恢複自由身,到時你就可以明正言順地和他在一起了。不要著急,慢慢來!反正你是我們沈家內定的媳婦了。”


  奇嫣然笑了笑,沒有回話,她心中有種奇怪的感覺,覺得沈天成這些天有些不對勁,有種說不上來的感覺。想想不對勁,她對沈母說:“我還是上去看看他吧!”


  “好吧!你們多接觸吧!”


  沈天成坐在書房椅子上,還在沉思這件事要如何是好,他已在腦海裏想了無數的想法,可沒有一條滿意,心中正煩惱不已。要怎樣才能結束目前的狀況。自己悄悄地帶小餘回A市,已冒了很大的危險。時間拖得越久,對小餘越不利。隻怕時間一長,小餘覺得不對勁,一但她離開那裏,事情就不受他控製了。希望浩海能說服奇叔說服父親放棄小餘的。其他的事就好辦了。


  “咚”門外傳來輕輕的敲門聲,沈天成正起身說道:“進來!”見來人是奇嫣然,沈天成站起來笑道:“嫣然,是你?找我有什麽事嗎?”


  “我,我知道有些話我不該問,隻是我,我聽伯母說你今天去了哥哥那裏。”


  “嗯!”沈天成淡淡地點點道。


  “天成,事情不好辦吧!”見他回過頭來吃驚地看著自己,奇嫣然微微一笑:“別忘了我是學什麽的,自然想得到什麽事?”


  “對呀!我差點忘了,的確事情有些不好辦!沒有小餘的簽名,即使長期分居,可我們還是保持夫妻關係。除非小餘已列入失蹤名單,我才有機會向法院強製申請離婚。可這怎麽可能?”


  奇嫣然沉默了一會道:“我倒有個方法,不知可不可行?隻是不知你是不是真的要這麽做?”


  “此話怎麽講?”


  “找人代簽,模仿小餘的筆記。這樣就可以解決這個問題了。”


  “找人代簽?”


  “我知道這是下下之策。也是冒著很大的危險,如果你想改變目前的處境,我想這也是可行的辦法。不過,有大哥他們在,相信做起來也不是很難。但如果申請強製離婚,就像你說的,這些年你們對外宣稱小餘生病在家,可突然一下又變為失蹤人士,那麽之前所做的一切豈不白費?豈不又落人口舌。隻要以後找到小餘,說服了她不申訴,那麽又有誰去研究她的簽名是真是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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