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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三章 燕使訪後勝

  當然這些也隻是熊元的一個設想,要推動這些設想的實施,需要從基礎做起,也就是經濟,或者說農業生產與教育做起。


  且不說熊元的胡思亂想,且說隨著時間的流逝,燕國派來的使臣也到了齊國,燕王易在秦開計劃的基礎上,又添了一點東西。


  燕國的使臣名義上是來向齊國服軟的,大體就是燕國打不過了,不想打了,想要商議議和,當然這個使臣根本就是來麻痹齊國的,這個商議可能要很久。


  這次出使,完全是為了讓齊王建心理鬆懈,燕王易也算是苦心孤詣了,處在齊王建的角度考慮,田單繼續打下去固然有好處,但是隻怕會再次重蹈五國伐齊的覆轍,而且如今齊軍距離燕國都城薊城,也隻有百裏之地。


  萬一要是不小心讓田單滅了燕,自己的齊王的臉往哪擱,尤其是自己的父親把田單賣給了趙國,讓田單正值壯年,意氣風發之時,去趙國安享晚年了。


  隨後這些年齊國就跟孫子一樣,被這個國家打完那個打,不過基本上都是被動防守,少有主動對外攻伐的。


  如今自己伐燕再次啟用了田單,打點地盤還還好說,萬一要是田單把燕國滅了,這他妹不是一下子顯得齊王很廢物,到時候不用自己說,田單也知道自己功高震主,還會不會返回齊國。


  這種事情是個人都不用考慮,到時候最大的可能是,田單在燕國自立為燕王,(這種情況曆史上有很多例子的)如今燕國派使臣前來求和,也許應該考慮議和,而且田單也不讓人放心,也許應該把田單換掉,把這份擴地數百裏的殊榮讓給其他人,至於田單從其他方麵補償一下,安撫住。


  總之不管怎麽樣,伐燕的目的暫時達到了,田單絕對不能久在軍中為將,這樣太危險了,會遺禍無窮。


  當然上述這些都是燕王易派來使臣時,從齊王建的角度考慮的,當然這個使臣還有一個很重要的目的,那就是拜訪齊王建之舅父、君太後之弟、齊國大司田後勝。


  燕國使臣在拜見齊王之前,前來拜會齊王舅父後勝,這種事情,在這個時代是很常見的,各國使臣出使他國,在沒有接到王上召見之前,往往都會拜會該國的重臣,設法勸服一些該國臣子,以謀求出使目的的達成。


  因此對於燕國使臣拜會後勝這件事,沒有人感到奇怪,這在很多人看來很正常,後勝對於燕使前來拜會是非常歡迎的。


  後勝很有經驗的,各國使臣前來拜會不管結果如何,自己能不能幫上忙,自己肯定都會發筆小財。


  有時候還不是小財,而是大財,之前的楚國使臣黃歇,那可是讓自己好好瀟灑了一陣子,黃金美玉,抬進來幾大箱子,想到這裏後勝就對燕國使臣充滿了期待。


  而燕國使臣也不負後勝的期望,抬進來了數個大箱子,還跟著幾位美人,遠遠地看到這一幕,嘴角不由得微微一笑。


  “燕人高茅見過後勝大人!”(打算給高茅個兒子叫高漸離,怎麽樣?)

  “高茅大人不必多禮!高茅大人前來拜訪,後勝不勝欣喜,家宅簡陋,失禮之處,高茅大人莫怪!”


  後勝發誓自己說的絕對是實話,自己對於高茅能來給自己送錢花確實是不勝欣喜,至於說家宅簡陋也是事實,這是後勝故意在臨淄購買的宅子,相比於其他的官員富商,自己這宅子確實簡陋,當然這是為了給自己姐姐和外甥看的。


  實際上後勝在臨淄城外還有一處豪宅,當然在杞地(泰山)也有一處山間別墅。


  不過此時,高茅心裏完全不對勁了,雖然高茅知道齊地富庶,但是沒有預料到竟然會如此富庶。


  你這宅子坐南朝北,從南到北怕是有數百步了吧!你這還叫簡陋,那我在薊城那個縱深數十步的小院子不是狗窩嗎?

  再想想自己一向清貧,自己有個兒子叫高漸離,酷愛擊築,一直想讓自己給買個新的十三弦築,自己緊緊巴巴湊了小半年才給買上,真他妹!。。。


  (“築”是一種樂器,正確讀音[zhú](第二聲),擊築”源於《戰國策.燕策》。築是中國古代的一種擊弦樂器,形似箏,有十三條弦,弦下邊有柱。演奏時,左手按弦的一端,右手執竹尺擊弦發音。築在戰國時代是一種很流行的樂器。)

  雖然高茅知道燕國地處北地,環境相對不好,而齊國土地肥沃,再加上漁鹽之利,其富庶遠不是燕國所能比擬的。


  而且自己一個不入流的小官,也遠不能和齊國的大司田相比,但是明顯的對比放在眼前時,還是讓高茅覺得,都這樣子了,還打個屁,人家齊國拿錢砸,也能把燕國砸趴下!

  隨後高茅再看看那幾個箱子的金銀珠寶,不由得心疼啊!這些東西夠自己一家子過幾輩子了。


  盡管如此,高茅還是迅速的調整了狀態,然後說道。


  “後勝大人!初次來府上!小小禮物不成敬意。”


  隨後高茅一揮手,令人把幾個箱子打開了,一瞬間金銀珠寶的光芒,幾乎閃的高茅睜不開眼睛,而後勝也是雙眼微眯。


  突然後勝瞳孔猛地一縮,心跳都漏了一拍,因為眼前出現了一件東西,讓後勝很是心動。


  一副純白色,沒有一根雜色的狼王的皮毛,看起來還沒有裁剪製作過,這東西倒不是說多值錢,而是物以稀為貴,這東西整個齊國隻有君太後有一副一根雜色都沒有的白狐皮裘。


  君太後對那幅白狐皮裘看的比什麽都重要,都舍不得穿,自己這個當弟弟的也沒見過幾次。


  而一旁的高茅此時卻有點懵了,在高茅看來,白狼王的皮雖然珍貴,不容易得到,但是燕國比鄰東胡,這東西胡人手裏雖然不多,但是也不算少。


  (白狼就是北美洲白狼,這算是一個伏筆吧!文中設定東胡人的放牧範圍,最北端大概到達了貝加爾湖畔和外興安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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