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後背灼熱
果然,大胡子也巴不得讓我留下來洗碗,正好我也多爭取了一些時間。在等那些人吃飯的時候,我想去後廚裏再轉轉,卻沒想到大胡子一直拉著我閑聊。
“你還有多少事騙我?”他突然問道。
“我騙你幹什麽?”我被他問得一頭霧水。
“生辰八字的事先不提,那個不重要,你之前跟我說你不會做飯。”大胡子意味深長地看著我。
“這沒有必要騙你,我本來就不會做,在家都是我媽做飯,在學校直接吃食堂的,很少有機會自己動手做。”我實話實說,長這麽大我動手做過飯的次數,一隻手就能數過來了。
“是嗎?你剛剛炒的那些菜,味道不錯,可不像是一個新手能做出來的。”大胡子說道。
“別開玩笑了,你都沒嚐過。”我擺擺手。
“不用嚐,光聞味道就知道有兩把刷子,一般人炒不出來這種香味,還別說真把我的饞蟲給勾出來了。”大胡子砸吧了下嘴巴。
“真的假的?”我被他說得一愣一愣的,分不清他是在開玩笑還是在說實話。
“我不說假話,你沒有十幾年的實力是炒不出來這種程度的菜的,我光是聞味道和看色澤就知道不錯。”大胡子忽然看著我,“要不看看廚房裏還有什麽,你給我炒一個嚐嚐?”
在我再三確定之後,才搞清楚大胡子不是在和我開玩笑,他是真認為我做飯好吃。
這還真把我驚著了,從來沒有人說我做飯好吃,這是第一次有人對我說這樣的話,而且對方還是個廚師。
稀裏糊塗的我被大胡子帶進了後廚,在他的廚房裏找到一把油菜,他親自剝蒜給我搗成蒜泥,讓我清炒一個油菜。
炒個油菜而已,我起鍋燒油,三下五除二就炒出來了。
大胡子在一旁看得直皺眉頭,說我這個炒法就不對,順序都搞錯了。
我心說這不是廢話嗎?我又不懂這些。
最後輪到他嚐了,他從衣服口袋裏掏出一把筷子,夾了口油菜塞進嘴裏嚼了兩下。
然而他的表情卻很奇怪,一會兒瞪眼一會兒皺眉,也不知道好吃不好吃,他才吃了一口就把筷子放下了。
“怎麽樣?好不好吃?”我挺有自知之明的,炒這個油菜隻放了點鹽,其餘的調料什麽也沒放,好吃才怪。
大胡子並沒有回應我,大概是難吃到已經令他無語了。
之後等那些“人”吃完飯之後,它們跟我道謝,便陸續離開了百味齋。
說是吃飯,實際上飯菜它們一口都沒動,而擺在桌上的飯菜卻變得像焦炭一樣黑,總之活人是不能再吃了。
我問大胡子怎麽處理,他讓我全部倒掉,然後麻溜去洗碗。
而他自己,卻坐在櫃台前拿著筆寫著什麽東西,我好奇湊上去看了一眼,竟然是新的招聘啟事。
“你們這裏出了這麽多人命,還敢招人啊?難道沒有人查過你們嗎?”光是我聽說的命案就兩件了,一個姓丁的男人,還有和我一起應聘進來的張成,都死了。
難道沒有相關部門到店裏調查嗎?
然而大胡子並不理我,很顯然在他眼裏我已經是一個外人了,他是不會對外人說太多事情的。
這讓我感覺很不爽,好歹我也在這裏幹了一天時間,他竟然一改之前的態度,對我這麽冷漠。
我也不再自討沒趣,剩下的時間在後廚老老實實洗碗,並抽空又檢查了一遍後廚。
非常奇怪,這裏真的是沒有任何的空間了,我連冰箱都打開看了一眼,生怕董明女兒被馬建國剁碎了包成餃子藏起來了。
最後我還是把目光放在了看似最不可能的地方,就是牆上那副山水畫。
難不成,人真的可以藏進畫裏?
我沒有機會驗證,大胡子把我趕走了,臨走時還說白天來吃飯,他熱烈歡迎,隻要記得給錢就行,以後晚上就不要再來這裏了。
他還說對於我混進百味齋這件事,讓他家老板非常生氣,而他老板生氣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他再三強調,最後讓我永遠不要再回百味齋。
他的話讓我有種莫名的害怕,同時內心也對百味齋的老板更加好奇,他到底是一個怎樣的人,為什麽會經營一家如此特殊的飯店呢?
不過我不是容易氣餒的人,答應董明的事一定要辦到,不然我心裏會愧疚的。
我打算第二天上午再去一趟百味齋,就以一個顧客的身份去用餐,他們總不會把我趕出去吧,到時候再打聽一下看有沒有別的消息。
回家之後已經是深夜,我洗了個澡便上床躺著,和丁鈺發微信聊天。
經曆了這麽多事,我總算躺在了自己的床上,可不知道為什麽,遲遲無法入睡,
內心總是湧上一股莫名的焦慮,我也不知道自己在焦慮什麽,腦子裏總是浮現出我在斜潭村經曆的一幕幕驚險的事。
尤其是在球星墓室裏看到的壁畫,每次一想起上麵的內容,都能讓我起一身的冷汗。
就這樣想著想著,我突然感覺後背傳來一絲異樣的感覺,有點發癢。
我拿手撓了一會兒之後,瘙癢的感覺變成了灼 熱感,好像有人把熱水澆到我背上似的,這種熱感逐漸變成了痛感。
疼得我從床上跳起來,跑進衛生間又用冷水衝了一遍。
等疼痛感慢慢消失,我也折騰得一身疲倦,很快睡去了。
第二天一早,我沒有先去百味齋,而是去醫院。
後背的這種痛感讓我心裏有不好的預感,總覺得它不是一般的傷痛,而且發作起來也莫名其妙,沒有任何的前兆,我也不知道該怎麽預防。
到醫院之後,我也沒急著去看病,而是先去找一個人。
半個月前我在醫院裏經曆過很可怕的往事,當時嚇得尿褲子了,是一個熱心腸的護士小姐姐幫我換的褲子,還是用他男朋友的褲子。
褲子我已經洗幹淨了,散發著洗衣液的清香,這樣拿過去比較妥當。
不過當我見到那個護士小姐姐的時候,卻發現她和之前有很大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