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萬花小說>书库>都市青春>近身守護者> 第三百一十四章 我只是想和你做個朋友

第三百一十四章 我只是想和你做個朋友

  經常看三級片的應該經常看到影片的出片人很多是向華強向華勝導演是王晶。王晶也不容易,不好好拍片,門牙也會掉兩個,被打成豬頭三似的。


  梅艷芳當年在酒吧被黃郎維(電影公司摑掌。黃事後被有灣仔之虎之稱的nelyn做掉,不過此事最後是以梅艷芳拿出1000萬港幣和nelyn的死結束的。


  大家都知道:向氏兄弟捧紅了許多明星,包括:周潤發,周星馳,成龍,李連杰,劉德華,梅艷芳等。這就是為什麼周潤發和周星馳總要接受B調查的原因。


  知道為什麼警方不抓向哥嗎?人家混得好!做人低調,辦事兒你國家找不到證據,明知道是個大佬,但人家在香港娛樂界,是抖抖腳就要抖三抖的人物。這一時半會兒的,你就不敢動他。這種人,才是真正混得風生水起的那種。


  像喬四爺,雖說風光了大半生,但終究落到了那樣一個下場。確實是有點不值得!終究到底,人行事低調一點,如果太張狂了,是很容易走火的。


  雖然,聽著這大個子的敘述,明正諾等人感慨萬千。這黑道有混得好的,也有混栽了的;說白一點,還是原來那句話,走上這條路,一腳是踩在棺材裡面,一腳是踩在了橘子裡面。不論栽到那一邊,那都是要倒大霉的。如何平衡的穩定住,讓自己不栽下去,這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那你剛才所說的霸龍會,又是怎麼一回事呢?」明正諾眉頭皺了皺,此刻他更關心的是這個問題。?那些風雲大哥的事情就算了,這霸龍會他怎麼從來沒聽過。但是,又感覺在自己的記憶指著那個,對這個名字似乎很熟悉似地。


  「霸龍會就很牛了!誰也不知道這個組織是怎麼起來的,崛起的速度實在太快了。他們剛剛起步,就橫掃了各大幫派。不斷的吞併和殲滅其他的幫派,其苗頭之盛,讓最強大的洪門和青幫都感到了恐懼。而且,那勢頭,道上都有人預言,這霸龍會很可能會統一Z國的黑道。」那大個子說到這裡,搖了搖頭,無奈的說道:「霸龍會這崛起得快,但消失得也快。就好像是那曾經的樓蘭、瑪雅文明一般,只是眨眼間就消失不見了。所以,道上的小年輕,許多人都不曾記得這個幫會。」


  「唉,那可真可惜了。為什麼這麼厲害的一個幫派,會轉眼間就消失了呢?」血祭王聽得興起,這突然又聽說,這麼牛的一個幫派會滅掉了。實在是搞不懂!

  「不知道,當時赤龍會叱吒風雲的時候,我還只是人家的一個馬仔而已。那裡會知道那麼多!何況,這霸龍會本身就是一個迷,它的毀滅更是一個迷,誰知道呢!」那大個子聳了聳肩膀,無所謂的說道。他只不過是知道道上的一些事情,在這裡吹牛炫耀下罷了,鬼才知道真實的情況是什麼樣的。


  明正諾聽呆了,他下意識之中感覺,這霸龍會和自己有莫大的關係。但是,卻怎麼也想不起來了;好像是腦海之中,有一段模糊的記憶,被遺忘或者屏蔽了一般。無論怎麼想,也想不起來;但是,卻對於霸龍會這三個字,十分的敏感。


  當年的事情,真的沒有幾個人知道;也許,也就只有那當事人,才能知曉吧!霸龍會確實是個秘,崛起得非常快,但消失得也非常的快。當年,到底是發生了什麼事情,把這個可能一統Z國黑道的幫派,毀於歷史的呢?

  明正諾不知道霸龍會的事情,那時候的他,估計還只是一個小屁孩而已。?可是,為什麼在自己的心中,聽到了霸龍會這三個字之後,會這麼的有感觸呢?霸龍會,好像是跟自己有著莫大的關聯似地。


  最後,明正諾看了看那外號叫做「血狼」的傢伙。一米七八的個頭,身材十分的壯碩,頭髮也是那種短短的向上倒立著的板刷頭造型。他鬍子邋遢的,但是臉色並不滄桑或者憔悴。相反的,可以說這廝是活得油光粉面的。畢竟,在這監#獄之中,其他的囚犯那一個個沒有油水攝入,還得干不少的活兒,所以看起來面黃肌瘦的。


  吃素食的人都有一個感覺,那就是感覺到吃了幾碗飯下去,肚子是漲了。但是,過不了多久,你就會感覺到飢餓難耐了。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呢?因為,人體需要的熱量,你沒辦法從素食之中攝取。正是因為這樣的狀況,監獄裡面的囚犯們,才會天天叫嚷著肚子餓。不幹活還差不多,一幹活每天都得累趴下了。相反,那血狼不僅有雞肉吃,而且明正諾它們,還從來沒有見他干過活兒。看來,正如這大個子所說,這傢伙是屬於那種混得很牛的牛人級別人物。


  明正諾最終還是站起身來,捧著自己的飯碗,朝著那血狼走去。嚇得那高個子,趕緊一把拉住了他,勸慰著道:「可不要過去啊!老大,那傢伙是你惹不起的人,咱們不能去招惹他。」


  「呵呵,我不去招惹他,我就去問點事情。」明正諾的一句話,嚇得那廝又是一個激靈;對於這血狼來說,一個人安安靜靜的吃著飯。旁邊有人過來問問題,不停的騷擾他,對於這種行為。不是挑釁和招惹,又是什麼?

  「耶!老大,上吧!我們支持你。」本想讓血祭王等人也來勸一下的,沒想到這些BT們,居然一個個反而還支持他。這下可好,你們這不是倒霉催的嘛!沒事找事做,等一下,你們就會知道,什麼叫做老虎的PP,摸不得了。


  大個子最後還是鬆開了手,他知道此刻的明正諾,那就是初生牛犢不怕虎的典範。?若不讓他嘗點苦頭,他也許不知道天有多高、地有多厚。怕就怕,事情千萬不要做得太過了;若是惹毛了那血狼哥,只怕這小命,是保留不住了。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