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章 殺羅(2)
第216章
殺羅(2)
二〇〇七年,地兒專門剃了一個光頭,包裏裝了一本從來沒有看過,都不知道在哪裏買的線裝《楞伽阿跋多羅寶經》,坐飛機跑到了成都,見了一個女孩。那個女孩陪著他在九寨溝玩了一個星期。其間,我百分之百肯定他們一定發生了什麽,而且地兒在這一個星期之內也絕對吃了肉、喝了酒。
但是就算是這樣之後,那個女孩居然還給他打過多次電話,說想要跟他學習修行。
所以,綜合以上考慮,我堅決認為地兒是辦這件事情的不二人選。
做出了最終決定之後,我們並沒有馬上開始行動,外人看來,我們兄弟三人每日還是照樣吃照樣喝,照樣打牌做生意。
一直等到老鼠告訴我這個消息之後的兩個月多過去,炎熱夏季即將到來的某天,一向風流不羈,與九鎮所有流子們都截然不同的九鎮六帥的老幺地兒,在商貿城某家網吧玩《傳奇》的時候,眾目睽睽之下用手機和一個玩《傳奇》的北京女網友約定了見麵,並在當天就開車去市內訂好了飛往北京的機票。
地兒走之後的一個多星期,我也因為外婆身體不太好,必須去市區醫院休養,而隻能陪著外婆一起回到了市裏的家。
三哥曾經教過我:做人留一線,日後好相見。
我一直奉為金玉良言,牢記心中。
三年前,我第一次辦羅佬,手下留情,不曾做絕。
可是,事後羅佬韜光養晦,尋到機會之後,就立馬找我複仇,卻陰差陽錯地遇到了武昇。
雖然武昇沒有死,可是那一晚砍在他身上的那些刀、那些部位,都證明了那事不是簡單的江湖廝鬥,羅佬確確實實存了殺心,他想要我死!
那件事情的發生,讓時值年少的我第一次覺得三哥也許並沒有想象中那麽完美,有些時候,他也會犯錯。
三年後,再次輪到我來辦羅佬。
這一回,我決心不再重蹈覆轍,絕不再讓自己和兄弟陷入險境。
前車之鑒,猶在眼前,要想永絕後患,除了斬草除根,沒有其他辦法。
在最終做出了要弄死羅佬的決定之後,我們兄弟三人都承擔了極大的心理負擔,彼此心裏都相當清楚,這件事情,絕對是我們兄弟出道至今所遇見最為凶險的一道坎。
甚至在各個方麵都遠遠超過了廢黃皮,辦方五,以及挑戰三哥的那漫長一夜。
那些過往,雖然也驚心動魄,險象環生,可至少還是發生在自己熟悉的世界,有著自己可以依靠的兄弟,於精心謀劃好的時機發動。
而羅佬此事,卻沒有了天時、地利、人和。
成敗生死,唯安天命!
回到市內的第二天上午,我就踏上了飛往上海的班機,一天後,在離廈門金龍不遠的一家酒店裏見到了早我半天到達的地兒。
動身之前,除了現金之外,我和地兒每個人都帶了一真兩假三張身份證,以及一張銀行卡。
我的卡裏有八萬一千六百八十元錢,這筆錢的用途很簡單,隻有一個。
買命!買我們自己的命!
萬一出事,我們兩個逃亡天涯,跑路避難所需的任何費用都要靠它。
而地兒的卡裏,有六萬六千六百六十六元錢。
這筆錢也有著它的用途。
當老鼠剛告訴我羅佬待在廈門寨上村的時候,我就感到非常奇怪,羅佬怎麽會待在一個村子裏麵躲災?難道真是看破紅塵,避世隱居嗎?
當時我腦中第一印象,就想當然以為那是一個靠近廈門市區的小鄉村而已,就算比九鎮附近的村莊要大點、繁華點,但也無非就是一副或安靜祥和,或破舊敗落的鄉間景致。
在鄉村,無論警力還是監管,都要相對貧乏落後。辦完事之後,隻要我們手腳夠利落,跑得夠快,就算鬧出了一點動靜,都應該不會有太大關係的。
基於這種考慮,地兒帶的那筆錢是用來買槍,找一個朋友介紹的當地人買槍。
我們要槍殺羅佬!
這個計劃不是很完美,因為其間插入了外人,這種事,任何一個陌生人的出現,都有可能造成不可控製的巨大風險。
但是,我們不是神通廣大的詹姆斯·邦德,也不是手眼通天的黑手黨。
我們隻是來自一個小地方,有幾個小錢,有幾個小弟,有幾個朋友的普通流子而已。
廈門,地遠水深,除了那個可以把“十五的月亮”都抱上床的超級大佬賴先生,以及聞名遐邇的鼓浪嶼之外,這個城市的一切,我們都是一無所知。
寨上村,更是一個連聽都不曾聽過的名字。
在這樣完全陌生的地方,單憑自己的能力去辦掉一個人之後,還要全身而退,難比登天。
但是,我們沒得選擇。
縱然明知這個計劃不甚完美,卻是當時我們兄弟能力所及的頂端。
可萬萬沒想到的是,就連這個讓我和小二爺冥思苦想了很久才製訂出來的計劃,卻在到達廈門之後僅僅一天就徹底崩潰了。
因為,身為一個坐井觀天的山區小鎮人,我們真的完全誤解了“村”這個字在現代社會中的真正含義。
幾千年以來,在這片曾經富庶肥沃,萬國來朝,有過無上榮耀的古老土地上,出現過數也數不清的偉大都城,道都道不盡的秀麗鄉野。
然而,也創造出了一個環顧世界獨一無二的新名詞——城中村。
維基百科上對於這個名詞的解釋是這樣的:“城中村的內部通常沒有統一的規劃和管理,以低矮擁擠的違章建築為主、環境髒亂、人流混雜、治安混亂、基礎設施不配套、遊離於城市管理體製之外,成為了都市的‘癌症’。從地域角度上講,它屬於城市的範疇。從社會性質的角度上說,卻仍保留了傳統農村的因素。具有城市與農村雙重特征的城中村究其產生原因,同中國的城鄉二元體製以及土地所有製度等因素有關。同時,城中村也被許多學者認為是具有中國特色的貧民窟的表現形式。”
寨上就是一個城中村。
混雜髒亂、汙水橫流,這些字眼也許都不足以準確表達出寨上的麵貌。
可惜我沒有學者們那麽高深的理論素養,我不知道如何才能精準而簡單地形容好城中村。不過,二〇〇二年六月的某天,當我和地兒親眼看到寨上的時候,我的腦海裏,立馬就想起了一句話,一句在書上看到過的話:被上帝遺忘的角落。
我想,這句話,說的也許就是寨上。
第一次看到寨上,是在晚上九點多鍾,我和地兒坐車來到了老鼠所提供的那個具體地址。
盤根錯節的醃臢小巷之間,有一條大約可以供兩輛車並排通行的水泥街道,但是,我敢保證,那時那刻,就算是一輛摩托都絕不可能順利通過。
因為,街上已經擠滿了兩樣東西:年輕人、夜宵攤。
天南海北的年輕人和天南海北的夜宵攤。
在街道左右兩排延伸開去的明顯屬於違章修建的樓房上,每個窗口都掛滿了一件件晾曬的衣服,各式各樣的胸罩、內褲就像是旗幟一樣在飄搖而上的燒烤煙塵中搖曳生姿。
樓下臨街的一層門麵中,琳琅滿目地遍布著賣煙酒的小雜貨店、小網吧、小飯館和小發廊。
整條街道上,居然都沒有安裝一盞路燈,無數根從兩旁私房接出的電線,連接著一盞盞昏暗的燈泡懸掛在每個夜宵攤的上麵。
挑三揀四的顧客,油光滿麵的攤主,南腔北調的行人,喝到汗流浹背的打工仔,光著上身的莽漢,文龍文風的小混混,以及發廊裏的粉紅燈光下,那些露著白得晃眼的大腿,坐在分不清顏色的劣質沙發上對每一個過往的男人展露廉價微笑,目光迷離的女人。
望著眼前一切,我和地兒兩人相視苦笑,幾乎同時說出了一句話來:“我操!”
那一刻,我們倆都意識到,我們錯了,錯得離譜。
這裏,可能算不上正宗的城市,但也絕對不是農村,在這裏,用槍永遠都殺不了羅佬。
因為,在人口如此密集,居住環境如此緊湊的情況下,根本就不可能用槍。
如果誰敢當街開槍,必將引發萬人湧動的場麵,真是搞出了那麽大的動靜來,也許,我們會死得比那個被槍擊的人更快。
可事已至此,我們也隻能等回酒店之後再另想他法了,當前,最重要的,還是先找到人再說。
我和地兒各自戴著一頂棒球帽,沿著街道邊上較為黑暗的地方慢慢向前走著,主要注意力放在了兩邊的網吧、發廊、鬆骨樓之類流子容易棲身的地方。
兩遍過後,依然一無所獲。
稍稍商量了一下,我們一致認為,很有可能羅佬今天並沒有來這裏。
但又還是有些不死心,於是,決定再找最後一遍,如果還找不到就回去,明天再來。
這次,當我們倆走到街道靠西頭大約四分之一的位置時,我一時意動之下,在一家茶水鋪裏買了一杯珍珠奶茶。
就在付完錢,端著奶茶,一邊小喝一口,一邊轉過身準備繼續往前走的那一瞬間,我的目光無意望向了道路正中央,那一片熱鬧非凡的夜市攤點。
於是,一個讓我做夢都沒有想過的場景,就那樣赫然出現在了眼前。
在幾乎快要忘卻的記憶深處,某年某月某日九鎮的那座大橋上,曾經有一個女孩問過我這麽一個問題,她說:“你是不是想要打一輩子流啊?你就不能為了我,為了你家裏的人徹底改變嗎?”
我很想告訴她,我能,但最終還是沒有說出口。
因為我知道,其實,我不能!
在這個世界上,一切都會改變。
唯一變不了的就是千古以來,恩恩怨怨、善善惡惡,一脈相承的——人。
中國有句古話,叫“三歲定八十”,意思是根據一個人很小時候的性格,就幾乎就可以斷定他的一生。
每一句話,每一件事,每一個選擇,我們都被自己本身的性格所局限著,所控製著,無法抗拒,亦無從反駁。
所以,這個世界上才有了好人,有了壞人,有了警察,也有了流子。
所以,胡欽才是胡欽,羅佬才是羅佬。
雖然多年沒見,羅佬的神情舉止卻依然深深烙印在我的腦海之中。
當年的羅佬留著利落的小平頭,身材不算魁梧卻瘦削精幹,右手中指上帶著一個方方正正的金戒指,戒指上麵刻有一個碩大的“義”字。夏天的時候,經常穿著一雙人字拖鞋,打著赤膊,把上衣搭在半邊肩膀上,故意露出別在腰間的收擴機,在九鎮一搖三擺,招搖過市。
在還沒有來到廈門的時候,我們兄弟也曾經設想過羅佬的現在;就連片刻之前,剛見到寨上的這副景致,我都曾在心底暗自思量過:一個從來不會認輸,時時刻刻都像一隻發情公雞般好勇鬥狠的男人,在這樣複雜破落的環境下,會變成什麽樣呢?是猶如龍遊大海,虎出深山一般得意光景,又或是一副落魄潦倒、覥顏涎臉的江湖老油子形象。
不過不管怎麽樣,我所有的設想,都是基於羅佬本身,在我們所有人的認知中,羅佬就是羅佬,他始終還是一個流子,就算跑路躲災,也注定隻能和險兒一樣,靠拚著老命吃碗刀口飯為生。
所以,當真正見到羅佬的那一霎,我被驚得徹底傻在了當場。
當我端著珍珠奶茶,邊喝邊轉過頭來的時候,我的目光無意間掃到了一個布滿油膩,肮髒不堪的白色燈牌,上麵寫著幾個醒目大字:洞庭特色,煲仔、燒烤、炒菜。
九鎮所處正是洞庭湖畔,也就是這個招牌給予我的些許親熱感,讓我順著燈牌背後看了過去。
然後,我就看到了羅佬。
在昏暗燈光映照下,羅佬老了許多,也胖了許多,黝黑的身體上居然已經凸出了一個大大的肚腩,下身穿一條肮髒到有些看不清是白還是灰的短西褲,還是和以前一樣光著上身,卻不見了當初終日搭在肩頭的衣服,取而代之的是腰間一個破舊肮髒,同樣分不清顏色的小挎包,已經損壞的包口微微張開著,露出了幾張揉成一團的零碎鈔票。
他還是留著曾經那個標誌性的小平頭,可是卻沒有了以往烏黑發亮的光澤,也不似當初般永遠都擦著摩絲讓頭發密集地根根向上,油煙和汗漬讓幾縷頭發趴在額頭上,看起來猶如雞窩般雜亂、稀疏,也有些邋遢。
在我看向羅佬的那刻,他嘴邊斜斜叼著半根煙,站在一個油乎乎的大炒鍋前麵,大汗淋漓地不斷用力翻炒著鍋內的東西,時不時還飛快伸出一隻手去拿旁邊推車上的各種調料。偶爾聽到食客的招呼聲,馬上抬起頭,帶著謙卑的神情大聲應和著什麽,得到食客回應之後,再發出幾聲做作而刻意的爽朗大笑,手上動作也越發快速,弄得嘴裏煙蒂隨之抖動不停。
炒鍋旁邊,擺著一個小小的燒烤架。
羅佬的老婆,記憶中那個矮矮胖胖,養尊處優,還被我劈過一刀的彪悍女人,居然也完全改變了模樣。與老公的肥胖相反,幾年不見,她卻消瘦了很多,臉上再看不出分毫當年大哥女人的倨傲與跋扈,一邊同樣汗流滿麵地不停翻烤著麵前的食物,一邊不時瞟向自己老公,等候差遣。
女人腳下,一個很小的男孩子,安安靜靜地坐在地麵上,腰間係著一根長長的繩子,蓬頭垢麵地玩著地上的一個什麽東西。
那一刻,我很想問問地兒:這是羅佬嗎?
但我沒有問,因為我知道,這就是羅佬,一個似曾相識,卻又一無所知,讓我感到有些不知所措的羅佬。
原來,人,真的是會變的。
那天找到羅佬之後,我的思緒被完全打亂了,實在沒有心情繼續待在那裏,叫上了地兒轉身離去。
接下來的三天,我們兩個每天都會去那個地方,去看羅佬。
在這三天裏,我親眼看到了很多東西,很多幾乎讓我夜不能寐、心情極度複雜的東西。
我本以為,自己所見的一切其實都隻是表象,現在的羅佬可能是因為生活所迫才無奈轉變,當年那些瘋狂暴戾的本性始終還在。
可是我錯了,就像當初想錯了他的處境一樣,我又錯了。
羅佬完全不再像以往一樣遊手好閑,終日裏除了打牌賭博,就是喝酒鬥毆。白天,他除了外出買菜進貨之外,幾乎不出家門,最多也就是到樓下小賣部裏買包煙,或是偶爾抱著自己的孩子一起在附近走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