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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二兩豬肉

  完了,被張飛厭惡了!

  劉備心驚,這是開什麽玩笑,我堂堂劉備居然被張飛厭惡,天底下哪裏有這樣的道理。


  不行了,看來我劉備劉玄德,必須使用自己的大招了。


  “且慢!”劉備叫住張飛,聲音渾厚,令張飛不禁止步,轉過頭來,沒有好氣的說道:“大耳朵,你有何話要說?”


  “備創建義勇軍,替我兄弟討回妻子,隻不過是舉手之勞,備心中所想,其實是率領著這我涿郡的兒郎,以一當十,討伐黃巾,興複漢室,讓我大漢百年承平!”劉備一席話說完,傳到張飛的耳朵裏,張飛雖然愣的一言不發,但是看向劉備的目光,卻已經完全變了色,臉上對劉備的不屑,也露出了一絲明顯的欽佩。


  “趁勝追擊。”劉備想到,趁著張飛變了色,一舉拿下他,劉備鞠了一躬:“張屠,我乃中山靖王劉勝之後,漢孝景帝閣下玄孫,劉備劉玄德。”劉備說話間,臉上已經露出了一絲不尋常的詭詐。


  “漢室宗親?”張飛轉過頭來,驚喜的笑道:“你說,你姓劉?”


  “怎麽?張屠,我劉備在涿郡也算是個風雲人物,沒少在你這買肉,你倒是不認識我。”劉備心想,劉備的招牌自己居然沒有節操的用了,不過這招牌真是好用。隻是劉備能用的招牌,也就隻有漢室宗親一條了。


  “我張飛平時不愛和混混打交道。”張飛忍不住脫口而出,剛說完,他便意識到自己失言,連忙笑著改口道:“不是,劉備,你是漢室宗親,而且心係天下,像你這樣的人,根本不能算是混混,應該算是英雄,俺老張聽說評書的人說了,高祖以前也是個混混,但是心係天下,照樣建了我大漢,老張以前失言看錯了人,見諒哈。”


  張飛說完,一把攬住了劉備的肩膀:“走,跟老張去喝一杯,今天就不賣肉了,反正這肉叫我底下的小廝來賣。”


  劉備心中歡喜,這張飛算是拉攏住了,但是還是想起了今天答應甘梅買肉回家,於是說道:“可以是可以,張屠,我還是要買你二兩肉,今天我賣草鞋賺了些錢,拙荊與老娘在家都等著吃肉呢。”


  “誒,劉兄是大英雄,與俺老張神交已久,別說二兩,就是這一桶肉,我也讓給你了,俺老張家不缺這點肉錢。”張飛爽快的回答道。


  “別說了,就二兩,可別把我拙荊喂的太胖了。”劉備笑道。


  “也是,也是。”張飛點了點頭,回到肉鋪前,抓著一把肉砸入框中,遞給自己的小廝:“你拿這肉送到劉兄家中,給他妻子老母。”


  “是。”小廝接過肉,便走了。張飛一把拉住劉備的手:“劉兄,走,日頭正高,陪俺老張喝酒去。”


  “好,今天定要與張兄一敘。”劉備笑著和張飛並肩而行,前往城西酒樓。


  那小廝來到劉家,衝著裏麵喊:“劉備妻子,在不在?”


  “誰啊,有事嗎?”甘梅剛才一直在擇菜,小廝來喊,她連自己已經亂了的發型都不整理,匆忙來到了院門口,隻是她這幅衣衫不整的樣子,倒是有幾分意外的柔美。

  小廝愣神,竟看的癡了,甘梅又重複的問了一遍:“有事嗎?夫君馬上要回家了,我還要炒菜。”


  “哦,有事,有事。”那小廝回過神來,將一小筐肉和一大筐草鞋遞給甘梅:“這是劉備的東西,他和我家老大張屠喝酒去了,說中午不回家了,讓我把這一筐草鞋和肉帶回來,讓你和他老母好好吃。”


  “哦”甘梅神色黯然的低下了頭:“他又去和那群朋友廝混了。”


  “什麽叫那群朋友?”小廝一聽見甘梅說這話,便來勁了:“張屠帶著劉備混,那還不是吃香的喝辣的。”說完,小廝見甘梅的臉更陰的厲害,趕緊轉頭走開,免得在這找不自在。


  甘梅滿臉不高興的回到屋裏,劉母也看見了她那副表情,嘟囔道:“怎麽了,一臉晦氣樣。”


  “哦,沒什麽。”甘梅掄起臉上的亂發,清洗小廝遞過來的二兩肉:“娘,玄德買了肉回來。”


  “那你快點炒菜,玄德呢,叫他一起來吃飯。”劉母拎著井水走了過來:“你別洗菜了,我來吧,你快去燒水,玄德累了一天了,,打點水給他泡腳。”


  “娘,玄德不回來,和城西張屠喝酒去了,娘你別管他。”甘梅把劉母拎著的井水放到一邊:“娘您就休息去吧,今天兒媳給您做菜,就我們兩吃。”


  “好吧。”劉母歎了口氣,去飯桌上等著吃飯了:“這孩子,天天瞎混。”


  劉備和張飛來到酒樓,張飛點上兩壺酒,擺了四菜一湯,道道有肉,劉備看著這些菜,是一言難盡。


  說實話,肉並不是什麽稀奇的東西,自己重生不過一日,這麽幾道菜對自己談不上多大的誘惑,但劉備的記憶他記得清清楚楚,像肉這種東西,自己一年也吃不上幾次,上次一家人一起吃肉是兩個月前,自己雖然兄弟多,但多半都是小混混,絕大部分比自己還要窮,帶著他們出去平事還行,要他們拿錢貼補自己,那是做夢。


  像自己這樣的,好歹會編個草鞋,算是有一技之長,那年頭鞋子這種東西難做,加上鞋子質量不好,所以幹這行生活還算過得去。


  但是劉備知道,這樣不堪的生活相比別人,如果排除豪門貴族,隻計算尋常百姓的話,劉備這樣的生活,已經算是頂層的了。


  在這個年代,百姓們生活朝不保夕,逢年過節也吃不了一次肉的大有人在,更多的是連活命的飯都不吃起,在當時階級分化貧富懸殊已經達到極致的時候,劉備這樣的生活條件已經算是底層百姓中的人中龍鳳了。。


  所以可想而知,這麽一頓道道有肉的酒菜,該有多難得。


  劉備探出筷子,卻遲遲不能下筷,如果自己重演曆史或者比曆史上混的更好倒好說,可實際上自己根本沒那麽大的把握,如果自己終生是個白丁,這頓飯是不是自己人生中最後的也是最奢華的一頓飯,可就難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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