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3章 這個搭配哪裡不好?!
「你哪個設計應該不會輸!」戴月兒倒是對程小悠十分有信心,那件衣服真的很漂亮,絕對會讓人覺得驚嘆:「不要小看米娜,能夠讓她真正讚賞的衣服不多!」
「可是,如果真的是用寶石和鑽石的話,那件衣服的造價真的會很高!」程小悠看著戴月兒沒有想到之前米娜提出的材料居然會比她想象的更好。
「沒事的,如果用那些原料,代表著這件衣服的造價將會更高,出售的價格也將會是天價!」戴月兒開口說道:「我講會以那件衣服作為主打!」
「主打?!」程小悠一愣,沒有想到戴月兒居然會說這個。主打的話,那麼整晚將會突出那件衣服的走秀,到時候焦點很容易就集中在她的衣服上。
「是啊,我要看看有沒有比這件衣服更好的設計,如果我想不出來更好的,那麼,那件衣服將會成為主秀!」戴月兒說這句話的時候倒是殺伐決斷,帶著那種早已經浸淫出來的氣勢。
「媽媽,那樣的話到時候的焦點就會在我身上了啊!」程小悠還是覺得有些不妥當,到時候就真的喧賓奪主了。
「那又怎樣,到時候你出名了不是也很好!」戴月兒倒是覺得沒有什麼,這個是很正常的事情。
「可是……」程小悠看著戴月兒,要是別人的話,肯定就不會這樣子了吧,這樣很容易就被壓住氣勢了啊。
「沒什麼可是的,你可是我的女兒,我肯定有好的和你分享的!」戴月兒看著程小悠,其實對於她,她真的有些心疼。這個孩子的命似乎真的不太好,這樣的命運,這樣的背景,又是這樣的懂事,所以她真的想要為她做些什麼。
「何況,即使你不是我女兒,到時候如果有人能夠拿出來這樣的設計,我還是會力捧的!」戴月兒笑著說道:「對於有天分的年輕人,一定要給他們展現自己的機會!」
程小悠看著戴月兒,沒有再說話,覺得她的心懷真的是十分的寬闊。至少,絕對比那個米歇爾要強的多。
只有有這樣的自信和胸懷,將來才可能有更大的成就,而不是被局限住。
「好了,回工作室吧,說的我現在都很有創作的衝動!」戴月兒說著帶著程小悠離開了專賣店,回到了工作室。
「我能看一下那些衣服嗎?」程小悠看著其他大品牌的最新款時裝,想要看看他們的理念還有元素。
「沒問題,我開始工作了,你自己照顧好你自己!」戴月兒沒有廢話,現在的她真的很有創作的衝動,所以坐在桌前開始埋頭畫起圖來。
程小悠在衣架上一件一件衣服的看著,每一個品牌都是時尚雜誌令人咋舌的服裝。現在,全部展現在自己的面前。
她從來沒有想到,會見到這麼多這麼貴的衣服全部就像是玩具一樣的隨意的堆放著。
好像買了這些不過就是為了看一下它們的過人之處,這才是一個設計師應該有的敏感性吧,只有知道敵人的長處與短處,才可能真正的打敗對方。
「你小心碰壞了這些衣服!」露露看到那個程小悠正在一件一件拿出來仔細看著那些衣服,忍不住的開口說道。
「哦,我知道了!」程小悠老實的點點頭,把衣服放回了原處。造價不菲的衣服,還是少摸為妙吧。
戴月兒抬起了頭,看著帶著火氣的露露,最終又低下了頭,什麼也沒有說。
這些事情,必須是程小悠自己去處理,畢竟就算是幫助她一時,也不可能幫助她一世。
對於別人的為難,對於這樣的處境,必須要她自己去處理才是比較好。
程小悠不去拿那些衣服,就開始去衣帽間那裡去觀察,看著那一雙雙的鞋子,眼花繚亂,十分亮眼。
這些,都是暫時可以和衣服搭配的鞋子,還有那些配飾。
甚至還有人體模特,上面是早已經搭配好的一身衣服。
露露沒有說話,站在促銷員的身邊,似乎準備只要她有什麼不妥當的話,就要開口提醒。
歐承逸看著她們兩個,見到戴月兒沒有開口的打算,也不想要當全程的保姆,開始走到了戴月兒的面前,商量起來具體的事宜。
程小悠看著那個模特,總是覺得有些違和。她站了半天,又看了看露露,似乎在思考著要不要動手。
露露看著她這個樣子,有些不屑的說道:「你該不會是看上那些飾品了吧,那可都是給顧客搭配用的,你可別想拿走啊!」
「我不是看上飾品了,我是覺得這樣搭配似乎有些不太好!」程小悠指著模特身上的衣服,有些惴惴不安的說道。畢竟這是她自己的一個感覺,也許在他們眼中也沒有什麼不好的!
「哪裡不好?!」露露的聲音果真一下子變得尖利起來,這可是她自己想好搭配的,這個鄉巴佬說什麼,居然說這個有些不好!
「這裡,我覺得搭配著這個項鏈似乎沒有辦法體現出來這身衣服的氣質!」程小悠看著那個模特,還是覺得有些彆扭,乾脆直接自己上前去把它脖子上的項鏈給摘了下來,那是一套紅色寶石項鏈,看上去十分的貴重,但是放在這個模特的頸項上和那身白色的小套裝衣服有些不搭配。
「怎麼不搭配了,這樣才有色彩的對比感!」露露不滿地說道:「你說不搭配的話,那你覺得什麼適合!」
這個上衣是白色,下身是花裙子的小套裝,在輕靈中透著端莊,搭配著這個寶石項鏈,她覺得很完美,這個女生居然說什麼覺得不好!
真是豈有此理!
戴月兒和歐承逸被這邊的聲音吸引到,也抬頭看著這裡,想要看看程小悠怎麼處理。
程小悠看著露露,有些無奈,畢竟這是她的想法,也許不對,她可是一個初學設計的人。她把紅寶石項鏈拿在手裡面,不知道該是給那個模特重新戴上,還是該拿走。
【作者題外話】: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