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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罪犯伏法

  人生的每個階段都有每個階段的活法,年輕人就應該好好學習,努力工作。到了老年好安度晚年。


  眼看著離預產期越來越近了,婉晴就搬到婆婆家裏住了。現在回家最晚的人成了餘暉了,反而爸爸清閑起來了。


  這天餘暉到公司,剛處理完幾件事情,警察就找上門來了。原來打人的那幾個人都抓住了,他們幾個身上還有別的案子,說是需要他配合工作,隨傳隨到。餘暉愉快的答應了。


  接下來的幾天,餘暉被叫到派出所兩次。一次是去做筆錄,詳細說明了被打的情況,還有醫院提供的受傷證明。並通知他幾天後去法院開庭審理時做原告。


  開庭的那天餘暉才知道原來這幫人犯過這麽多的事。搶劫、盜竊、綁架未遂、故意傷害、意外殺人還參與過毒品交易。打餘暉這次事情反而是最小的事情。最後三個人有的判了無期有的判了幾年。劉朝霞的哥哥判了個十五年。


  從法庭出來後,餘暉被一個四十多歲的女人叫住了。女人是劉朝霞的姐姐。二人在法院門口一旁的花壇旁邊找了個地方坐了下來。劉朝霞的姐姐就開始講述這些事情“餘暉啊,你和朝霞的事情我都聽說了,我也嫁人了,我也了解朝霞的脾氣。就是我這個哥哥這幾年變化挺大的。原來我哥哥在廠裏上班,後來有了孩子以後生活就挺拮據的,和嫂子在家天天吵架,第一次來鬧事的事我也聽說了。回去就把我爸氣病了,朝霞把他們老兩口接福建享福去了。我嫂子耳根軟,聽娘家的就和我哥離婚了。孩子她也帶走了,聽說也改嫁了,嫁給了一個比我哥有錢的老男人。我哥一生氣就回到這裏來了,和他以前的幾個獄友幹起了這種勾當。也算他罪有應得了。


  朝霞那裏我們也去過,生活過的也不錯,那個老耿是個老實人,對她也好,我們去的時候還帶我們旅遊去了。我哥賴在人家像大老爺一樣不走,最後叫朝霞把我們趕出來了。後來她把我爸媽接走之後我們也斷了聯係。聽說現在老耿身體不好了,得了病了。朝霞自己帶著孩子養著家,聽說她女兒很懂事的。


  朝霞以前對不住你的地方,你就看在她給你生過孩子的份上原諒她吧。都過去這麽久了。我哥罪有應得,等我哥出來以後我會好好看住他,不讓他再來騷擾你的生活了。雖然我們這一家人都對不起你,你就大人有大量原諒了我們吧。”


  說著就跪了下來給餘暉磕頭。餘暉連忙拉起她來。給了她一些錢,又給她買了回去的車票,把她送走了。


  回家的路上,金黃的太陽已經不再那麽刺眼了,天邊的雲彩也變得多彩起來。回到家餘暉把和劉朝霞姐姐見麵說話的事情跟大夥說了說,大夥都唏噓不已。都感歎這個家庭的悲哀。


  最後爸爸說了一句,說找到一個合適的房子,是個小獨棟別墅,帶著院子,就是快到城邊了。不過勝在清淨。過幾天就搬過去。說附近還有學校,今後還要蓋超市什麽的。以後全家一起搬到那裏去住。


  全家聽到後心裏的陰霾一掃而空了。又高興起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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