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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三章:公堂辯駁

  “嘿嘿……”卓酒不好意思地撓撓頭,慚愧道,“是奴才失言了。”


  宸王道:“也不能一竿子都打死了。本王是不能去,但並不代表你不能去。你快去盯著,把事情更仔細地給本王弄明白了。事情一完,立刻回來稟報本王。”


  “是。”卓酒應了一聲兒,忙退下了。


  再在殿下麵前站著,實在臊得慌。怎麽能問出那麽愚蠢的問題的?好在殿下隻是玩笑一句罷了,並未當真。不然他以後在宸王府裏,估計就隻能做一個不能辦事兒的傻子了。


  看到卓酒急匆匆地退下,容菀汐道:“看來太子是有所行動了。隻是這事兒來得太突然,我們暫時還摸不清楚他的意圖。”


  宸王道:“絕對不會隻是讓人狀告了小淩就完事兒。聽卓酒說得那些,可見這事兒也不能全怪小淩,不是還有那人販子在呢麽?說起來,小淩是從人販子手裏買的人,又不是直接從嚴家搶來的,與規矩上是不差的。隻是在知道了那小妾的身份之後,並未放人罷了。這是道義上的事兒,與王法無關。”


  “當時的情況,小淩把人給嚴大少,是仁義;不給,隻是行事有些差勁罷了。若是因此而定了他的罪,實是委屈了他。但小淩向來懂事,既然嚴大少已經把事情鬧到了公堂上,就算並不完全是他的錯處,就算他本不用還人,為了堵住百姓們的詬病,他也一定會主動把人還給嚴大少的,以求息事寧人。”


  宸王笑道:“一個女人而已,小淩不會太過在意。這事兒隻是苦了嶽槐,是判罪也不是,不判也不是。”


  容菀汐點點頭,道:“這事兒若是放在兩個尋常人身上,便是怎麽判都行,就是判了強留著那侍妾的那邊無罪,也沒什麽,很多人都會覺得很輕合理。但是放到沈家,反而不能這麽判,不然會被人說成是袒護。”


  “原本可以沒罪的事兒,但是一牽扯到皇親國戚這敏感的身份,沒罪的也必須判成有罪,這樣才會讓百姓們覺得公平。嶽大人真是難辦得很哪!”


  但太子的目的,絕對不僅僅是給嶽槐找個麻煩、給沈家找個麻煩那麽簡單。這事兒若是細細追究起來,即便是鬧到了皇上和太後那裏,沈淩也並非是全部的過錯,還不到讓皇上厭惡沈家的程度。


  若隻是這種小打小鬧的後果,太子為什麽要籌謀這一番?不是吃飽了的沒事兒幹嗎?

  所以,這一次公堂狀告,隻是一個表麵之事而已,太子一定還有什麽很管用的安排在等著呢。


  隻是這安排,到底是什麽呢……


  仔細想了一會兒,容菀汐覺得,如果她和太子易地而處,做這件事情,一定是想要把小事變大、大事變到最大。


  如今沈淩的這件事情,往小了說,其實就是個誤會而已;就算往大了說,也不過就是一個蠻不講理仗勢欺人,再大也大不了了。這麽一點兒小事,不過是在京兆府裏幾句話的事兒,根本傳不到皇上的耳中去。所以,如何能讓這件事情傳到皇上的耳中呢?除非這事鬧得大大的。


  怎樣才算事大?如何才能把事情鬧大?大腦公堂?當眾辱罵皇上?這種情況都不可能,也不是太子所能掌控得了的。除此之外,還有什麽樣的事情,能把這件小事變大到,足以傳入聖上耳中的程度呢……


  除非是……出了人命!

  而且這條人命,一定和沈淩有關。皇親國戚殺了人,這事兒不就大了?便會由京兆府提交到刑部。刑部的案子,都是要報給皇上過目的,皇上自然能知道出了人命的事。為了平息民怨,一定會親自過問。如此,這事兒不就如太子所願的傳到皇上耳中了。


  人命,誰的命呢……那小妾的命?嚴家家丁的命?還是……直接是嚴譽的命?


  反正以太子的性子,一定要有一個人死就是了。


  容菀汐忙將這一發現告訴給了宸王……


  此時,京兆府裏,嶽槐已經傳來了沈淩,讓沈淩將那天的事情說了一遍


  果然,沈淩是直接咬準了他已經給人販子交了錢,在嚴譽到的時候,香雪就已經是他的了。


  可嚴譽卻拿出了買妾文書,證明香雪由始至終都是他的。


  兩人在朝堂上爭執起來,顯然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讓嶽槐很難下定論。


  沈淩從人販子手中買了人,但是這人原本就是個有主兒的,並不能隨意被人倒賣的人。所以罪在人販子,常理來說,沈淩雖然沒有罪,但也應該及時將人送還給失主才行。至於買人的損失,就隻能自己承擔,誰讓他識人不清呢?

  若是放在兩個平民百姓之中,隻要另一人能出示擁有這女人的證據,這買人的倒黴鬼,就隻有把人雙手奉還的份兒。


  而此時,嚴譽恰好能出示那買妾文書。所以隻要他一日沒寫出妾書,這女人就是他的。依著常理,沈淩理應歸還。嚴譽要給他一些補償,是出於仁義;不給他補償,也是應該。


  都說皇子犯法與庶民同罪,若是他今天不這麽判,一定會有人說他不秉公處理、巴結權貴。這事兒若是被越傳越大,就算傳到皇上耳中,皇上也未必會站在他這一麵,反而會怪罪他呢!

  在皇上眼中,一個小小的沈淩算什麽?或許皇上早就忘了他是誰了。但風國吏治的名聲,皇家的名聲,皇上卻是不會忘的。若是因他處理不當,而使得百姓恩紛紛詬病,皇上一定會責怪他辦事不利。說不定啊,直接擼了他的官都有可能呢!


  如此想著,嶽槐覺得,沈淩是一個頗為明事理的人,所以不如先秉公處理,給圍觀百姓和嚴譽一個交代。之後如果沈淩真的很喜歡這女人,大不了由他出麵,想辦法再將人悄無聲息地要回來就是了。


  嶽槐雖說覺得嚴譽過了這麽久才來報官很有些蹊蹺,但在這種情況下,卻也沒有辦法顧及太多。不管是有什麽樣的蹊蹺,此時身在公堂之上,他隻有斷好眼前的案子才行。這才是他該盡的本分。先把自己的本分給盡到了,就算之後有什麽麻煩,辯解的時候,他的腰杆子也能挺得直溜一些。


  因而便鐵了心的要為自己搏一個好官聲,開口道:“嚴譽,沈淩,你二人莫再爭執,擾亂了公堂,可是對我風國不敬。”


  嶽槐把風國都給搬出來了,這兩人哪敢再說?

  都立刻住嘴,等著嶽槐的吩咐。


  嶽槐命令主簿將嚴譽手中的文書拿過去給他過目,以辨認真假。


  嶽槐將這文書過目了,發現這買妾文書的確是真的,上頭還有肅城官媒所的印章呢。又將文書遞給主簿,讓他也分辨一番。主簿仔細分辨一番之後,點點頭,給了嶽槐一個肯定的答複。


  看到嶽槐和主簿這樣的反應,嚴譽心內大喜。他就知道,隻要有這個文書在,他根本不用誣陷沈淩,就能把那小妾給要回來。不誣陷沈淩,隻是實話實說,日後若是再有什麽接觸,沈淩也不能詬病他什麽。而且也顯得他實在,百姓們都款在眼裏,嶽槐反而更不好虧待了他。


  不免在心中暗歎自己的聰明,心想,他可真是有勇有謀啊!如此一來,嶽槐可是等於被他給架到了高台上,想下也下不來。


  確認了這文書是真的,嶽槐便道:“沈淩,既然這女人的確是嚴譽的侍妾,你誤買了來,不知者不為罪,這是一定的。但事後既然知道了,便理應將這女人還給人家。至於這買了底細不幹淨之人的過錯,本官便不追究你了。你速速將人還給嚴譽,此時便罷了。”


  “嚴譽,沈淩向那人販子買人之時,並不知道這人是你的侍妾,所以在買人之時,他是毫無過錯的。本官為你二人如此調解,你可有異議?”


  故意加重了“調解”二字,以示此事根本算不得什麽案子,根本用不到王法,隻是以局外人身份調節一下罷了。


  “回大人,草民並無異議……”嚴譽見好就收,說著,向嶽槐一叩首,道,“草民多謝大人秉公審理,給了草民一個公道……其實草民並不願意與誰為難,隻是想要要回本該在草民家裏的侍妾而已……”


  “沈公子,若有什麽得罪之處,懇請沈公子見諒。”嚴譽直起腰,向沈淩一抱拳,很是客套。


  弄得沈淩也不好當眾反駁他什麽,隻好笑道:“嚴兄嚴重了。之前嚴兄說香雪是你的侍妾,我還以為是嚴兄你見香雪美貌,也想要買了去,便故意誆騙我呢。如今見到了嚴兄的買妾文書,自然知道嚴兄所言為真,又豈能繼續霸占著?之前多有得罪之處,還望嚴兄海涵哪!”


  沈淩是士族,不必向嶽槐下跪。然而此時站著和嚴譽說話,卻仍舊沒有居高臨下之感,很是和氣客套。


  “誒……沈公子真是客氣啦。”嚴譽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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