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維和交戰三原則(求推薦票)
在國外尤其是戰亂地區,公民出國遇到任何危險和困難,所屬國籍的大使館和維和部隊,必然是保證安全的最大依靠。
邢龍就是這麽認定的!
可路易·加布裏·拉格斯,這個身上散發著貴族氣息的中年白人,卻打破了這一條人人熟知的常識,提出了讓邢龍完全沒有預料到的奇怪要求。
他明知道發生了什麽,卻一個字也不出來,不僅不向維和部隊是大使館求助,甚至還刻意進行隱瞞。
難道路易認識卡字河馬的政府高層?
或者和部族勢力、反政府遊擊武裝中的某一方,有著不為人知的關係?
又或者,他自己就有私人武裝?
邢龍想過很多種可能性,每一種都有可能是對的,可到底是該相信維和部隊,還是眼前這個掌握了確切消息的白人,他一時間變得很迷茫。
思前想後了很久,邢龍還是沒辦法做出最後的抉擇,隻能先緩一緩,等維和救援部隊那邊的情況再做決定。
“路易先生,很抱歉,我必須先相信我的國家,如果可以的話,您先等一,一後我給你答案。”邢龍道。
“你……好吧,我尊重你的選擇。”
路易·加布裏拉格斯麵露不喜,明顯更希望邢龍立刻答應下來,不過,最終還是接受了邢龍的要求。
正如路易之前所那般,他可以幫助邢龍救人,也非常需要邢龍的幫助。
而放眼整個紅十字醫院,符合路易要求的人選,僅僅隻有邢龍這一個,他也沒有第二條路可選。
路易表麵上看起來很淡定,其實心裏甚至比邢龍還要焦急。
隻不過偽裝的好而已!
……
第二!
輾轉反側一夜未眠的邢龍,一瘸一拐的離開了病房帳篷區,根據詢問醫生獲得的信息,來到了紅十字醫院前門左側。
這裏是臨時建立的救援指揮部,位置緊挨著醫院,外圍全部是鐵絲電網,裏麵有許多大不一的帳篷,以及許多的車輛和穿著各種各樣製服的人員。
其中,大部分都是維和士兵,全副武裝來去匆匆。
此時距離空難發生的時間,已經過去了十幾個時,昨夜的大雨也已經停止,請留下地麵的泥濘水窪。
墜機地點除了客機殘骸還沒有處理,遇難者的屍體、行李物品、黑匣子等等,都已經被悉數運回了救援指揮部。
邢龍沒有特製的通行證,沒辦法進入救援指揮部裏麵,隻能在外麵等。
在外麵足足等了一個多時,才等到開完會匆匆忙忙出來,神色無比的凝重,坐上裝一輛維和部隊裝甲車,又準備去什麽地方的熟悉麵孔——王排長。
走在王排長前麵的,是兩名軍銜比他高的熊貓軍官。
已經煎熬了整整一夜的邢龍,看到王排長出來連忙跑到大門口強行攔車,結果被門口的兩名黑人政府軍士兵,誤以為是前來搗亂恐怖分子。
哢嚓哢嚓就拉槍上膛了!
好在王排長及時下車,才化解了邢龍的危機,否則這兩個政府軍的黑人士兵,還真有可能開槍。
幾乎沒接受過專業軍事培訓,拿起槍就是士兵的黑人,不靠譜尿性大家都懂。
王排長知道邢龍趕來的目的,也很同情邢龍的遭遇,可身為一名UN多國聯合維和部隊的士兵,他也有自己的難處,隻能把邢龍拉到一邊勸慰。
邢龍此刻已經急火上頭,不得不再三強行求問。
王排長或許是心軟,或者是同情,又或者是邢龍是退伍軍人,對秘密的保守意思遠超常人,最終聲謹慎的湊在邢龍的耳邊,透露了一好一壞兩個消息。
並嚴厲警告邢龍,萬萬不能出去。
否則,他會受到大處分。
如果要是導致後續談判出了紕漏,那王排長和邢龍都會有大麻煩,搞不好會被送上國際法庭。
終於能夠得到想要的信息,邢龍自然是拍著胸脯保證並發誓。
王排長的好事,就是已經可以確定另外一名華僑女性——蘇大雨,並沒有死於墜機事故中。
這讓邢龍終於鬆了口氣,心中的希望越來越強烈。
而壞事就是……
包括蘇大雨在內,一共有1名客機事故幸存者,其中兩名重傷急需要醫療幫助,已經被卡索族地方武裝“救走”,目前被安置在什麽位置並不知道。
卡索族提出了一個要求,每個幸存者所對應的國家,需要支付價值100萬美金的黃金作為“救援費”,才能把人接回去。
他們認為這是合理的要求!
然而,來自白頭鷹的多國維和部隊總指揮官,參加過多次反恐維穩行動,從骨子裏散發著高傲的卡洛斯少將正好相反,他覺得這就是變相的恐灬怖行動。
作為偉大的白頭鷹人,他不能接受被一群黑皮部落的威脅。
於是,卡洛斯將軍溝通了UN秘書長,通知各國的維和部隊軍方負責人,和各大使館官方代表等趕到救援指揮基地,組織召開了緊急的專項討論會議。
最後的討論結果麽,顯然易見,那就是不能輕易妥協,先和卡索族進行談判。
具體以什麽樣的方式談判,怎麽處理才是最合適的手段等,維和部隊不再接手,都交給各國大使館和國內政府溝通後,再統一做決定。
王排長是血氣方剛的軍人,國人有難他豈能坐以待斃。
可也正因為他是一名軍人,軍人以服從命令為職,他即便心裏再怎麽怒,再怎麽不滿會議的結果,也隻能把這所有的一切都憋在心裏,聽從上級的命令。
而且,每一名出國的維和士兵,都熟讀過聯合國維持和平行動戰術訓練手冊,很清楚維和士兵的責任和限製。
即便多國維和部隊有實力,前往卡索族領地武力救援,他也不能有任何動作。
甚至最自以為是的卡洛斯將軍,也從頭到尾沒想過動用維和部隊力量,去卡索族領地強行武力救人。
究其原因,就在於執行了數10年,幾乎成為鐵律的“維和行動三原則”。
第一中立原則:維和行動不得妨礙有關當事國之權利、要求和立場,需保持中立態度,不得偏袒衝突中的任何一方;
第二同意原則:維和行動必須征得有關各方的一致同意後,才能實施;
第三自衛原則:維和部隊隻允許攜帶輕武器,隻有在遭遇武裝人員主動襲擊,確認需要自衛時方可使用武力。
這三原則其中的最後一條,就已經表明了維和部隊的戰鬥權限。
沒錯,僅僅隻能自衛,不能主動開槍。
如果強行出動維和部隊救人,在過程中不可能不開竅,也就會違反維和的第三自衛原則。
維和部隊首先打破了平衡,那後果很可能會同時惹惱卡河馬政府軍、反政府遊擊武裝、以及部族勢力三方,導致原本僵持作戰的三方勢力,極有可能不宣而盟,默契的先一致槍口對外。
到時候,進入卡索族領地救人的維和部隊,命運會比黑鷹墜落還要慘十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