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的美好,在於總在你意想不到的時候,能夠給你一個驚喜。
現實的殘酷,在於總能夠讓你沒有一絲防備的時候,就把你推入萬劫不復的地獄。
人之所以要無愧於心。
就是期望能夠在各種艱難的環境中,讓老天也對自己公平一點。
只是,天道無親,天道無情。
人,只能靠自己。
這也是在這個物質社會中,一切感情都變得疏遠,唯有金錢作為眾人爭逐目標的原因。
現在,余小雨就覺得自己跌入了地獄,她跟本不能承受。
然而過度的恐懼,卻並沒有讓她立即崩潰。
她連暈死過去的權利都沒有。
常二爺直接把她丟到床上。
她直接捲縮在床角,雪白的雙臂抱著自己,希望有一絲的安全感。
然而,這只是讓常二爺更心動。
若你面前也有一個可憐兮兮,楚楚動人的尤物,而且,還完全任由你處置的時候,你是否也會獸性大發,滿目渴求。
人的心裡都藏著一頭怪獸。
男女都如是。
現在正是常二爺心裡怪獸爆發的時刻。
他也喝了點酒,雖還沒醉,可也因而多了點興奮的勁兒。
關上了門,他就也一下子跳到了床上。
余小雨驚叫一聲,還想往後縮,可後面已經沒有餘地。
常二爺看著她絕望的眼神,簡直是興奮極了:「美人兒,你怕什麼呀,我在這兒可是大哥地位,保證你吃穿不愁,而且,相信我有能力,一定能夠滿足你的。」
說著,他的一隻手,已經搭上余小雨的肩膀。
余小雨想要甩開他。
可是,她發現她越掙扎,常二就靠她越近。
本來,她就捲縮在一個死角里,現在更是沒路可逃。
絕望之下,她忍不住又喊起了任狂。
剛剛在任狂旁邊喊,他還沒有回應。
現在在屋裡喊,任狂自然更聽不到了。
接下來的事情,也就可想而知。
常二爺邪惡的笑著:「美女,你就是叫破了天,也沒人應你的。」
他拉著余小雨摁在自己身下,就撲了上去,準備為所欲為。
若是有過經驗的人,自然能夠理解這個時候的男人有多麼急色,常二爺看著身下嬌艷欲滴的尤物,渾身都要被血管給撐爆了。
其實就算他真的撐爆了。
今天也根本沒有機會染指余小雨了。
因為就在這個時候,忽然門被踢開。
常二爺頓時一驚,抬頭望去,這一看,就驚了他一跳,因為來人居然是任狂:「你不是醉了嗎?」
任狂根本也不看他,只望著余小雨。
他的神色也說不出是怎樣的一種感情,有茫然,有激動,有驚異。
「剛剛,是你在叫我?」
他無比迷茫的說出了這句話。
余小雨看到了任狂,就像是忽然被人戳了一刀,然後傷口就痊癒,也像在無邊無際的黑暗中,忽然看到了黎明一般。
「是呀,任狂,你聽到我叫你了嗎?」余小雨狂喜。
「我聽到了。」
他只說了這一句,這一句乾脆,利落,給人無比的安全感。
其實,他不是用耳朵聽的,是用心聽。
當時他已經醉了。
誰在他身邊說話,他都聽不進去,唯獨心裡的話,才最清楚,他當時就感覺到自己一個至關重要的人,在喊著救命。
所以縱然醉意濃濃,他還是醒了過來。
並且推開了這扇門。
你能說沒有心有靈犀這種事兒嗎?
否則,已經失憶的任狂,怎麼會在這麼巧的時刻,突然醒來呢!
常二爺從余小雨的身上站起來,收拾好衣服,下床,對任狂道:「兄弟,這女人跟衣服一樣,跟咱們都沒有一丁點的關係,你要是先用,我就先讓你用,怎麼樣!」
任狂搖頭:「你讓她走。」
「讓她走?」常二爺很不爽的道。
任狂肯定:「是的,讓她走。」
常二爺皺著眉頭,他下面的反應可突出著呢,就這樣讓他放棄,怎麼能行!
「任狂,我們是兄弟呀,你這樣對我?」
任狂有些愧疚,他雖然對這個常二爺不滿意,可是,兄弟兩個字,就像是沉重的枷鎖一般,容不得他背棄。
然而,他也不願意眼前的余小雨受傷害。
縱然他不知道余小雨跟自己有什麼關係。
所以,他還是道:「我只是不想讓你傷害她,女人那麼多,你為什麼非要針對她?」
常二爺一愣,繼而怒聲道:「我就是要針對她,而且還要干她,任狂,你難道重色輕友嗎?」
任狂沉吟,許久道:「若咱們以前是兄弟,但你現在的作為,我任狂,就不再以你為兄弟,放了她,我們好聚好散,不放她,兄弟,也是仇人。」
床上的余小雨聽了這句話,內心的震動何其之大。
到底是任狂,才能夠在這種情況下,依舊不放棄自己。
到底是任狂,才對自己有這種比他本身生命還重要的感情。
若說這世上還有人真的在關心著她,恐怕,也就是任狂吧。
這樣一個人,自己怎能夠放棄,怎能夠背棄呢!
此刻,她就在心裡發誓。
永生永世,都不能背棄這個人。
常二爺卻沒想那麼多,他本來遵從沈尋的命令,禮待任狂,知道馬上將他送去上海,完成任務就是了。
可沒想到,這個傻小子,居然面阻攔自己的沒事兒。
這不是也太掃興了嗎?
「兄弟們,給我過來」,常二一喝,立馬就有一群人湧入了房間。
任狂也不在意,目光,還是望著余小雨。
「任狂,我給你最後一次機會,你用腦子想一想,是否要跟我反目?」常二也不想違背沈尋的命令,所以,再一次徵求任狂的意見。
可任狂是吃了秤砣,鐵了心。
「我已不必想,只要你打算傷害她,我們就沒有商量的餘地。」
他的語氣很決絕。
就算現在他什麼也記不起來,可還是不允許別人動余小雨。
誰也不行。
他只要活著,就是余小雨的守護神。
余小雨也真正懂得了,任狂本身,誰也不能擁有的一種特質,這是方行還有其他人十年,百年都比不上的。
那就是真心。
這才是真心。
你說你有多真心,不是用錢表示的,也不是用嘴表示的,而是用行動。
任狂用行動一次次表明了他的心。
常二長出了一口氣:「既然你不肯妥協,那我也沒什麼好說的,兄弟們,動手。」
他下令,就是要讓兄弟們對任狂群起而攻。
幹掉任狂,他繼續享用余小雨。
但他真的沒機會了。
任狂站在那裡還沒有動,就有另外一個人出現了。
這個人一身白衣,翩翩公子。
他身材很不錯,膚色很潔白,容貌很俊俏,一雙眼睛,也很銳利。
一步步從外面走入分舵,就像是一陣風一樣。
有人想要阻攔,可是還沒等走近他,就發現自己忽然不能動了,只能眼睜睜的看著他走向這個房間。
他現在已經走來,而且已經走進。
任狂本來是站在門口的,可是,這年輕人一出現,就進入了屋裡。
說他年輕,他也不年輕。
因為他至少得有三十多歲。
只不過,給人的感覺,就像是個玩世不恭的公子哥。
還有一種別人不能比之的富貴之氣。
還有凌雲的傲氣。
常二爺一看到這個人,就傻了眼,臉色也變得蒼白,結巴的連話都說不出來:「公……公子……」
下面的話,他沒有再說出來,就忽然感覺喉頭一涼。
然後,迸濺出一股血泉。
就麻木了。
沒有意識了。
然後噗通一聲,倒在地上。
原來,是來人伸出一根指頭,迸發出一道指勁,一擊就滅殺了常二爺。
這人殺了人,還一臉無所謂,甚至覺得嫌臟,就拿出一塊手絹,擦拭了下手,然後一臉鄙夷的道:「這樣的人,真的不配跟人做兄弟。」
末了,他還加了一句:「連活著都不配。」
這一幕,頓時讓在場所有人驚駭。
唯有任狂不動聲色,望著來人:「你是誰?」
來人淡淡一笑,很是溫和,就像三月里的春風一般:「我叫沈尋,以前不認識你,這是第一次見面,但我想跟你做個朋友,怎樣?」
任狂漠然道:「我不需要朋友。」
沈尋也不在意:「我知道,可是,這只是我個人的想法。」
「你不該殺了他的,他怎麼說,也是我的兄弟」,任狂漠然,看起來,他還真把常二當兄弟了。
沈尋一笑:「你跟他是兄弟?」
「不是嗎?」
沈尋目光一寒,望著屋裡常二的手下:「現在都給我說實話,這兄弟,到底跟你們常二爺,有沒有關係?」
這些人見識了沈尋剛剛的一指神威,哪裡還敢撒謊。
於是立即道:「不是,沒有關係,常二爺是騙他的。」
余小雨最後也說了一句:「他是騙你的。」
然後,任狂就確信了。
不管別人怎麼說,他未必信,可是余小雨一句話,他就信了。
這個時候,外面的方行忽然也闖了進來,他知道情況有變,正是自己帶走余小雨的最佳時機:「小雨,你沒事兒吧。」
任狂本來心裡一片安寧,覺得自己正處於一種被暖陽包圍著的舒適之中。
忽然就被方行給打破了。
他目光冷漠的望著方行:「你是什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