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0章 監獄管理局
打完電話的凌晨倒是也沒準備什麼,有人想搞事,那自然就會主動上門,等著就行了。
上微博繼續看,《看守所往事》的熱度已經逐漸消退。但成績也算是出來了。
下載量數千萬,試聽接近破億的記錄在Z國歌壇一時無二。
翻看評論,大多數都是網友們的水貼,一些精彩歌評被頂的很高。說話倒是頗為中肯。比如什麼初聞不知曲中意,再聽已是曲中人。現知詞意唯落淚,不見當年監外瘋。
能寫出這種評論的,一看就知道是在監獄里吃過苦的。
再看:「作為一個曾經的少年犯,大佬的歌唱出了我想改過自新的心聲,重新做人的念頭,這歌聲讓人聽著激動,淚流滿面!」
凌晨給這幾個評論點贊,隨便回復了幾句鼓勵的話,再去看私信。
私信還是一如既往的多,微博最近上線了一個新功能,那就是會員功能。
只要充值,就會擁有特權。
比如你在和某人私信的時候,你的私信會置頂在對方的聊天框中。
凌晨打開聊天框之後就驚奇的發現有很多充值了會員的大佬給自己發了私信,隨手翻了下去,除了自己的鐵杆粉絲之外,還有些想和自己合作的明星,公司。
這些人凌晨理都沒理會,早在簡介里就掛了工作事宜聯繫涼晨公司,還是有人孜孜不倦的想找自己談,你面子很大嗎?
為什麼要和你談?
凌晨繼續往下看,就翻到了監獄局發來的私信。
監獄管理局?
凌晨在這裡停頓了一下,點開一看,好么,居然是貨真價實的官微!
人在私信裡面話說的很官方,大意是覺得你凌晨新出的專輯很有種教人學好,勸人改過自新的基調,所以打算請你為Z國監獄做一些諸如此類的歌,用作教育囚犯的教材。
凌晨看到這私信內容之後先是楞了一下。
監獄管理局的居然要徵用他的歌?不對,不是徵用,請他為監獄系統做一些用作教材的歌曲,這還是給錢的啊!
凌晨想了想,回復:「很榮幸能為咱們監獄局做一些宣傳歌曲,勸人向善是我們這些公眾人物的責任,這樣吧,我可以授權《看守所往事》的版權給監獄,以非盈利目的使用。
並且我準備拍攝幾部關於《監獄題材》的電視,影視作品。到時候也可以授權給咱們監獄局,用作宣傳教材。」
凌晨這條私信發過去,監獄局那邊就有人上報了,本來么,只是想著要購買《看守所往事》的版權,結果人凌晨倒是乾脆,直接免費授權:
「你們拿去用吧!用就行了!不光把《看守所往事》給你,還順便拍一組電影電視劇什麼的,就是給你們用的,教人學好,讓壞人迷途知返,還這天下一片朗朗乾坤!
瞧人這覺悟高的!
這事兒報到上面,監獄管理局的一把手榮寶軍就覺得這凌晨挺有意思的,不但有意思,還挺會來事兒的!
看和自己彙報情況的手下:「聽說凌晨這人還弄了一個什麼警察基金會是不?」
手下:「是《無間道》系列的片酬。據說有壹佰億。」
「有錢啊!有錢又覺悟高,這小子倒是個人才!這樣吧,你去……不,安排一下,我和凌晨親自見一面!」
手下略微一猶豫:「局長,您這身份……」
「怎麼?總警司的吳將能和人稱兄道弟,老作協的李雲乾能和人成忘年之交。到我這兒還就得端著架子了?你看我這身份,像幾號首長?」
手下低頭:「我明白了,這就去安排!」
榮寶軍點頭,哎,這就對了么!
做人就得踏踏實實,別以為自己混到了上面就得端的四平八穩的!
所謂取之於民用之於民,自己這身份是群眾給的,花的錢,也是群眾納的稅。總想著自己高人一等,脫離群眾,那這官啊,只怕也做不長了!
榮寶軍覺悟高,連帶著手下辦事效率也一級棒!
這邊凌晨正準備著討債去呢,人手下就找上門來了:「凌晨先生您好,我是監獄管理局,榮寶軍榮局長的秘書李向明,鑒於您之前的《監獄》影視題材提議,局長想和您聊聊。」
這小哥長得一表人才,說話更是漂亮的一比,凌晨也就很給面子:「行,我最近都有時間,您這邊看著安排就行。」
李向明得了回話,轉過頭安排榮寶軍和凌晨的見面去了,這邊凌晨也算是消停了一些。給葉玲瓏打了個電話,得知人現在已經到比利時了,說想去喂喂鴿子。
兩人聊會兒天,凌晨就回家了。
回家幹嘛?
和老媽楊琳要地契啊,集體土地使用權證啊什麼的,打官司,搞事情!
楊琳這次倒是沒攔著凌晨,孩子們長大了,就會有自己的想法。更何況凌晨現在已經不能簡單的說是他長大了,他有了自己的事業,還做的不錯。
作為母親,她也幫不上凌晨什麼忙,能做的,也只是在他提出要求的時候,盡量為他做到。
「地契,證書,還有當時你奶奶走時留下的遺囑。」楊琳拿出一個牛皮紙文件袋,從裡面倒出來一大堆文件,從裡面選了幾個出來。
凌晨拿過來一一翻看,打電話:「周律師,這麼晚了,方便來我這兒一趟嗎?」
都知道這麼晚了還打電話……
周律師嘆氣:「方便!」
「嗯。」凌晨掛電話,半小時後周律師帶著自己助理上門。
落座,凌晨一一展示自己手裡的東西:集體土地使用權證,地契,最重要的還是遺囑。
證件什麼都沒問題,通常來說,父輩們的財產,兒女享有第一繼承權。除非遺囑另有安排,周律師著重看的就是遺囑。
遺囑上說明了老房子的一半宅基,以及四畝地產全部留給兒子,也就是凌晨的父親。老房子剩下的一般宅基地作為女兒的陪嫁,也是給上門女婿魏東好歹安置個家。
這遺囑上是這麼寫的,按照這模式打官司,凌燕百分百輸!
前提是……
周律師看凌晨:「凌先生,奶奶立遺囑的時候,可有律師在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