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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第一次砍人,緊張嗎?

  現在特么就有些難搞了!


  看著側翻的麵包車,以及從裡面掙扎著爬出來的蠍子。凌晨感覺有些靈思如泉湧。


  自己正愁沒由頭炒作呢,這哥們兒自己送上門來了?


  凌晨看一眼蠍子,不得不說,這哥們兒也的確硬氣。這胳膊上還插著刀呢,就這麼爬出來還不帶吱聲兒的,沒的說了,絕比的猛男!

  對這猛男凌晨可沒客氣,走過去一腳踢掉他胳膊上的匕首,這才拽著他受傷的胳膊拉到了路邊,遠離麵包車理論上存在的爆炸風險。


  對於車裡的另外三個混蛋,凌晨也是如法炮製。


  「誰派你們來殺我的?」


  蠍子喘氣,沒吱聲。


  凌晨一腳踏在他受傷的胳膊上左右碾壓:「誰?」


  「劉芸!是劉芸派我來割掉你舌頭的!」


  「說清楚,誰派你來割掉誰的舌頭?」


  「劉芸,被你搞臭的大明星劉芸,她派我來割掉凌晨的舌頭的!」


  早這麼乖不就完了?

  凌晨收手機,點了一根煙在路邊等警察。


  至於蠍子等人,凌晨才不想管他們的死活。


  當特勤準備逮捕身份不明的犯人時,為了確保自身安全,通常做法都是打到不能反抗為止。更別提這幾個小崽子還想弄他。


  芳城效率,警察出警速度快的一比!

  來的警察本來是兩個交警,人接的交通肇事的案子,結果過來一看,卧槽,這麼生猛!


  電話轉到接待中心,於是刑警就來了,一看現場情況,危險駕駛,持械傷人,一股腦的拷走。


  不同的是凌晨被帶回了警局,蠍子四人由於傷勢過重而送到了醫院。


  ……


  「怎麼著,三個重傷一個重傷致殘,你還笑得出來?」


  審訊室,一個男警察將手裡的卷宗一丟,冷眼撇凌晨一眼,而後落座:「姓名!」


  「凌晨。」


  作為一個特勤,凌晨對這一套規則太熟了,也是因為太熟,所以他沒有干出中二的事情來。


  實際上在審訊涉暴型罪犯的時候,一般都不會由女警主審。


  所以某些影視劇中在小姐姐面前裝逼的情況若是在現實世界里上演,很有可能因為裝逼而裝成傻比。


  並且,在現實國,是沒有沉默權的。


  你學影視劇里那樣來一句我拒絕回答或者要見律師,往往是沒有卵用的。


  正確的方式是在審訊開始前告知條子,希望正式詢問的時候,有自己的律師在場。某些條子是不會出示被告人權利義務書的。


  通常來說,當你被拘留的那一刻起,就有權請律師。


  凌晨很配合,邏輯清晰,思維縝密。絲毫不受自己和環境的影響。可以說在審訊期間,凌晨的表現可以用處事不驚來形容。


  這讓李海良有些覺得奇怪。


  凌晨的背景非常清楚,某十八線小明星,最近網路上挺紅一人,按道理說,這人這麼毒舌,又動手砍傷四個人。看面相怎麼著也應該是一臉戾氣的樣子才對。


  可這傢伙就這麼淡定的坐著,面含微笑。


  反社會人格嗎?


  李海良換了一種交流方式:「第一次砍人,很緊張吧?」


  「不緊張。」


  「抽煙嗎?」他拆開一包煙遞了過去。


  抽煙是一個讓人放鬆戒備的舉措。


  凌晨搖頭:「不抽煙,我希望儘快走完程序,我還有正經事要辦呢!」


  李海良猛地一拍桌子:「你砍了四個人,還想著出去?牢底都不夠你坐穿的!」


  這叫出其不意,也是凌晨熟知的審訊方式之一。


  可也正是因為熟悉,所以凌晨感覺有點蛋疼。


  照這哥們兒的審訊節奏走下去,沒個十天八天的這事兒都整不完。


  等那個時候,別說這波熱度蹭不上了,就算蹭上了,估計也得和佳穎的新歌上線撞車。


  砍人怎麼了?砍人也得利益最大化啊!

  凌晨想了想:「我需要打個電話,請我的律師過來。」


  叫律師是合理要求。李海良點頭,出去帶電話進來,凌晨本想撥電話給葉玲瓏,但轉念一想還是撥給了蘇涼。


  那個給自己租了房子的,住豪宅開大G的女醫生。


  「蘇醫生,我在芳城白雲區警局,能幫我請個可以和警察干架的律師嗎?」凌晨夾著電話,還抬頭朝李海良微笑了一下。


  李海良深吸一口氣,只感覺一股子血朝自己腦門上竄了上去,和警察干架的律師,這是人話嗎?

  好吧,這邏輯也沒錯。律師在某些時候的確是要和警察據理力爭的。但這話說的……好欠揍!


  「你嫖*娼被抓了?」


  「我把一夥黑澀會砍了!」


  卧槽!


  豪宅,蘇涼險些沒從沙發上跌下去,她翻身起來:「白雲區警局吧?等著,我很快就過來!千萬扛住了,什麼都別說!」


  ……這姐姐電視劇看多了吧?


  掛了電話,凌晨又朝李海良笑了笑:「警官,礦泉水,謝謝!」


  ……


  蘇涼來的很快,而且不止帶了一個律師。


  人家請來的直接是一個律師團!


  這就是有錢人的好處,甭管你幹了什麼事兒,只要和司法扯上關係,就會有一大波的律師來給你爭取權利最大化。


  六個人組成的律師團跟著李海良進了審訊室,這陣仗把凌晨給驚著了。


  「你們……」


  「凌先生您好,我們是您的委託律師,這是我的律師證。您可以在我們的建議下回答警察的詢問,現在就可以開始了!」


  說話的男人西裝,領帶,頭髮梳得一絲不苟。看年齡也就四十齣頭,真實年齡估計得五十往上了。


  一看就是那種大律師所的大律師,這哥們兒接一單得好多好多錢吧?


  凌晨小心翼翼的看著大律師:「我只是需要一個律師在場,出示一下正當防衛的案證據而已,不用這麼大陣勢吧?」


  「請凌先生把證據給我。」


  人壓根就不鳥自己。


  凌晨也就不管了,在手機上翻出拍好的視頻遞了過去,大律師看一遍,心裡有譜,轉身看李海良:「李警官,我的當事人留有現場視頻證據,申請無罪釋放!」


  李海良:「……」


  這特么就很尷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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