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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一:愛,不能珍藏

  (寫的短篇,希望各位會喜歡!)


  我覺得我不是九零後,應該是八零後。因為我的想法和生活比我的年齡要老,我想應該老了十歲。


  林淩說,我是他見過最表裏不一的女孩。因為我的外表太嬌小甜美,內心又太強悍堅韌。他笑著說:“你為什麽會修煉出那樣一顆‘內丹’?真是可惜了上天賜予你的容貌!”我也覺得挺可惜的。可是小時候我從來都不知道皮相還有美與醜的劃分。更加不會知道,原來甜美女孩的柔弱可以軟骨柔剛。


  從我兩歲開始,父母就不在身邊,在外務工。那個時候好像沒有“留守兒童”這個詞,也或者是有的,隻是犄角旮旯裏的鄉村兒童沒有聽過。


  記得第一次聽到“留守兒童”這個詞,好像是在一欄節目中。那是一對農村姐弟的故事,在那個故事中我看到了自己。


  那麽小的孩子,中午和晚上都會做好飯菜等爸爸媽媽回來吃。姐姐過完暑假才上初一!弟弟好像才上三年級!可是他們卻做得遊刃有餘,笑得天真燦爛。


  我知道,在他們心裏,這根本就不是苦,是樂。他們最渴望的就是和爸爸媽媽在一起,他們如願了。在老家的時候他們吃過更多得多的苦,所以買菜做飯變得微不足道。


  我也是一個姐姐,我也有一個弟弟,我的爸爸媽媽也在外務工,我跟弟弟暑假也會去爸爸媽媽那。我們一年到頭盼望的就是一個炎熱的夏天和一個寒冷的冬天。


  林淩說,我就是太傻,都不知道跟人撒嬌。他說如果我跟爸爸媽媽撒嬌,他們或許就把我留在身邊了。那樣,我也不至於讓童年變得那麽辛苦。


  但其實,我不覺得這有什麽辛苦的。我們不是花朵,我們是石縫裏的雜草。我們沒辦法開得鮮豔,但我們會成長得堅韌不拔。雖然我們要在石縫裏艱難的掙紮,但是當我們掙紮出來的時候,就會看著藍天白雲開心的笑。


  那個時候,我們是快樂的,是自由的。我們被放養著,在藍天白雲裏自由穿梭,在風雨交加時回到自己的村落。我們赤著雙腳,踩在涼涼的泥土上。我們小小的雙手,捧起山澗裏冰冰的泉水。沒有玩具,沒有零食,我們依然很快樂。


  那個時候,我還不認識林淩,還土裏吧唧的紮著馬尾,也從來都沒有用過乳霜。那個時候,我還不知道,原來人與人之間的差距可以那麽大。


  漸漸的,我長大了,有了夢想。我想要考上大學,光宗耀祖!於是我開始被“光宗耀祖”的枷鎖束縛。


  爺爺說,我們家除了農民就是農民工,也該出個有學問的了。當然,他們希望那個有學問的是弟弟,而不是我。女孩子遲早都是要出嫁的,養得再好,再有學問,終歸也會是別人家的。但我還是想要考上大學,反正我考大學的時候又還沒嫁,不是光別人的宗耀別人的祖。


  於是我認真讀書,很少去玩。漸漸的身邊的朋友都遠了,他們有的跟自己的父輩一樣外出務工,有的早早的就結婚生子,而我也如願的考上了大學。跟我那些兒時的玩伴相比,我確實是光宗耀祖了。


  爸爸媽媽特地回到老家給我辦升學酒席,還給我買了一台筆記本電腦。其實他們自己都沒碰過電腦,但他們聽別人說大學生都要一台電腦的,也不知道是誰說的,他們就信了。


  接過那台別人帶他們去買的電腦,我哭著說,將來我一定會有出息的,我一定會好好孝敬你們的。


  那個時候,我也還沒有遇見林淩,還不知道怎樣才稱得上是有出息。


  大學開學的第一天,我認識了林淩,他是我室友林冰的哥哥。那天,他帶著林冰來辦入學手續,晚上還請了我們宿舍幾個女生吃飯。


  當時,我有些拘謹,因為隻需一眼,任誰都能看出我與他們之間的差距。但好在這些年我一直閉關讀書,所以皮膚白皙。雖然我當時也不知道怎樣穿著才是有衣著品位,但我一直就不喜歡花哨的衣服,所以一身淡藍色的粗衣麻布雖然簡陋,但好歹也有一番文藝清新的氣息。


  第一次見到林淩我就知道,他是一個很有教養的人,因為他沒有問過我是哪裏人,父母是做什麽的。


  但是他很健談,一頓晚飯下來,他沒有讓我們三個性格與背景迥異的室友閑下來過。至於他的妹妹林冰,自然也是沒有閑下來的。但相比之下,我的話要少很多,大多數時候我都是在聽,因為他們的話題有好多我都不懂。


  林冰說,她哥哥比她大六歲,現在已經有了一家自己的公司。雖然公司不是很大,跟她爸媽的公司是沒法比的,但掙的錢卻不少。所以她從來不擔心沒錢花,因為她哥哥最疼她了。


  所有人都羨慕她命好,我也羨慕。


  沒過多久就是中秋了,林冰請我們幾個外地的室友去她家裏吃飯。這是我第二次見到林淩,他在廚房裏有條不紊的忙著。


  他笑著說爸爸媽媽在國外,家裏的阿姨也請假回家過中秋了,言下之意就是他不得不下廚房。


  我說需要幫忙嗎?


  他說如果我會的話當然好。


  我看著殺好的魚,問他是用來蒸的煮的,還是紅燒的。他思索了一會兒說,你覺得怎麽弄好?於是我把魚醃好,說過會兒再蒸。他說好。


  室友在旁邊看著,問我在家的時候是不是經常做這些粗活的。我說這不是粗活,是細活。


  然後林淩說,我幫你打下手吧,今天你做主廚。我沒有異議。


  林冰從小就是被慣著寵著長大的,所以就算她想幫,也委實幫不了什麽忙。其他兩個室友能不能幫上什麽忙我不知道,但看她們看著被綁好的螃蟹一臉不忍的樣子,想來也做不了什麽。


  於是林淩讓她們出去客廳玩,說廚房有點髒。


  當每一道菜出鍋的時候,林淩就會第一時間在廚房先嚐嚐。他說我的手藝比他們家阿姨還要好,問我怎麽學會的。


  我說炒著炒著就會了,沒人教的。他覺得不可思議。


  後來吃飯吃到一半的時候,林淩接了個電話,是他女朋友打來的。聽林冰說,他女朋友跟他是青梅竹馬,兩家關係既是世交,又是生意上的合作夥伴。


  我不知道為什麽林淩接完電話回來的時候要看我一眼。我想,可能是我多心了。


  吃完飯,我打了電話給爸爸媽媽,說著一口他們誰也聽不懂的鄉音。爸爸媽媽問我在學校好不好。我說很好,學校很大,很美,食堂的飯菜也很好吃。他們說那就好。然後他們又問我錢夠不夠用,我說夠了,學校的飯菜不貴。他們叫我不要太省著,也要吃點好的。我說好。


  跟爸媽打完電話,我就去了廚房。林淩正在洗碗。我走過去問他:“你公司需要做兼職的嗎?”他看了我一眼,沒有回答。


  我也拿起了抹布洗著碗,有條不紊的說著:“我想要一份工作,我不想跟我爸媽要生活費。”他看了我許久,似乎在考慮著什麽。很久之後我才知道他當時在考慮什麽。


  最終他說:“介意做小時工嗎?”


  我說:“不介意。”


  於是我成了他的小時工。他平時都不在他爸媽家裏住的,他有自己的住所。但是住所裏缺一個打理家務的人,以前他也是叫小時工的。如果我願意做的話,他不介意換個小時工。


  我說我願意做。於是他把地址和鑰匙都給了我,在沒有任何人知曉的情況下。他說那個住所隻有他自己知道,連林冰和他女朋友都不知道。因為那是他需要清靜,想要好好休息才去的地方。所以他不想要讓任何人知道。


  後來我才知道,原來他一個月都難得去幾次那個隻屬於他一個人的家。他沒去的時候,我會在空閑時把家裏打掃得幹幹淨淨的。他在的時候,我就會為他做好飯菜。他很大方,給的薪酬很豐厚,所以我也再沒有跟家裏要過錢了。我說我找到了一份兼職工作,爸爸媽媽都很開心,說我真能幹。


  有一次林淩出差回來,給我帶了份禮物。是條連衣裙,是我喜歡的款式和顏色,但我沒有收。他問我為什麽不收下,他知道我很喜歡。我說,如果我穿上這條價值不菲的裙子,隻怕所有人都要以為我做了什麽不正經的事,可我隻是做了份小時工。


  於是林淩笑了,把裙子扔在了一旁。


  我把裙子用衣架掛起來,放進了林淩不常用的那個衣櫥。


  後來,林淩出差習慣了給我帶禮物,衣服包包鞋子,項鏈耳環手鏈,他都買過。我都會整整齊齊的把它們放進衣櫥或櫃子,從來沒有用過。


  我大三下學期,林淩訂婚了。訂婚前一天,他在家裏待了一整天,那天我沒課,所以他讓我多待會兒陪他聊聊天。


  他看著我,看了許久,然後笑了。


  他說,陳欣,我知道我會愛上你,第一次見到你的時候我就知道。


  他說,陳欣,我知道我會愛上你,可是我不知道我到底會有多愛。所以我想試試,所以我讓你來我這做小時工。


  他說,陳欣,原來我的愛也很淺薄,所以我會訂婚,總有一天也會結婚。那個女人不會是你。


  他說,陳欣,別以為隻有女人有直覺,男人也有的,所以我知道,你也愛我。可你的愛,也與我一樣淺薄。
……

  他說了很多,我聽著,沒有說話。


  大四上了一個多月的課,我就去實習了。我打電話給林淩,說要把鑰匙交給他。他說現在不在國內,讓我下次再給。於是我隻好先去公司實習,反正我還是要回來學校的,到時再把鑰匙交還給他吧。


  離開這個城市去深圳之前,我最後一次去那打掃了一遍。從我第一次進這個家,到現在,這裏多了三個衣櫥,兩個櫃子。那裏麵放的全是林淩給我的禮物。我沒用過,卻一直好好的珍藏著。我知道他懂的,從第一次我把連衣裙掛進衣櫥,他就懂。他知道,我在珍藏著,所以他很默契的跟我一起珍藏。


  其實我不怕束縛。我已經被家庭的責任束縛了,我已經被那一顆孝順的心束縛了,我不怕再被情感束縛。可我不願被一個沒有自由的男人束縛,所以我選擇珍藏。


  不管是否淺薄,我謝謝他給我那樣一份愛,謝謝他讓我可以擁有這樣一份珍藏。離開雖有傷感,卻不遺憾。


  未來的日子,不管風吹雨打還是風餐露宿,我都隻是我,那個堅韌的不肯去做任何改變的我。


  林淩說過,如果我能柔弱一點,如果我能笨一點,如果我能懶一點,我都可以不用那麽辛苦。可是我就是我呀!他隻能無可奈何的笑著,我也隻能無可奈何的受著。


  我想,到了深圳,我就努力工作,努力去做一個有出息的人。


  可事情遠遠不是那麽簡單就可以做好的,很多東西不是自己想做就能做到的。


  我跟許多在深圳工作的人一樣,住進了合租房,早上出門擠地鐵,晚上回家也擠地鐵。看著車廂裏,一張張疲憊到麻木的臉,都與我如出一轍。


  我們都拿著微薄的薪資,租房子,吃飯,交水電費.……忙忙碌碌昏昏沉沉,工資卡上卻怎麽也湊不出給媽媽買一條金手鏈的錢。


  有多少個夜晚,當我下了地鐵,走出梅林關,踏上天橋時,淚水已蓄滿眼眶。我問自己,這是我要的生活嗎?每天做著自己不喜歡的工作,機械的來來往往,麵無表情的吃著路邊攤充饑.……到過年時,卻隻能尷尬的跟爸爸媽媽說,我沒有留到什麽錢。


  其實哪裏是沒有留到,而是根本就沒有掙到。


  想起考上大學時,我跟爸爸媽媽說,“我一定會有出息的”就覺得好笑。我憑什麽那樣壯誌酬籌?而現在我又要怎麽去壯誌酬籌?我不禁要問,到底是我在過生活,還是生活在磨礪著我?


  記得林淩說過,生活不是一本書,不是自己不想看的章節就能跳過去不看的。該受的還是要受,該忍的還是要忍。生活任誰也是翻不過去的,隻能一步一步的走下去。


  當然,要是有人願意開車載自己一程,是可以輕鬆舒服很多的,而且還可以很快就過去那段路程。他就那樣看著我,笑著說。


  我說,可惜我暈車,所以寧願多走些路。


  如果此刻他就在我的身邊,他是否會笑著問我願不願意回頭,願不願意讓他載一程?或許他已經沒有興致去問了,但就算他問,我也會告訴他,我暈車的毛病還沒有好。


  此刻,我想站在天橋上歇一會兒,讓匆匆忙忙的自己稍微停頓一會兒。可是所有人都在匆匆忙忙的走著,都是同一個方向。如果我停在那兒,就擋住別人的路了。於是,我隻能走。


  回家前,我在路邊攤吃了點水煮,吃著吃著,眼眶裏的淚水就流出來了。旁邊也在吃著的人看到我莫名的眼淚,沒有任何反應。我知道,不是人情冷漠,而是孤身一人在外,有誰還能不流點淚?給我一個安靜的氛圍,就是他們對我最好的安慰了。


  回家後我打了電話給媽媽,她跟爸爸鬧了點小矛盾,我柔聲細語的安慰著她,讓她不要生氣,免得氣壞了身體。她問我工作怎麽樣,我說還好。後來她又問我,小說還在寫嗎?我心中一陣寒顫,也不知道是為什麽。後來我說,虧你還記得,我都忘了,因為太久沒寫了。


  以前在學校的時候,有空我就會寫點東西,久而久之就養成習慣了。後來就在網絡上連載小說。隻是現在,早已沒有了空閑時間了。


  就在這個夜晚,我久久不能入眠,其實很累,很想睡。


  後來睡著了,卻夢見了林淩,他依然看著我笑著。可我卻哭了,哭得很傷心。我像個孩子一樣,一直哭著,他在笑著等待,等待我向他求救。可我沒有。


  第二天,我繼續上班。同事問我眼睛為什麽那麽腫,我說睡前喝了太多水。


  畢業一年多了,再加上實習期,我應該有兩年沒有見過林淩了。那個鑰匙我還沒有還給他,他總是出差,我也離開了那個城市。久而久之,就那麽不了了之了。


  我以為,我跟他可能永遠也不會再見了,或者將來我會去參加林冰的婚禮,那樣或許還會再見上一麵。但是我從來沒有想過,我會毫無征兆的就遇見他。我總覺得我們是兩個世界的人,不是那麽容易遇見的。


  然而,我卻遇見他了,當他把車停在我麵前的時候,當我看到他搖下車窗叫喚“陳欣”的時候,我覺得,上天真有意思。


  他說來深圳有點事,沒想到竟然會在大街上看到我。我笑著,沒有說話。


  他看著我,說我原本就瘦,現在更瘦了。又讓我看著他,看他這兩年有沒有什麽變化。我看了一眼,說他瘦了一點。


  他說剛剛簽了一個合同,工作都忙完了,正打算去朋友介紹的餐廳嚐嚐。不過既然遇到了我,他想嚐我做的。


  我說我住的地方比較遠,他說沒關係,他有車。我說我暈車,我都是坐地鐵回去的。他說他去把車停一下,跟我一起坐地鐵。我隻好無話可說了。


  下班高峰期,地鐵裏人擠著人。從前,來來往往都是我一個人擠著。此刻身邊卻多了一個人,他幫我開辟道路,他為我保駕護航。從大一我認識他,到大四我離開,我們從來沒有一刻像現在這樣靠得這麽近。我甚至可以聽到他的心跳聲和呼吸聲。


  下了地鐵,他陪著我走過那一條我來來回回不知道走了多少遍的路途。我們都沒有說話,就那樣匆匆的走著。


  如果是以往,在今天這樣疲憊的日子裏,我肯定會選擇吃點路邊攤充饑。但是既然有客,我隻好去買菜,自己動手做。


  他喜歡吃什麽,我大概還是知道的,所以菜很快就買好了。


  他說他來提,我說不用,不重。


  他笑了,好像知道我會這麽說一樣。


  踏進合租房,他問哪一間是我的,我指給他看。房間很小,放下一張單人床,一個衣櫥,就什麽也放不下了。他站在門口,皺著眉,沒有進去。


  我在廚房炒菜,他就站在廚房外看著。下班回來的合租人看到他這個陌生人,沒有驚嚇,反而對他微笑。林淩覺得很奇怪。我說,我們這是合租房,來來去去的人不少,沒什麽可驚訝的。他皺著眉,似乎在生氣。


  兩個小菜一個湯,很快就弄好了。他看著菜,似乎沒什麽食欲。我說:“是將就了一點,但我真的有點累,所以你就將就著吃點吧。”這是我第一次跟他說累,我看到他紅了眼,泛著濕潤的光。這是我第一次看到他這樣。


  他說,陳欣,你是不會柔弱,還是不會在我麵前柔弱?

  他說,陳欣,我有這麽讓你討厭嗎?你為什麽不去找我?

  他說,陳欣,不是每個人都那麽斤斤計較的,我並沒有要你給我什麽回報。


  他說,陳欣,我公司在招人,我隻是在招一個員工,你願意去嗎?

  我知道,他在心疼我,心疼我在這樣的生活裏掙紮。


  可是我不能接受他的好意,我說:“你未婚妻還好嗎?你們結婚了嗎?你已經不是一個自由的人了,忙完了工作就早點回去吧!”我感謝他為我心疼,可是我不能接受他的好意。因為我害怕,我怕我會沉淪。所以,還是遠離點好。


  他笑了,笑紅了我的眼,笑痛了我的心。


  他說,陳欣,你真是個好女孩。如果天下的女孩都跟你這樣,隻怕就沒有男人會犯錯了。


  我也笑了,我說,林淩,你說你不求回報,可是如果兩情相悅呢?你覺得我們兩個在一起能堅持多久的朝夕相處卻無動於衷?


  所以呀!還是算了,不要給自己留下犯錯的機會。


  飯菜吃了幾口,他就走了。


  走之前他問我,恨他嗎?


  他對我的愛太淺薄,所以他無法為我去傷害他的青梅竹馬,更無法因為我去傷害他們兩家之間的關係。


  我說為什麽要恨?

  他有他的顧忌,我有我的堅守,所以我們終究隻能擦肩。


  他笑了,他說:“你是沒有資格恨我,是你沒有給我機會,你沒有給我舍棄現在的理由。”他沒有舍棄現在的理由,又怎麽能給予我未來呢?

  之後我一個人吃著,飯菜都有點鹹,我知道是因為和著我的眼淚。林淩吃的也是這般鹹鹹的滋味吧!


  每當,經過遇到林淩的那個路口時,我總是會不由自主的停頓幾分鍾。我在等待什麽呢?不是一個國度的,相遇又能如何?他終究是公主的,而我永遠也成不了公主。


  不久後,我收到了一份喜帖,是林淩寄過來的。雖然從前他總是會看著我笑,但他終究是殘忍的。


  天氣好熱,我有些喘不過氣來了,可能是中暑了吧!


  我終究還是沒有去參加婚禮,但我按照來信的地址,把鑰匙寄過去了。隻是不久後,鑰匙又被當成疑難件寄回來了。


  罷了,一串鑰匙,就當做紀念吧!


  我想,從此以後,該是一點關係也沒有了。他做他的王子,我做我的民女。


  可是被壓抑了這麽多年的心,想要自由了。我想要任性一回,為什麽我從來都不會任性?為什麽我不會任性的隻為自己活?

  一個上午我都沒有做事,反複的在紙上寫著一句話“讓我任性一回,我就任性一回,好不好?”這是我想對爸爸媽媽說的話,可我沒有勇氣說,隻敢在紙上反複的寫著。


  下午,我辭職了!我任性了!我任性的想要看看書,寫寫小說……小時候,我沒有任性過,小小年紀做飯洗衣服照顧弟弟,沒有不會的。遇見林淩後我也沒有任性過,從來不會跟他有任何逾越的行為。現在一切都過去了,我知道更不應該任性了。可是,我想任性一回。


  我就像個八零後,像八零後那樣曆盡了滄桑,所以隻會沉穩的為家人和生活著想。但我隻是個九零後,二十多歲的我還沒有三十多歲的沉穩。我想真正做一回九零後,壯誌淩雲,心比天高,自私的隻想著自己的自由。


  小時候為爸爸媽媽炒一盤青菜煮一鍋飯的滿足感與自豪感,我已經很久都沒有過了。小時候的藍天白雲,涼涼的泥土與冰冰的泉水……我已經忘了那種自由與快樂的滋味了。


  現在,我失去了林淩,因為我不想任性。如果我能任性的要求他照顧我,愛護我,他會不會就有了與別人決絕的理由呢?

  他一直等待我給他一個理由,一個照顧我的理由,一個傷害別人的理由。可是,我不夠任性,我顧忌了他的顧忌,我堅守了我的堅守。所以,我失去了我從來就沒有的所得。


  我不能說可惜,因為我從來就沒有得到過。可是,我的心好痛,好堵。


  現在,我想任性一回。為了我,也為了林淩。我知道他想我柔弱一點,不是因為那樣他就可以趁虛而入,而是那樣我就可以輕鬆很多。我知道他想我多為自己著想一點,不是因為那樣他就可以為我付出,而是那樣至少還有我自己愛著自己。


  我想趁自己還可以自由的時候,還給自己一個自由的生活,我覺得這就是我最大限度的在愛著自己。這樣,他或許可以放心一些。這樣,我或許就可以對自己,對他有個交代。


  所以,請允許我,任性一回!

  人生的路說長也不長,我一路跌跌撞撞走到今天,隻想了怎麽學會堅強。如今我足夠堅強,卻看到自己心已滄桑。我還年輕,我害怕這樣的滄桑。我會堅強,可我還想自己是一個懂得憧憬的九零後女孩。


  現在,我還住在深圳一個叫民樂村的地方,住進這裏的人都太相像。匆匆的回家,匆匆的出門,將就著住房,將就著充饑。誰也不會問誰怎麽來了深圳,誰也不會問誰過得好不好,因為即使彼此陌路,也能了然於心。


  以往,我隻能感受到這個村裏的夜晚,很熱鬧,但都帶著倦容。現在辭職了,我可以感受到這裏的白天,很安靜,似乎隻有我一個人在靜靜凝望著這個村子。


  我在屋裏敲打著鍵盤,窗外是密集的房屋,流動的似乎隻有我的思緒,而其他都已靜止。我喜歡這樣的感覺,我享受這樣的狀態。


  我不想去管我一個月能掙多少錢,我隻想知道我今天是否開心。


  我騙爸媽說我還在上班,我隻是不想他們擔心。我知道在他們眼裏,我所鍾愛的那些文字是無法讓我豐衣足食的,但是它們能讓我盡情釋放,輕鬆愉悅。它們或許不能讓我豐衣足食,但鹹菜白粥也很好。


  他們的女兒終究也隻是個弱女子,做不了女強人。安之樂之,未嚐不可!


  失去的終究失去了,我還是那個會暈車的女孩。雖然也向往過豪華的宮殿,但我不能不管不顧的要求開車的人來陪我一起走。


  愛與不愛於我和林淩而言又有何用?終究是擦肩而過!


  隻是,我該不該去參加林冰的婚禮呢?該不該去呢?


  或許,不去會更好吧!

  所以我隻是打了個電話給林冰祝福,可是林冰卻跟我說了很多。


  我站在夜色裏,帶著耳機,聽著林冰跟我說,她最會看林淩的臉色了,小時候她看著林淩的臉色問他要糖吃,長大些了她看著林淩的臉色問他要錢用,他不開心的時候,她看著他的臉色逗他開心……所以,她最會看林淩的臉色了。


  林冰跟我說,他悔婚了!他跟父母決裂了!不過幸好,現在和好了。因為他前未婚妻找到了她的幸福。


  林冰跟我說,原來他前未婚妻與他是同病相憐的兩個人,他們是青梅竹馬,他們像兄妹一樣長大,他們都在等待一個分手的理由。


  林冰跟我說,她問過林淩,問他為什麽不跟我聯係,問他為什麽不告訴我他已經自由了。可他說,他悔婚不是因為我,而是因為他前未婚妻。他知道他前未婚妻有自己心愛的人,也知道有一個人很愛他的前未婚妻,所以他才悔婚的。他說,他與他前未婚妻總該有一個要幸福。


  可是我想問問他,我呢?真的就沒有想過我嗎?他對我的愛真的就那麽淺薄嗎?真的就算是自由了,也不願給我一個未來嗎?


  可終究,沉默代替了所有的歇斯底裏的質問。


  林冰說,我與林淩其實都挺傻,傻傻的以為心痛其實不算痛,傻傻的以為等待其實不算情。


  在夜色裏,我哭了,撕心裂肺.……我去參加了林冰的婚禮,在婚禮上,我看到他穿著一身黑色的西裝,係著暗紅色的領結,招呼著客人。


  看到我的時候,他就那樣笑著,然後繼續招呼著客人。


  待到婚禮結束的時候,他還在忙,沒有理會過我。於是我走了,沒有跟他打招呼。


  在這個城市,我沒有駐足的地方,隻有一串沒有寄出去的鑰匙。


  我打開那扇我多年都沒有打開過的門,那裏還一如往昔。那衣櫥裏的衣服包包,那櫃子裏的首飾鞋子,還依然在原來的位置上。


  如果他想要珍藏,那就珍藏吧!永遠珍藏,隻是珍藏!

  關上門,我走了,那串鑰匙,我放在了裏麵。從此,再也無牽無掛了,再也不用想著,還有東西沒有還出去了。


  他回來的時候沒有用鑰匙開門,而是按的門鈴。他按了許久,門鈴一直響著,可就是沒有人開門。


  我就坐在樓上的樓道裏,也不知道是出於什麽執念,讓我想要留下來看看他到底會不會來。就如同我也不知道他是出於什麽執念,讓他想要一直按著門鈴等待有人能從裏麵把門打開。


  林冰說的沒錯,我與他都太傻。為什麽我們都看不到自己的執著呢?為什麽我們都要固執的以為彼此愛得太淺薄呢?


  門鈴聲終於停歇了,他就那樣靠著門坐在地上,不知道他在想什麽,隻看到他的眼淚一直流著。


  我一邊擦著眼淚,一邊跑去乘電梯。我跑到最近的超市隨便買了點東西,然後又跑回來。他果然還在那坐著。


  看到我,他傻傻的不敢相信。


  我說:“我剛去超市買了點東西,忘了帶鑰匙。”本來隱藏的很好的,可眼淚藏不住。


  他這才掏出鑰匙開門,我看到,他的手都在抖。


  我說他身上都是酒味,他便馬上去洗澡了。我把菜放進冰箱,準備打掃這個我曾經打掃過無數次的家。可是,一看就知道這個家經常有人打掃,所以我真的沒有打掃的必要了。


  他很快就洗好了,頭發還滴著水。我用幹毛巾幫他擦著,他說:“在自己家裏,怎麽不把衣服換了?”我還穿著在婚禮上穿的那身。可是我也是現在才知道,原來在這個城市,我有一個家。


  我說,家裏沒有居家的衣服。


  他買給我的那些,都不是居家穿的,而是出門穿的。


  於是他去臥室拿了一件他的白襯衫,就那樣笑著遞給我。


  我笑著接下了!


  在這一刻,我們才真正明白,愛沒有厚重與淺薄的劃分。愛上了就是愛上了,沒有多與少,沒有厚與薄,都是一顆真心的交付。


  在這個世上,唯獨愛,不能珍藏,隻能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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