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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零二章 棺皮凶者

  剛回到洪門,莊重就接到了史密斯的電話,卻是史密斯找莊重求救來了。


  那個線人說時機成熟,可以前來查封毒品了。要是以前史密斯早就屁顛屁顛的去了,但是現在給史密斯十個膽子,史密斯也不敢去,不得已,只好找莊重求助。


  莊重聽罷,想都沒想,直接道:「答應他。等明天行動的時候我跟你一起去。」


  聽莊重肯一起隨行,史密斯頓時放下心來。且不說莊重是不是真的能夠制服那個翻江屍,單憑莊重的身手就夠了。


  史密斯可是在格林街道十字路口的探頭裡,看見了莊重跟阮哲的交手,估計三五個特工都未必能夠打得過莊重。


  「好,明天晚上八點我去接你!」史密斯答應著,掛掉了電話。


  莊重想了想,對付一隻翻江屍而已,未必需要多少法器,只帶著一把羅剎就夠了。另外帶點常用的符紙跟工具,能輕兵解決就輕兵解決。


  一切準備好,就待明天晚上的行動了。


  第二天晚上八點,史密斯果然依約來到。莊重上了他的車之後,赫然發現在車後座上擺著幾個大傢伙。


  竟然是海軍陸戰隊的標配武器,尤其是那兩把M4突擊步槍,讓莊重看的眼熱不已。


  這玩意在華夏可是不容易接觸到,據說是美國海軍陸戰隊的主戰武器,在最近的幾場大戰役之中發揮了極為重要的作用,尤其是適合城市巷戰。


  這玩意要是到了黑澀會手裡,那簡直就是大殺器。


  莊重隨手拿起,頓時驚嘆美帝的奢侈。只見槍托護木與握把的材料全都是玻璃纖維增強尼龍製成。握把前面中段在中指握持部位增加了一個握持牢靠的凸起。全槍的護木為圓柱形,上下兩片可以互換使用。為增加熱容量,降低護木外層的溫度,護木內的隔熱板也都是經過增厚的。


  而更加讓莊重艷羨的是,這槍除了在提把上裝有瞄準機構外,還在導軌上安裝了機械式瞄準機構和各種光學瞄準機構。機械式瞄準系統能同時調節風偏與射角。光學瞄準機構不需要多說,可以在各種不利於射擊的環境下輔助射手完成高難度射擊動作。


  「我說史密斯,你不是偷出來的吧?這玩意能隨便調用?」莊重狐疑道。


  「槍庫的那娘們對我有點好感,我說要執行一個大任務,自然就拿出來了。咱們今天面對的可是殭屍,我甚至都想個反坦克火箭筒出來。」史密斯道。


  感情這傢伙還是se誘出來的這些武器。看來他對那個翻江屍是真怕了,反坦克火箭筒都想帶來。


  兩人一路先聊著,很快就到了史密斯跟那線人約定好的地點。


  這是位於舊金山遠郊的一個地方,位置十分的偏僻,深遠的林海一望無際,裡面不斷傳出種種怪異的叫聲,讓人心驚膽顫。


  這種環境還真是有些可怖,換成莊重一個人來,莊重也不願意來。未知的環境里隨時可能發生危險。


  「來了!」史密斯將車子停好,道。


  卻見森林裡面傳出一個燈光,燈光連續閃滅三次,想必是兩人約定好的信號。


  「走,拿上傢伙!」史密斯將長短槍都佩戴上,還順手摸了幾顆手雷。


  莊重則只提了一把MA跟自己準備的一些對付翻江屍的工具,跟著史密斯往森林裡面走去。


  走進森林,便見燈光傳來處,史密斯那個線人正直愣愣站在一棵樹旁。


  莊重悄悄掃了一眼,沒錯,身無生氣,確實是翻江屍,至於他為什麼不僅能夠自由行走,還會正常思考,那就有待研究了。


  「怎麼在這種地方?你確定不是在耍我?誰會將毒品藏在這種深山老林里。」史密斯不滿的抱怨一句。


  那線人不動聲色的回答道:「我不會騙你的,跟我走。」


  說完,就帶頭往森林深處走去。


  史密斯看看莊重,見莊重點頭,不由鼓起勇氣,跟在那線人的身後前行。


  三人一直走了十多分鐘,莊重估摸著已經走入了森林腹地,才見那線人忽然駐足,將手中的手電筒一打,道:「就在那邊。」


  莊重跟史密斯順著燈光看過去,果然在那個方向看見一個木屋,似乎真的有人居住一般。


  只是木屋門緊閉,裡面根本連半點燈火都沒有,不像是有人的樣子。而且,就把毒品藏在這裡未免也太草率了吧?


  正要質問那個線人的時候,史密斯一轉身,卻駭然發現線人不知什麼時候已經不見了。


  「他……他不見了!」史密斯恐懼的對莊重道。


  誰知,莊重卻像是沒有聽見一般,半晌才悠悠嘆口氣:「我知道,比起他來,我想那個東西可能更加值得我們關注。」


  「什麼東西?」史密斯疑惑的打開槍管上的射燈,只見燈光籠罩下,一具大紅棺材豎著矗立在小屋的前面,在陰翳的夜色中顯得異常可怖。


  「棺……棺材!」史密斯嚇得渾身一抖,槍都差點掉在地上。


  這棺木出現的實在是太詭異了,剛才還沒有蹤影,這轉眼的功夫竟然就出現在了木屋的門前。


  「這就是立棺,是那個翻江屍的家。開槍,先毀掉這棺材再說。」莊重冷聲道。


  史密斯應一聲,舉起手中的M4就沖著大紅棺材掃射過去。


  然而讓他驚訝的是,子彈打在棺材上竟然發出噗噗的聲音,就像是擊在一層層的皮革之上,根本就沒有對棺材造成丁點的損壞。


  「怎麼打不穿?」史密斯顫聲問道,本來他以為拿了這麼多先進槍械,不說一定能夠幹掉翻江屍,至少也能起點效果吧。誰知道現在連一具棺材都打不穿。


  「用這個。」莊重面色凝重的取出硃砂,將一顆子彈沾染上硃砂之後,遞給了史密斯。


  史密斯接過,上膛,隨後擊發。只聽砰一聲,硃砂被彈頭的高溫點燃,發出一股刺鼻的氣味飛向棺木。


  只聽啵一聲,就像是動物的皮層被穿透,射燈照耀下,棺木中槍的位置多出一個焦黑的孔洞。


  見硃砂子彈起效,史密斯不禁信心大增,伸手沖莊重再要幾顆,決定一鼓作氣幹掉這棺木。


  「等等。」


  隨著莊重話音,卻見立著的棺材忽然吱呀一聲,棺蓋滑開一道縫隙。


  而透過縫隙看去,卻見棺材裡面赫然是一層層的皮革,油膩透亮,足足鋪了上百層,一直鋪到棺材頂沿,隔著遠遠的就聞到一股令人作嘔的氣味。


  「不好,是人皮!這東西竟然是棺皮凶者!」莊重驚叫一聲,道。


  所謂棺皮凶者,最早是記載於一本古代民間怪談小說《異語怪摘》中。


  在乾隆二十五年,有一小村。村中本是人丁興旺,然最近出一怪事,頗為恐怖。上月初五從河中流來一棺,紅漆灌木,鮮如血紅,棺材無蓋,泊於村邊小河。眾村民皆往探之,恐栗膽寒,此棺中竟無屍無骸,只有層層人皮,布滿棺內。無人敢近,過了幾天,村中有一家三口慘死家中,皮皆被剝得一乾二淨,其法嫻熟,屠戶不能及也。眾人皆想起那棺中皮,忙趕去瞧看,果然裡面多了幾張人皮,仔細瞧來竟是那一家三口輪廓。村民大驚失色,忙欲以火炬之,不料那棺蓋不知從那出來蓋在上面,火一觸即滅,棺木森嚴,無法打開移動。更恐怖的是凡碰過棺木之人皆感寒冷,正值盛夏竟活活冷死在一旁,臉色紫紅,如一攤凍肉。眾人大駭,小村籠罩在一片恐懼之中,死氣沉沉。


  不到三日又出人命,一寡婦倒掉在自家門前,皮亦被剝掉,鮮血淋淋,滴噠地上。這時一個聲音傳來:「此是棺皮凶者。」眾人一看是竟是乞丐模樣,雖說是貌似乞丐,但模樣十分犀利,環姵叮噹,氣宇不凡。腰中別著一把短刀,幽幽皓亮,蘊藏乾坤。村中長老知其不凡,忙上前詢問,此人很是謙虛。先行禮而後說道:「我是峨眉術士,號蒼麒麟,此妖乃剝皮凶者,化身亂髮藏於棺中,喜剝人皮,若其剝到千張則上仙亦難降之。我追其多年,今天到此終於找到它了。」眾人忙問可有方法破之,術士說:「可。」眾人大喜,可此術士卻低頭自言:「方法有,可是……」眾人接話:「先生有何難處,不妨直說。」


  蒼麒麟說道:「棺皮凶者雖性為木,但五行皆克,一般的法術治不了它,只有月圓之夜,其最為虛弱。可擊殺,現我可用此斬魔匕首封住此棺,使其不能作祟,但只需一物十分麻煩。」村中長老忙說:「不妨直言。」蒼麒麟說道:「需要處女之血在月圓之夜塗於我這把斬魔匕首上,方可在那時將其除之。」長老面露難色,蒼麒麟不語,面看遠方妖棺方向,說道:「若可以,必須從速,那妖不滅,必禍害一方。」正在此時,一青年跪於長老面前,說道:「我與您家女兒早有意,您老不同意,今遇此事正好成全晚輩。」遂而其女兒也在,忙跪下求情。長老一驚,雖不情願,但也無他法,便只好答應,便準備月圓前夜成婚,蒼麒麟和眾人來到棺處,看那棺材越加鮮艷,蒼麒麟大驚,說:「幸虧早來,否則大事壞矣。」蒼麒麟遂用匕首插在棺木上,那棺材似乎嚎了一聲,便又沒了動靜。這樣一來萬事俱備,只欠東風。只等兩個晚輩成婚那天,本來一切盡在掌握之中,然而就在兩晚輩成婚的頭一天卻出了件大事。


  這事就發生在村中長老家,早上長老發現女兒慘死閨房,半個身體竟被剁成肉泥。其母看后昏死過去,長老痛哭,淚如雨下,蒼麒麟和眾人立馬趕往妖棺處一看,大驚。匕首竟然不翼而飛,守棺的村民的屍體倒在四周,身體被撕裂,落得滿地都是。十分恐怖,這時有有人數了一下,少了個人。長老說道:「守棺者有一人叫胡三,平時手腳不幹凈,莫不是他值崗之時偷走了匕首吧。」蒼麒麟大怒:「怎可如此不小心用人。」長老苦嘆:「守棺本無人願來,我看他如此踴躍,便也沒多想。」蒼麒麟說道:「我感此匕首並未離去,可快快尋找。」


  眾人便在村內村外尋覓,找了一天,終於在河邊找到胡三,可是卻無法確認,因為其皮皆被剝凈,血肉模糊,匕首卻不在。這時天色已晚,眾人無奈只好皆歸縮回村集在長老家,蒼麒麟一算,說道明天才是月圓,若躲過今晚,找到匕首,我們還有盼頭。可現在形勢如此危險,誰還敢去尋找。眾人正在犯難的時候,一個聲音傳來:「不用找了,匕首在此。」眾人一瞧,乃是胡三,手裡拿著匕首。站在門外,幾個村民上去欲擒之,沒想到皆被其推到,力大無比。蒼麒麟一看忙喊:「大事不好!」剛說完,只見胡三用手一扯,活生生的把自己臉皮扒了下來,扔在一邊,露出一面,沒有無官,只有一張嘴,豎著長在臉上,嘴中牙如刀鋒,人人看完,驚恐萬分,可門被其堵住,無人能逃。蒼麒麟卻豪無懼意,眼睛一眯說道:「棺皮凶者,我找你多時了。」那妖大吼起來,地顫土震,似有萬獸其鳴,雷霆萬均。長老大哭,自捶胸口:「此是我用人不善,害了一村的人啊!」蒼麒麟仰天長嘯:「此是我命歸宿矣!」說完大喝一聲,兩眼怒睜,一口鮮血噴出,那血不落地上,凡升天空,突然此時天空電閃雷鳴,從空中一道火光落在地上,眾人一看,乃是一火麒麟,火光閃耀,威武異常,那妖怪忙轉身要逃,之間一道火光過去,那火麒麟衝上一口就將竟其活吞。跺了幾下腳,便升空飛走消失了。風馳電掣,眾人反應過來早已黑雲消散了。眾人忙去扶蒼麒麟,蒼麒麟說道:「此是我絕命血技,恐不能再多活幾時,現在棺材可燒,快去焚掉,死掉之人好好埋葬,莫不要有孤兒苦命難活。此妖一除,我心愿已了。」說完就沒了氣息。眾人無不流淚感激,皆跪在其面前,久久不起。不久之後,此村取名麒麟村建一墓銘蒼麒麟,埋在村中央,似一麒麟守候村莊。村中人人皆改姓蒼,世代相傳。


  這個故事雖然是志怪小說,卻在一些麒麟村當地的縣誌中能夠查到,想必是真的。


  莊重萬萬沒想到今天竟然會真的遇見這麼一個東西,根本就來不及思考,莊重大喊一聲:「跑!」


  拉著史密斯拔腿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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