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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六十章 殺人之術

  戰場之上,不同於單打獨鬥,處於統治地位的永遠是重兵器,就連普通士兵用的大刀,都是厚背砍刀,為的就是增加重量,提高殺傷力。


  而像是劍這種兵器,在戰場上的實用性就很差了。


  長戟,便是所有重兵器里,最具殺傷力的一種兵器。


  它綜合了矛跟戈兩者的優點,既有直刃又有橫刃,呈「十」字或「卜」字形,因此戟具有鉤啄刺割等多種用途,其殺傷能力勝過戈和矛。


  古代傳說中使用戟最有名的武將,便是三國時期的呂布。


  呂布用一桿方天畫戟稱雄三國,號稱三國第一武將,其中兵器佔據了一定因素。


  莊重雙手抓住長戟,猛的端了起來。


  這把長戟因為是神像所握,不是給人鑄造的,所以分量比較沉重。莊重初步估計,至少有五六十斤重。


  也許普通人覺得五六十斤不算什麼,隨便一個成年人就能提得起來。不過提得起來跟舞的起來卻是兩回事。


  三國中呂布的方天畫戟不過四十斤沉,卻能跟八十多斤的青龍偃月刀周旋不敗。這取決於長戟這種武器的特性,需要的不是純粹重量壓制,還需要不斷的變換招式。不同於朴刀,兜頭一砍便完事。


  「哈!」莊重右手握住長戟末端,將整個末端包進手掌內,另一隻手握住中段,刷的一下抖了一下槍身。


  這是一種長槍的標準握法,右手必須要包裹住槍的末端,這樣既能最輕快的控制兵器,又能保證自己不被誤傷。


  長戟的戰法其實跟長槍一樣,不同的是多了兩側的月牙鏟,可以侵入對方中宮后,橫向切拉。


  「上!」這時候,張老闆的馬仔們已經衝到了武將廟旁邊。


  一群人將莊重團團圍困住,生怕莊重跑了。


  不過莊重持著長戟站在廟門口,也變相的擠壓了對方的空間。


  「哪個不怕死的先來?」莊重將長戟一遞,泛著寒光的戟尖放射出逼人的光芒。


  「嚇唬老子?你以為拿了桿槍就是呂布了?今天你必須死!」一個看上去愣頭愣腦的馬仔惡狠狠道。


  莊重冷笑一聲,只是道:「來!」


  眾目睽睽之下,那馬仔不想落了面子,於是將西瓜刀一舉,大吼一聲對著莊重就砍了過去。


  莊重眼觀槍尖,隨手一送,長戟化作一條毒蛇徑自到了那馬仔胸前。


  馬仔慌忙用砍刀格擋,只聽當一聲,卻是槍尖跟砍刀相交,馬仔成功擋到了莊重的長戟。


  只是馬仔還沒來得及高興,忽然覺得手上傳來一股大力,砍刀登時把握不住,啪一聲斷成兩截,而他的虎口頓時被震出道道裂口。


  戟尖不停,連槍花都懶得耍,長戟就被莊重單手送力,貫進了那馬仔肩窩裡面。


  「啊!」那馬仔哀嚎一聲,卻見戟尖竟然直接貫穿了他的肩窩,從另一側穿了出來。


  莊重冷笑一聲,反手一抖長戟,戟尖刷的轉了一個圈,將那馬仔的傷口擴大,而長戟上的月牙刃也蹭到了他的肌肉,登時刮下來一大片的皮肉。


  雖然只是一個神像用的裝飾品,可是仍然異常鋒利。想來應該是當初雕塑之時,為了增加真實性而特意打磨的。雕塑之人卻是怎麼也不會想到,有一天這長戟會被人掰下來當成殺人兵戈。


  哧拉一聲,莊重抽出長戟,馬仔隨著莊重收槍,往前一個趔趄跌了過來。卻被突如其來的一腳倒踹出去,鮮血灑了一路。


  「嗯?」一干馬仔被這一幕嚇了一跳,不約而同的往後退開去。


  這群人跟當初截殺莊重的砍手黨卻是差了一截,砍手黨的凶性要大得多,這些馬仔只是才見了一點血就被嚇到了。


  看來今晚不必大開殺戒了。莊重眼睛一眯,想著。


  「我草,你們退什麼?忘了老大的命令了?咱們有三十多人,怕他一個人?就是堆也能堆死他了!」這時候,一個小頭目大喊起來。


  看來他就是這群人的指揮了。


  擒賊先擒王,莊重卻是瞬間將目光放在了他身上。


  不過小頭目雖然喊得響亮,什麼堆都能堆死莊重,問題是誰上去堆啊?第一個上去之人的慘狀有目共睹,很明顯誰先上誰就要掛。一時間所有馬仔愣住了,仍舊沒一個人動彈。


  「媽的,小妖你給我上!」那頭目大罵一聲,忽然一腳踹向一個看上去有些娘炮的年輕人。


  「哎喲,吳老三你暗算我!」那叫小妖的馬仔咋呼著,卻是不得已,只能順勢往前撲,亮出了手裡的砍刀。


  看到這一幕,莊重不禁輕笑一聲,真是一群烏合之眾,就這樣也想砍人?古惑仔看多了吧?


  手中長戟一橫,這次莊重倒是手下留情了,利用長戟的杆子撞向小妖。


  五十多斤的長戟外加莊重施加的力量,就像是一根大鐵柱子飛來,颳起的空氣吹在臉上都生疼。


  小妖還沒被打中,就搶先哭上了:「別殺我,別殺我……」


  砰!

  然後他就倒飛了出去,一落地,吐出一口鮮血,暈死過去。


  「沒用的東西!兄弟們一起上,我不信他有三頭六臂!」那頭目吐了口唾沫,喊道。


  仗著人多勢眾,剩下的馬仔終於有了一絲膽量,呼喊一聲,一起舉著砍刀往廟裡衝進來。


  莊重就屹立在門口,一動不動,只是啪一聲將長戟抖了起來,這一下就像是長戟有了生命一般,隨著莊重的手在舞動。


  而莊重眼光所及之處,戟尖必然會應聲而至,只要莊重眼睛一瞄某人,下一秒長戟就會出現在那人的胸口。


  或扎,或攔,或拿,無論怎麼變化都不離這三種基本招式。這是一切長槍武器的基礎,莊重返璞歸真,利用長戟的重量,只將這三招反覆來回的使用,便成功擋住了湧上來的馬仔。


  一眾馬仔原本仗著人多,可以趁亂砍傷莊重,那時候莊重就得功夫下降幾成,被他們亂刀砍死。


  可是讓他們意外的是,他們亂刀揮舞之下,非但沒有傷到莊重,反倒被莊重一個縫隙一個縫隙的扎進去,接連扎傷了十幾個兄弟。而且莊重扎人有講究,只扎對方肩窩,一戟下去,一條胳膊登時就報廢了,再也無法動刀。


  啪啪啪,小小衚衕里不時傳出刀槍交鳴之聲,一道道的白光飛起,接著就是一聲慘叫。這是馬仔的砍刀被莊重磕飛,然後人被莊重扎傷了。


  莊重將長戟使的簡直如穿花蝴蝶,戟尖一晃便消失在原處,接著出現在兩個馬仔的空擋里,要麼扎,要麼攔,總會重傷一兩個馬仔。


  這便是槍術里的聽勁。大槍沉重,只有用腰力才使得開,好槍法必須要能聽到槍頭上的勁,化發一家,方能不敗。內家槍法在以前是可以「了卻君王天下事」,從而封妻萌子的絕學。


  啪啪,這是莊重的肌肉跟骨骼在輕微顫抖,大槍想要練出聽勁,就得保持這種身體輕微顫抖的狀態,時刻注意體會槍尖上傳來的觸感,然後最快速度找到對方的破綻。


  大槍練出了聽力,兩馬相交,兵器一碰,大槍有如靈蛇,順著對方的兵器就鑽進去了,古代的大將殺敵從來只此一招。


  而古時候大將夜襲敵軍,馬踏連營,被團團圍住也從不緊張,反而是長槍舞起,槍槍不落空。人槍合一,槍想往哪裡去我就送他去哪裡,我眼到哪,槍就自會扎哪裡。人只要不斷地給槍以能量和神意,槍自會幫你打點四下。


  這就是將大槍聽勁練到巔峰的境界,可以說是真正的殺人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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