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章發布會
可是讓葉楓萬萬沒有想到的,就是因為那一秒兩個人短暫接觸,就被狗仔拍的照片,而且登上了雜誌頭條,現在到處的新聞都在報道,兩個人之間的緋聞,大家也不知道這件事情到底是真是假,所以就開始胡亂揣測。
本來葉楓不知道這件事情,可是早上看到公司的人都在看今天的娛樂新聞,他突然有些好奇,也買了一份,突然發現今天登上娛樂頭條的就是自己,這個真是太令人感到意外了。
為什麽就那一秒的短暫接觸就讓人拍了?這不得不令人開始懷疑,伊蓮娜昨天來到公司,到底是為了什麽?
但是現在這個結果已經清晰明了了,那個女人來到公司,隻是想要讓自己和她傳出緋聞,而且那個角度也估計是那個女人故意擺拍的,目的就是為了讓狗仔拍到自己和她。
而且最理的一點就是,那個狗仔肯定也是這女人派來的,兩個人肯定是說好了的。
然後葉楓給伊蓮娜打電話,“伊蓮娜,這件事情到底是怎麽回事?你應該給我一個合理的解釋,不是嗎?”
“你指的是什麽呀?哦,對了,是今天的頭條吧?我倒是覺得那些人拍的照片不太好,你說呢?”
“我沒有時間和你在這裏廢話,你趕緊來到公司,我要開一個新聞發布會,我要澄清咱們兩個之間的緋聞,如果你不來的話,你就等著你的演藝事業葬送在我的手裏吧!”
“你這話是什麽意思?你在威脅我嗎?”
“我什麽意思?你最清楚,你想利用我登上報紙頭條,OK,可以,但是我不希望是這種手段,因為我結婚了,我不希望我的老婆因為這樣的事情受到傷害,而且這一切都是你自編自導自演的,我早就看出來了,如果你不希望我找人封殺你的話,你最好和我一起解釋清楚這件事情,不然的話,我絕對和你沒完。”
雖然伊蓮娜知道葉楓不會這麽做,但是保不齊葉楓如果被逼急了的話,萬一真的找人封殺自己,可就糟了,那個人隻是讓自己掌握葉楓,可是根本就沒有說,如果出了事情的話,這件事情該由誰來負責。
想也知道,到時候肯定是自己背鍋,與其得罪葉楓,倒不如和他一起配合,把這個新聞發布會弄好,不然的話,自己的演藝事業真的葬送了,而且自己之前所做的事情都會被人知道的,越是這麽想,伊蓮娜就越害怕。
看來自己還是和曾經的自己一樣,從來都沒有改變過,還是那麽膽小,但是再怎麽說真的傷害到葉楓也不是自己想要的。
然後兩個人就一起出席了記者發布會,記者問了很多特別奇怪的問題,都被葉楓擋了回來,可是很多媒體就一口咬定兩個人之間有緋聞,這一時半刻,讓葉楓解釋不清楚,就在這個時候,伊蓮娜開口了,說當時自己隻不過是想要看風景,兩個人在辦公室談公事,但是自己有點恐高,所以不小心扶了一下葉楓。
這才讓狗仔拍下來了,但是雖然那些人還是有疑問,可是畢竟兩個人都已經這麽承認了,大家也沒有什麽辦法,但是這件事情還是持續了很長時間的熱度,因為這段時間娛樂圈太平靜了,除了伊蓮娜的感情問題,還有就是葉楓這個公司繼承人出現緋聞的事情,能夠讓現在的雜誌比較能賣得出去。不然的話,按照那些小明星的新聞的話,根本一點熱度都沒有,而且很多雜誌都已經砸到手裏了,而且這種明星配富豪已經是這個圈子裏麵非常爛大街的事情了,但是最主要的就是,葉楓和黃安然沒有結婚多久,而且兩個人的家世又都是有頭有臉的人物。
所以在大家眼裏就更加具有戲劇性,也更加具有娛樂價值。
等到新聞發布會真的結束之後,葉楓立馬就回了家,他怕這件事情讓黃安然知道,而且到時候那個丫頭肯定會想東想西的。
果不其然,等自己回到家的時候,發現黃安然坐在沙發上,手裏正好拿著那本刊登自己緋聞的雜誌,黃安然看到葉楓回家了,就把那個雜誌放下了,“難道你不覺得你應該解釋一下嗎?”
“我確實應該和你解釋一下當時的事情,是這樣的,當時我本來在公司,可是伊蓮娜突然來找我,當時我也不清楚這個女人為什麽來找我,但是我覺得這個女明星肯定是想要和我傳出點緋聞所以才會特意來找我的,我們兩個什麽都沒有說,那個女人就靠了我一下,現在就登出緋聞了,你說我能怎麽辦?”
“真的是這樣嗎?你知道的,葉楓,我最討厭別人騙我了,如果你真的騙我的話,我想我可能沒有辦法接受這個事實。”
“我真的沒有騙你,你要怎麽樣才能信呢?而且我不是和你說過了嗎?那真的是個意外,再說了,那個女人一看就是整容臉,我怎麽可能喜歡那樣的女人呢?我還是喜歡你這樣天生麗質的,你說呢?”
其實在黃安然的心理,她也願意相信葉楓,畢竟兩個人結婚這長時間了,葉楓什麽樣的人自己最清楚,如果他喜歡那種女明星的話,在自己之前,他就已經和那種人糾纏不清了,可是那個伊蓮娜一看就是有野心的人,就算是說伊蓮娜主動接近自己的老公,自己也會相信。
“葉楓,我相信你,我知道你沒有騙我,但是我真的希望你離那個伊蓮娜遠一點,那個女人可不是什麽善茬,如果真的因為這件事情破壞咱們兩個婚姻的話,到時候對她最有利。”
“你能理解我,我真是太感激你了,那個女人的確就是為了炒熱度才和我走的太近了,以後我一定會注意的,我絕對不給這個女人可乘之機,下一次我就告訴公司前台,如果看到伊蓮娜來了的話,直接把她趕到外麵去。”
黃安然讓他逗笑了,“起碼人家也是個股東吧,為什麽趕人家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