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3.第263章 讓步

  不過他們沒有直接去找放貸人,而是找了大劉村的村長和耆老。畢竟你這麼多人來理論,不找人家的家長,那就是打上門來,不給人家村子留面兒了。


  那大劉村的村長和耆老們見了這邊的陣仗,自然很不高興。不管為何,你這麼多人湧進咱村子,就是壓制人。


  不過這畢竟是放貸人放出的禍,他們也不好管太多。因此在方山村村長表示了友好態度后,還是一起到了放貸人家裡。


  不過那放貸人也強勢,拿出憑據說他們合法放貸,緩解村鄰急難,但他家不是菩薩聖人,不可能讓人借債不還。


  借債還錢,天經地義,這是自古的理兒。


  這理兒,方山村這邊自然也知道,因此村長堅持一條,你將人家還自己債的錢強行還到別人的債務上,就是強搶,就是違法。


  畢竟關於劉志新的債條上,林大嬸只是擔保人,這劉志新出門未到半年,人家有家有當,又沒死絕,憑什麼讓擔保人強行還債?

  還有這林大嬸是怎麼成為擔保人的?她自己都不知道,這裡面肯定有貓膩、有算計。


  如果放貸人不將那二十六兩銀拿出來,還掉林家的欠款,他們就報官,有什麼理兒上公堂去說,他們方山村就是一人出一文錢,也有一大筆刑訟費,能將放貸人告到老。


  這話可讓大劉村的村長不高興了,可是他又不能如方山村一樣表同樣的態,因為他清楚,大劉村比人口、比齊心、比蠻橫、比讀書人,都比不過方山村。


  方山村的秀才、童生一大堆,見了縣令都不用下跪,他們根本沒優勢。


  那放貸人本來還想說狠話的,反正他有憑據在手,也不怕誰來賴帳。雙方爭吵了很久,差點就動手打群架了。


  不過最後在大劉村村長的調和下,放貸人還是將那兩張憑據調整了一下,將林大嬸的那張清還,劉志新的那張恢復到還債前狀態。


  林大嬸拿到自己的債據,別提有多高興了。


  至於她兄弟還欠著的那張,她的態度是,替兄弟還一些債務,只要在她能力範圍,她不會推辭,但她不會承認這個擔保人身份。


  因為這錢不是她借的,也不是她花用的。這整個是什麼情況,她一無所知,因此不會承認。


  如果是娘家有困難,找她借錢是一回事,欺騙她成為擔保人,是另一回事兒。而且老劉家已經斷絕和她的關係了,她也不好再過問劉家的事情。


  最後這句話,是林大嬸含淚對著大劉村的村長和耆老說的。


  大劉村就這麼大,上午發生的事情,到了下午哪能還沒傳遍村子呢?村長等人自然是知情的。只是這是人家的家務事兒,他們也不好說什麼意見。


  最後便跟放貸人說,大家都是同村,別把事情搞這麼僵,還是等劉志新回來再說吧,畢竟這錢是他借的,哪能逼人家出嫁的姐姐還錢呢。


  放貸人自然不肯妥協,畢竟借款人還不了錢,或者生死不知時,這筆錢總要有人來還的。擔保人就是關鍵。


  但他也鬆了口,說可在三年內分次還清,期限內不額外增加利息,一律只算三分息。


  因為當初劉志新借錢時約定的是一年,因此,這錢劉志新不出現,還是只能找擔保人。這是規矩,就是上公堂也改不了。


  最後大家都沉默了。因為放貸人說的是事實,就算很多人沒借過這樣的錢,但這樣的常識還是有的。


  只是問題在於,林大嬸怎麼就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成為了弟弟借據上的擔保人。可如今事實俱在,他們也查不出真相。


  真相恐怕只有林志新和放貸人知道。而放貸人卻一口咬定是林大嬸自己畫的押,就要承擔責任,與旁人無關。


  林大嬸知道沒有迴旋餘地了,而放貸人答應限期三年,可分次來還,不漲利息,已是最大的讓步。


  於是她只得同意了。雖然這錢她還得冤枉,但她沒有退路,誰讓欠債的是她弟弟,而這個弟弟至今杳無音訊了呢。


  就當她還了這個債,也還了老劉家生養她的恩情吧,從此以後,她再無娘家。


  方小福聽村長大伯講述了下午發生的事情后,也不禁感慨。


  雖然這幾十兩銀子,如今的林家不用多久就拿得出來,但這是稀里糊塗的債。不過,相比她替方迎春還下的數目,實在小菜一碟了。


  「雖然冤枉,但也不是大事兒。只要別一次還清就好,免得人家還以為這錢來得容易,下回還來算計、糾纏林家。」


  方小福感嘆地說道。這不是種田文里常見的現象么?因此,就算有錢,也不能輕易拿出來,絕對堅守財不露白的原則。


  「嗯,回來的時候我也提醒過林家媳婦了,第一年就還十兩,第二年再還十兩,第三年還二十兩,剩下的十兩要東借西借,拆了東牆來補西牆,不要讓人家以為這錢來得容易。」


  「別等你錢一還完,那劉志新就回來了,而且老劉家又來認親戚什麼的,沾便宜。雖然這種血脈是割不斷的,但怎麼處理,還是要理智一點。」


  村長大伯很客觀地發表了意見,立刻獲得方小福的點頭贊同。就像她家。現代的家,這裡的家,都有這樣的情況,處理方法很重要。


  又談了挑選新人手的事兒,便送走村長大伯和三位耆老。


  院門口,方小福挽著方子湛的手臂,低嘆道:「總算明白林小媛為何會投河了,幸好沒事,不然二十兩就要了一條命,實在不值得。」


  想必是當初活兒做壞了,又被娘打了一巴掌,以為活兒沒得做了,這二十兩欠債眼看到期也還不了,一時急了,就想到了死。


  可是那傻丫頭也真是傻啊,她死了,活兒沒了,她一家幾口人還是還不上錢呀,難道要集體去投河么?


  真是只能說萬幸,那天有人在河邊洗衣,發現得早。


  「家家有本難念的經。」方子湛也只能這麼感慨了。如果他沒有小七兒,也不知後果怎樣,就方迎春闖下的禍,也足夠他去投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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