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三章 可以脅迫
原本的任務已經這麼難了,竟然是要讓程煜無償的獲得會所某股東的股份饋贈,並且股份還必須達到百分之十以上。
現在調高了難度,程煜還真是不知道系統能作出什麼妖來。
事已至此,程煜也是無可奈何,任務就在那兒,他拖延也拖不了多久,還是儘快打開小信封,了解本次任務詳情吧。
就在程煜準備點開小信封的時候,他突然想到一個問題,那就是他原本要用十一天的任務時長去接下一個難度實際為十五天的任務,但由於他為生命時長充了值,這雖然導致了任務時長增加,任務難度相應增加,但至少任務難度和任務時長已經是相匹配的了。
這樣的話,他似乎應該因此獲得一定的積分獎勵。
不過程煜顯然並未看到光屏中有加分的信息出現,也並未聽到熟悉的叮響,他在腦中沖著任務系統大叫了好幾聲,試圖讓系統聲音再度出現,與他交流。
可系統保持著極為徹底的沉默,一點兒聲音都沒有發出,對程煜的呼喊也不予回應。
甚至程煜將這件事完完整整的敘述出來,系統依舊沒有對此作出任何回應,這讓程煜感到十分鬱悶。
算起來,他的對話功能時長已經累積了很多了,上一次使用對話功能,還是十天前的事情。
十天多,二百五十個小時都不止,這足可以累積十五分鐘都不止的對話時長。
程煜強行退出了任務系統,準備去自己的儲物格里調出對話功能,雖然只有一個問題要問,這十五分鐘的時間幾乎完全就是在浪費,可他必須要從系統那裡得到自己應得的積分。
大不了,問完該問的問題,並且得到解決之後,程煜利用剩餘的十幾分鐘,繼續讓系統背貫口么。
傷不了它,噁心噁心這個系統也是好的。
十幾分鐘,應該足夠讓系統背完整個八扇屏了吧?
帶著惡趣味,程煜正準備點開自己的儲物格,卻不經意的看見光屏中央的積分,再度發生了變化。
658/1334……
咦,不對啊,剛才程煜兌換完十五天的生命之後,剩餘的積分應該608/1284,這多了五十分啊。
程煜立刻點擊在積分之上,積分明細的表單出現,排在最上邊的,正是該筆五十積分的入賬。
而在其後的註釋中,寫的是:又摳到我頭上了,好樣的!
看來,這正是程煜所想要得到的那筆積分。
只是,為什麼會沒有叮響,也沒有積分浮現在視覺效果當中呢?
程煜琢磨了一下,大概是因為當時他處於任務系統里,雖說任務系統是神摳系統的子系統,但運作機制好像並不完全同步,所以才導致程煜沒看到這筆積分的入賬吧。
又或者乾脆就是系統耍無賴,它原本並沒有打算給程煜這筆積分,被程煜說破之後,它逃不過去,但又不想面對程煜,被他搶白,所以才默默的增加了五十積分。
這些當然都不重要,拿到這五十積分,程煜還是能夠感到滿意的。
回到任務系統當中,程煜再沒有絲毫的猶豫,立刻點擊上了那個小信封。
和以往一樣,信封的四面緩緩打開,呈現為一張信紙的模樣。
隨後調整了角度,程煜看清楚了上邊書寫的字跡。
「宿主置身於桃花源會所中,並且對桃花源會所的認同度達到百分之七十,剩餘百分之三十為擔心桃花源會所內部存在藏污納垢。尤其是藏污納垢者,乃是宿主的堂兄程默。宿主需在不採取任何強制手段的前提下,讓程默將其手中全部桃花源會所的股份轉讓給宿主。切記,宿主不得使用任何強制手段,一旦出現任何違規行為,本次任務將提前結束,並判定宿主任務失敗。」
跟上一次看到的內容其實大致一樣,至少格式上沒什麼分別。
都是先說明任務內容,然後提出警告,並且講述違規后的懲戒手段。
看著信封右下角再度被點燃,然後整封信化為灰燼,程煜若有所思。
當火焰燃燒到這封信中間的時候,火焰在「強制手段」這四個字上進行了一個些微的跳躍,程煜突然意識到有些不對。
上一次任務,他記得系統給出的警告是「宿主再不採取任何脅迫和強制手段的前提下」,而這一次,似乎少了脅迫,而只有不得使用強制手段。
這是說明,可以用脅迫的方式?
如果將強制手段理解為明搶,或者以將程默趕出程氏集團永不復用的方式,勒令他轉讓股份,那麼,脅迫似乎是可以採取威逼利誘的方式。
許下一些虛無縹緲的願景,或者直接拿程默不為人知的秘密進行……
啊……
狗仔隊!
又要使用狗仔隊了么?
可是,程默畢竟是程煜的堂哥,對他使用狗仔隊這麼極端的手段,似乎有些不好吧?一旦了解並掌握了程默某些不為人知的事情的證據,程默估計這輩子都得防著程煜了。
程煜撇撇嘴,將注意力集中到眼前真實的世界里來,那封信已經燃燒殆盡,提示框也已經出現。
「新手任務二已經啟動,生命倒計時暫停,二十五天任務倒計時開始。」
生命倒計時的旁邊,當然也再度出現了任務倒計時,而生命倒計時再一次停止了下來。
程煜無暇顧及這些,程默此刻也已經走了回來。
「不好意思啊,程煜,有些事情去處理了一下,一個客人喝多了,瞎胡鬧。因為是我的熟人,也是我介紹到會所的,所以這件事只能由我去處理。」
程煜笑了笑,微微頷首表示沒關係。
「來,咱們哥倆喝一杯。真是好久沒見了啊,我印象里的你,還停留在大概十五歲之前,嘖嘖,這時間,真是過得飛快……」
看到程默滿臉的唏噓感慨,程煜也不禁想起一些小時候他和程默之間的事情,當初他在學校被欺負的時候,程默有一次還幫他出過頭。
那會兒程煜在家附近的小學讀書,程默比他大了不到一歲,但卻已經是二年級的學生。
中午他們倆都是在學校吃飯和休息的,家裡人都很忙,沒空帶他們回家。
程煜還記得那天吃過飯之後,他和同學到操場上玩,結果被一個球砸中,程煜倒退的時候不小心踩了另一個孩子的腳。
當時程煜就說了對不起,可對方不依不饒,程默跑上前來,最後跟那個孩子打在了一起。
其實嚴格說來也不是程默幫程煜出頭,只是程默見程煜跟人起了衝突,想要上去拉架,但沒想到對方比較橫,竟然先沖著程默踢了一腳。
這才導致了倆人打在一起,而程煜還成為最終解決戰鬥的那個人,他解下自己的皮帶,抽跑了對方。
但不管怎樣,那次的衝突里,程默是幫了程煜忙的,程煜想起這些,也端起酒杯,一飲而盡。
可程默並未喝完,程煜也因為他這個舉動,似乎想起了些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