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合同簽訂(三)
李森林其實有點奇怪今世NBA的一些規則,例如,他明明是雷霆隊選中的球員,卻簽訂的是「10天短合同」,而不是比較多的給次輪秀那種非保障性合同。
明明在李森林前世的記憶里,每個賽季的1月6號之後的NBA才允許球隊簽訂「10天短合同」的球員,而今世他卻在11月初就跟球隊簽訂「10天短合同」了。
看來NBA的有部分簽約規則跟前世不一樣了,以後要請個專業的經紀人。
不然把前世的規則套用在這邊,可能會吃大虧的,雖然李森林的兩份記憶里,簽約規則大致都一樣,個別地方不同,不過關乎到合同的,還是要保險一點。
李森林跟著總經理薩姆-普雷斯蒂來到了他的辦公室。
兩人在辦公桌兩邊面對面坐了下來。
薩姆-普雷斯蒂率先開口說道:
「李,鑒於你在這的20天里,訓練跟比賽中都表現出了高水平的競技狀態,我跟布魯克斯教練非常看好你的未來,因此決定簽下你,希望你能幫雷霆征戰接下來的比賽。」
「嗯,這段時間布魯克斯教練也給予了我很多幫助,我也非常感謝他的指導。」
「好,這裡有一份一年80萬美金的保障性合同,你願意接受嗎?如果你接下來表現不錯的話,那麼明年續約的時候合同價格就會提高。」
雷霆隊現在算是很摳門的,畢竟能因為500萬逼走哈登的球隊,土豪不到哪裡去。
一年80萬美刀,全保障,俄亥拉荷馬州的州稅率在美國居中,然後扣掉其他咋七砸八的稅,到手的話還能剩下52萬美刀左右,額,李森林覺得還行。
「行,那我能提前預支一部分薪水嗎?」
李森林放棄談判增加工資的打算,就算加,也加不了多少,自己沒有經紀人,對於工資這塊的談判也不精通。
預支薪資是最近確實過得挺拮据的,現在需要換個地方租房了,買輛代步車了。
另外一不小心獅子大開口的話,會給總經理跟主教練留下不太好的印象,現在球隊給球員工資可不如後世老闆那麼大方,身為邊緣人的自己,還是要有點自知之明好一點。
雖然後來的邁克康利都能拿到3000萬每年的合同,但放在現在的年代,科比都拿不到這麼高的工資。
現在自己最需要的是上場比賽時間,這樣才能完成任務,才能獲得經驗點,然後提升自己的能力,能力提升了,大合同自然而然就有了。
至於找經紀人,現在也只能先看著先。
nba球員簽經紀人,需要支付球員工資的4%,廣告合同要給20%左右。
雖然看著有點多,但厲害的經紀人可以幫你要到遠超你實力的合同,例如後世的帕森斯。
當然,差勁的經紀人可以把你坑的很慘。
例如後來的火箭莫泰尤奈斯跟鄧肯的經紀人,完全把球員往死里坑。
……面對李森林要求預支薪水的要求,普雷斯蒂回道:「OK,當然可以!等下你直接過去找財務,我這邊會給財務打招呼,另外,歡迎你正式成為雷霆的一員。」
薩姆-普雷斯蒂很大方,反正全額保障合同的錢肯定是要全部都給的,提前給一部分,沒多少問題。
他不會告訴李森林之前因為雷霆隊管理層失誤,導致超音速計劃跟他簽非保障合同都被擱置了,也導致他錯過了雷霆簽約的時間,最後只能找借口跟他簽「十天的短合同」。
這種事情沒有公不公平之說,如果李森林沒有被留下,那麼失誤就失誤了。
而他留下了,普雷斯蒂給他合同的時候直接跳過了最低年薪,給了他稍微高一點的薪資,這也略帶補償性質。
普雷斯蒂不會把這些告訴李森林,所以,這種事也不好說。簽了非保障性的合同也說不準會被裁掉,可能也就拿個10來萬美金,然後就從NBA消失了。
照NBA的相關規定,聯盟支付薪水的日期是每個月的1號和15號,從每年11月15日開始,在最新一份勞資協定下籤訂合約的球員,默認為一年領24份薪水,如果球員的薪水超出聯盟底薪,可以和球隊商議在6個月時間裡分12次領取整年薪水,或在18個月時間裡分36次領完。
但是若因為缺席訓練要罰款、吃到技術(惡意)犯規要罰款、在比賽中被驅逐出場要罰款、被下放拒絕去發展聯盟要罰款,更嚴重是禁賽,任何球員每被禁賽一場(包括季前賽、常規賽和季後賽),都將扣除當年總年薪的1/110,這些罰款和禁賽的「收入」,會通過聯盟和球員工會用於慈善活動。
除了例行賽薪水領取方式,NBA球員領薪水方式還有很多種。
比如李森林記憶中的科比2013年從湖人帳戶上領走了近2000萬美元,這是他上一份合約的80%,照NBA規定,球員能提前領取薪水的最大比例了。
2014年夏天,安東尼和尼克斯簽下5年1.24億美元合約后,一次性提前領取了6203萬美元。
當然,這一切的前提是你有實力贏得老闆的信任。
……
這一切,離李森林還很遙遠。
不一會,普雷斯蒂打開門,從助理那裡拿來了剛剛列印好的合同。
普雷斯蒂把合同給李森林,李森林檢查了一下,合同是全英文的,他在美國三年多也不是白混的,起碼能看懂了。
看了兩遍,內容沒問題,於是李森林很鄭重的在一式兩份的合同上籤下了自己的大名。
「李,這是你第一份職業合同,來,我們來個合照。」
「OK」
隨後,普雷斯蒂從門口叫來了助理,兩人握著手,拿著合同的相片被留存了下來,這張照片很快也上傳到了官網,這也就當正式宣布了,沒有新聞發布會,就這麼簡單。
……
隨著正式合同的簽訂,官網官宣,當地的媒體也開始報道了。
「歡迎俄亥拉荷馬雷霆隊迎來新成員,來自中國的後衛—李森林。」
碩大的標題下面是李森林的個人介紹,用很多文字描述了他在與湖人隊比賽當天的表現。
很快,國內的體育媒體也查詢到了相關信息。
李森林成了目前在NBA征戰的第四位中國人。
「他是誰?」
「單節25分鎖定合同。」
「被科比晃到的中國後衛簽約俄亥拉荷馬雷霆。」
網友跟媒體都不斷的開始爆料,一條又一條的新聞開始出來了。
國內媒體也開始重視李森林了,部分比較大的體育媒體已經開始派遣記者前來俄亥拉荷馬市駐點了,畢竟現在的李森林可是NBA正式合同工了。
在李森林合同簽訂一瞬間,系統也「叮」了一聲,不過李森林還沉浸在簽訂合同的喜悅當中,並沒有發覺而已。
簽訂完合同之後,李森林先去財務那邊,領取了自己大約三分之一的薪水,17萬美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