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9章 殺田豹
這人啊,心裏有了一股氣,那麽肯定是要找個發泄的地方的。
將士們不敢去找童貫發泄,那是在找死!那麽柿子撿軟的捏,騷擾範焉者斬,那麽我去騷擾田豹!
軍中的糙漢子自然是葷素不忌,一開口要麽就是“嫂嫂的屁股白吧!”,要麽就是向田豹谘詢“摟著嫂嫂的滋味是什麽樣的?”。。。
田豹為了少受點苦,隻能順著將士們的話說了,汙言穢語不斷,最後還編了幾個香豔的段子,什麽嫂嫂情欲旺盛,寂寞難耐,勾引小叔叔。。。
最後這些統統都傳到了範權耳朵裏,範權的憤怒也就可想而知了,你強奸了我女兒,還捏造情節毀我女兒清白!
要知道在古代,清白對於一個女人來說,是何等的重要!
範權對於田豹的恨意隨著流言的蔓延也是日益增長!
現在高俅將一把解腕尖刀塞到範權懷裏,擺明了是要將範權當槍使,但是範權卻沒有絲毫猶豫,不是每一人都有被權貴當槍使的資格的,其他人上去了,殺死了田豹,如何解釋?難不成告訴百姓,大臣們不敢讓皇帝出戰?
隻有範權可以,有著充足的理由殺田豹,還有香豔的故事能夠轉移百姓的視線!
而範權之所以心甘情願地被高俅使喚,那是範權看到自己的女兒範焉已經陪同在長公主的身邊站在了城牆上,雖然是痛哭流涕,但是範權知道,那是女兒範焉見到田虎終於被人收拾了,那是擺脫噩夢的流淚!
女兒範焉有了長公主的庇佑,那些心懷不軌之徒必定退避三尺,範權已經沒有了後顧之憂,欺負女兒的聞廣已死,田虎也在哀嚎,就隻剩下田豹了,今天我範權哪怕是被人當槍使,我就是想親手殺死這個畜生!
範權暴起,一下子就從身後將田豹撲倒,手中的尖刀猛紮田豹,一刀,兩刀,三刀,鮮血直噴而出!
形如厲鬼,滿臉血汙的範權仰天長嘯:“女兒!爹爹為你殺了這個畜生!”
高俅將解腕尖刀塞給範權又如何能瞞得過子鼠等人,但是大家都知道是怎麽回事,都選擇了默不作聲,甚至還為範權接近田豹大開方便之門!唯有趙佶和張安安被瞞著。
驚變突起,百姓是驚慌失措,不知道發生了什麽事,紛紛叫喊,而大內侍衛卻是施施然,確認了田豹已死,這才上前將範權控製住!
高俅上來,將範權、範焉的故事娓娓道來!
高俅之所以選擇範權,那就是範權、範焉的故事足夠曲折,足夠淒慘,足夠香豔,是事後轉移視線的最佳選擇,不然以高俅的為人,又何必選擇已經進入張府的範權!
果然,隨著高俅的娓娓道來,原本驚慌失措的百姓已經安靜了下來,慢慢地發出了哭泣之聲,範權父女的遭遇引起了百姓的共鳴,隨後聽到範焉被田虎假裝醉酒強暴,更是憤怒至極;但是百姓很快就發現,這才隻是噩夢的開始,後麵的事情更無恥更黑暗,憤怒已經不足以抒發自己的情緒了!
現在已經沒人再關心範權為什麽要殺田豹了,這等強暴嫂嫂的畜生不該殺?範權為女兒報仇不應該嗎?若是換成自己,必定也會如範權一般!
高俅的目地達到了,隻是接下來還有一件事要處理,那就是範權今天的所作所為與昨天鄭屠那是如出一撤,唯一的區別就是範權得手了,而鄭屠未得手!那麽有鄭屠的例子在前,範權也要這麽處理!
昨天的普法教育很深入人心,現在都不用高俅開口說話,百姓已經自發地遞上筆墨紙硯,不就是請願書嘛!不就是按手印嘛!
可是今天在場的百姓中間沒有一個是讀書人,今天讀書人都跑到金玉閣去報名了,難得一次的恩科啊,雖然這次隻取三十名,但這也是個機會啊,讀書是為了什麽?不就是能為朝廷效力嘛!這等機會豈能錯過?
“朕來寫!”趙佶出來了。
趙佶可以發誓,範權、範焉的遭遇自己是第一次聽說,難怪仙尊之子今天臉色會這麽難看,隻要是稍微有點良心,聽說了這等遭遇,心情都不會好的!
現在的趙佶已經不關心自己出不出戰了,而是覺得範權父女受了這麽多苦,不能再受罪了,朕來寫!
請願書寫罷,趙佶第一個按上自己的手印,然後傳了下去,百姓也是紛紛按上手印,讓範權感受到了人間溫暖。
現在隻差最後一個環節了,罰錢!
趙佶當即表示這錢朕來出!卻被張安安攔了下來。
張安安又是和昨天一樣,來到場中,大喝一聲:“破財消災!”
一聽是破財消災,梁師成就是一個哆嗦,自己昨天已經破財了呀,今天怎麽還要破?不過梁師成抬頭一看,仙尊之子這次不是對著自己喊的,順著張安安的目光看去,那是童貫!
童貫也是機靈人,一見仙尊之子看著自己,又喊出了破災消災,聯想到昨天梁師成也是這麽渡過難關的,頓時就明白了。
童貫趕緊出來:“五萬貫!童某出了!”
出征的皇城司將士們也是紛紛叫喊:“這錢,我們出了!”還有之前羞辱過範權的一些將士向著範權跪下:“之前多有得罪!還請範先生原諒!”
潘雲也上來了,表示這錢由潘家出了。
潘雲也不想出這筆錢,但是那個死鬼聞廣是潘家的人啊,是當年潘家推薦上去的,想不認都不行!
看著有這麽多人踴躍出錢,張安安也是意想不到,最後在張安安的調解之下,這筆五萬貫的罰錢還是由童貫出了!
破了財的童貫也是心滿意足地下去了,財破了,那麽災自然也就消了。
田豹死了,田虎還活著,現在的百姓對於田虎那是恨之入骨,世上竟有如此無恥之人,高俅也順勢宣布了對田虎的處罰-淩遲!
淩遲,即民間所說的“千刀萬剮”,將人身上的肉一刀刀割去,極為殘酷,北宋開國之初,宋太祖曾禁止淩遲,直到神宗熙寧、元豐年間,才正式將淩遲列為死刑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