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趕集

  吃過晚飯,貝思甜收拾了碗筷,回到東屋坐在炕沿兒上,拿起簸籮開始掐辮子。


  秦氏見她主動來幫忙,心裡挺高興,眉心的『川』字舒展開一些。


  羅安國靠在被子垛上自己捲煙,雖然現在家裡沒什麼錢,但是秦氏不願意委屈了他,多少也會買些煙葉子,他沒事了就自己卷一卷。


  貝思甜一邊掐辮子,心裡一邊斟酌著該怎麼說,畢竟要練字可是要置辦東西的,練字的宣紙和毛筆都是要花錢的!


  「平安,你不好好練字,畫啥東西呢?」羅安國瞥了他那本子一眼。


  羅安平這個年紀本來就愛寫寫畫畫的,以前貝思甜從來不畫畫,後來一畫畫的又那麼好,他當然心癢難耐。


  「我今天已經洗完三大張紙的字了!」羅安平將田格本拿出來,上邊都是數字和簡單的偏旁。


  羅安國拿過來看了看,比以前倒是有點進步,不過放著字不練瞎划拉,他還是訓斥了幾句。


  貝思甜見此,說道:「爸,我也想將練字重新撿起來。」她說完,緊接著又補充了一句,「毛筆字。」


  羅安國手裡卷著煙,抬頭看著她道:「你會毛筆字?你爸教你的?」


  貝思甜點頭,將這一切都推給了那個便宜爹,「是的,從小隻要有時間就練。」


  秦氏一邊縫著鞋面,一邊說道:「杜扒皮能讓你有時間?」


  貝思甜聽到『扒皮』兩個字,靈機一動,說道:「寫字能賣錢,所以她倒是不反對。」


  「錢錢錢!她就知道錢!都掉的錢眼兒里去了!」秦氏一提起她就生氣。


  「行了,人都嫁出去了,你還這叨叨什麼!」羅安國喝住秦氏。


  杜春梅帶著她那個女兒嫁到了鄰村,原先的房子都給賣了,雖然不遠,但是看樣子沒打算再回來。


  「小甜兒,你寫的字賣出去過嗎?」羅安國問道。


  只有寫的好的字才能賣出去,羅安國也是想問問她的水平。


  貝思甜哪敢全都說實話,她來到羅家之前只有十二歲,練字可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十二歲的小姑娘,平時又受到壓榨,怎麼可能練出一手好字呢。


  「沒有,還沒試著往外賣,我爸他就……」貝思甜聲音壓低,隨即又抬頭揚聲說道:「不過我爸說過我在這方面有天賦,讓我以後有機會了,好好練練。」


  秦氏將縫好的鞋放在一旁,眼皮都不抬一下,「練什麼練,貪多嚼不爛,你就好好綉你的花吧,我看你在這上頭有天賦。」


  「娘,我的字說不定能賣錢的。」貝思甜也想在這方面打動秦氏。


  但是秦氏壓根就不信她會寫毛筆字,那東西,就是當家的寫的也賣不出去,她一個丫頭片子寫的就能賣出去?


  羅安國一直沒有說話,這時候對秦氏說道:「老婆子,左邊柜子我那毛筆還在不?」


  秦氏沒好氣地放下手裡的活兒,「在能怎麼著?家裡也沒有墨,你們怎麼說風就是雨的呢!」


  「不是還有一瓶鋼筆水嗎。」羅安國說道。


  鋼筆水?

  貝思甜一怔,鋼筆和鋼筆水都是金貴東西,可貴了,這裡怎麼會有的?

  她轉念一想,立刻便想到羅旭東的身上,這些東西,怕是也只有部隊上才有了。


  果然就聽到秦氏說道:「那是部隊上給旭東發的獎,用一點少一點,不行!」


  那根鋼筆和一瓶鋼筆水都是羅旭東那年獲得優秀標兵發的獎品,這麼金貴的東西,怎麼能拿出來瞎禍害!

  而且這些東西都是秦氏留下的念想,用完了可就沒有了!


  秦氏態度堅定,羅安國也沒有辦法,這次貝思甜只得失望而過。


  貝思甜也沒有太失望,雖然沒有墨汁,但是有了毛筆也好說,羅安國喜歡有上進心的人,到時候管他借毛筆應該不難。


  貝思甜決定自己買黃紙,她在柜子里找到幾塊手絹,帶著藍色或者粉色包邊的那種,只是上邊的綉圖十分粗淺,她稍微加工一下,應該也能賣上幾個錢。


  黃表紙2刀一毛五,足夠她用一段時間的了。


  以後是要打算經濟上獨立了,否則以後想做什麼事都會像現在這般束手束腳,如果錢掌握在自己手裡,便不需要這麼麻煩。


  秦氏倒也不是不想讓她掌握家裡的錢財,只不過以前的原主是個扶不上牆的爛泥,若是把錢給了她,說不定哪天就被人糊弄走了。


  鞋面綉完了,貝思甜又將秦氏給的麥梃子都掐成辮子,便開始抽空綉手絹。


  臨到去趕集前一天,貝思甜將將把五塊手絹都綉完了,之所以用了這麼長時間,她是下了一些功夫的。


  這五塊手絹用的都是雙面繡的綉法,三塊繡的是雙尾金魚游弋生姿,另外兩塊繡的是黃燦燦的月季配上別緻的綠葉。


  手中只有兩種顏色,花樣子自然也是相對簡單很多,不過綉出來卻是十分精美,兩位金魚搖首擺尾,栩栩如生,甚至顯出幾分悠閑自由之姿。


  這三塊手絹她準備一塊賣五毛錢,另外的兩塊,分別綉著一大朵怒放的金黃色月季,另外還有一朵含苞待放的花骨朵,配上幾片綠葉,顯出幾分雍容華貴之色,讓人看了心生喜愛。


  這兩塊手絹她準備買八毛錢。


  這個價格對於手絹來說太貴了,可是對於雙面繡的工藝來說就太便宜了!


  如果都能如願賣出去,她手裡就能攢下點錢,別說買黃紙,就是買墨都綽綽有餘。


  集市的地點是在隔了三個村子的馬廟村,秦氏四點多就起來開始收拾了,貝思甜和羅安平五點鐘起來的時候,就已經準備出發了。


  羅安平興高采烈,趕集對於他們這些孩子來說,就像是去遊玩,集上有好多好玩的東西,就是看看心情都會愉悅。


  三個人一路向著集市走去,村裡頭也有一些趕集的趕著驢車,不過都要錢,現在一分錢都恨不得掰開來花,秦氏便帶著他們徒步走過去。


  這段距離也不短,有十來里地,三個人天不亮就出來,等到天大亮了,才趕到集上。


  嘈雜聲逐漸增大,羅安平再次興奮起來,走路都一顛一顛的。


  貝思甜也是左顧右盼,想看看這裡的集市有什麼不同。


  轉眸間,她卻看到了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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