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電競新星
在4V5人數劣勢下,林楓先發製人,一波零換五,此時兵線慢慢進塔,一切都按部就班,好像是經過精心策劃的。
“越塔要線嗎?兵線是用來推塔的。”
林楓這才回答了剛才隊友的問題,王者榮耀對防禦塔有保護機製,塔下沒有兵線,很難對塔給到傷害。
如果等兵線過來再越塔,有可能兵線會被對方死前拋出的技能清除掉,這樣就算團滅了對方也拿不走對麵的水晶,所以來選擇在兵線到之前越塔。
“敢不敢不推?有本事再打一波?”
趙雲打算用激將法來解決這次危機,但是即便林楓願意給他這個機會,但林楓的三個隊友,可沒有人在意這種小學生的言語,已經變成了分奴,瘋狂的點水晶。
眼看一波局勢難以挽回,趙雲幹脆破口大罵起來:
“你們這些黑夜的粉絲隻會炸魚塘,打不過自己的段位,你們來跑到這個低低段位找存在感,真是弟弟的行為。".
“既然你知道黑夜,遊戲玩了至少三年了,我很難想出什麽樣的人玩了三年還在I這個段位上,即便是靠積分段位也該上去了吧,這究竟是有多菜啊。”
在遊戲結束前,林楓打出了這段話,隨即水晶爆炸了,趙雲沒有了機會反駁。
王子異看著鑽石進入星耀的界麵,滿意截下圖,拿著截圖發了一下朋友圈:“感謝林哥送我上星耀。”
進入遊戲主界麵,無一例外都是請求加好友,包括一直在汙蔑詆毀的趙雲也在其中,隻是朋友請求不是辱罵,而是幾個大感歎號:
“”! !臥槽,你是黑夜本尊?”
趙雲的震驚可以在屏幕上想象到,但他沒有理會這個加好友的請求,默默地關掉了遊戲。
一個清晰的金屬聲音從林楓腦海中響起。
“完成隱藏任務,幫助隊友上星耀,解鎖超強自愈。".
林楓眼神微動,這個能力聽起來是很不錯的能力。
當時已經淩晨一點了,宿舍隻有他們兩個人,另外兩個人今晚估計不會回來了,林楓也沒在意,他洗了個澡就睡下了。
王子異躺在床上,則是輾轉反側,在百度上輸入了黑夜兩字,他不知道什麽是黑夜,但是今天,這個角色被多次提到,好奇心驅使他想認識這個角色。
隨著屏幕上彈出的關鍵詞,王子異的瞳孔不斷放大,五大國服,上帝的右手,巔峰之首,排行榜之首,演員噩夢,職業選手的天敵,各種逆天的稱號竟然被賦予給了同一個人,那就是黑夜。
這些關鍵詞讓王子異熱血沸騰,這些封號單個拿出來都是封神的稱號,當這些封號聚集在一個人身上,則是變成了傳說,王子異點擊搜索頁麵查看裏麵的細節。
黑夜在巔峰中對線,樹葉,風寐,蟬紅……諸如此類的大神,職業選手都是靠碾壓優勢取勝的,這也是他們被稱為職業選手的天敵的原因,這些名字基本上都是王子異知道的,因為他們現在是電競圈的半壁江山。
在我方玩家有兩個演員賣分的情況下,三打七贏的遊戲貝稱之為演員噩夢。
各種輝煌的事跡都在頁麵上,這個從未露麵的天才少年領導了那個時代,王子異就像看著一個人的傳奇成長史。
王子異咽了咽口水,在夜裏翻遍了各種資料,不知不覺時間緩緩流逝,他也成了黑夜的追崇者,這個男人不過使用半年就締造了一個傳奇,一個時代。
王子異看著林楓的方向,突然想到了什麽,消失了三年,時間線吻合了,他該不會就是……
想著,王子異趕緊打開了遊戲,查看剛才林楓的賬號資料,眼花繚亂的曆史國標已經告訴了他答案。
一整夜,王子異得知這個消息以後翻來覆去,難以入眠。
直到第二天清晨,他實在是忍不住了,還是對著林楓問出了那句話:“林哥,你就是黑夜吧,當初銷聲匿跡是因為這件事情嗎?”
林楓看向王子異,看他神情大概也是查了自己的資料,便也是沒有否定,隻是淡然的點了點頭:“這件事不要告訴別人。”
得到林楓肯定的回答之後,王子異顯的有點興奮,並且信誓旦旦的保證:“放心,這件事情不會有第二個人知道。”
不過清晨,外麵就有很大的動靜,今天還是星期六,是大部分學生睡懶覺的時間。
所以不由的引起了諸多人的謾罵,但是看到外麵是誰的時候,卻是不由的閉上嘴了。
“清風徐來!”
那是一個遊戲ID,在電競裏麵,一個遊戲ID自然也就成為了一個電競人物的代表了,清風徐來是目前新生代人物裏炙手可熱的任務。
隻是這種電競明星為什麽會到他們這破學校來,實在是匪夷所思!
而且他似乎一直在叫一個人的名字,那個名字好像叫林楓來著。
“林哥,是找你的,是你之前的朋友嗎?”
王子異卻是聽的十分清楚,對著林楓問道,林楓卻是搖了搖頭:“我不認識,去看看吧。”
“去看看吧。”
林楓回應了一聲,下樓看看是什麽情況。
“我就是林楓,請問你是?有什麽事情嗎?”
林楓顯然並不認識眼前這個炙手可熱的青年,從右手被打斷以後,他就很少關注王者榮耀了,至於這電競新星,他就更是沒有多清楚了。
“你不認識我?”
清風徐來對於林楓不認識自己感覺有點奇怪,雖說自己隻是一個新星,但是玩王者榮耀的,應該沒有不認識自己的。
林楓卻是輕描淡寫的言語惡劣一句:“我應該認識你嗎?”
“無所謂的,我是來像你下戰書的,明日我們就在你們學校SOLO一把,如果你贏了,我從此退出職業電競的舞台,但是如果你輸了,你要當眾從蕭雲軒的胯下鑽過給他道歉!”
清風徐來聲音極其高調的說道,似乎要讓每一個人都能夠見證到這件事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