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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章脖子以下全是腿,劫案,買車(2更)

  那就是四個正常入境的女人,好像是巴西來的模特。


  路克在邊上聽著,心中毫無波動,甚至是想笑的。


  接下來,貝利特滿臉不爽地宣布收工回家,只有小部分組員繼續保持對謝爾蓋的遠距離監視。


  路克兩人也回到了自己的辦公桌。


  艾爾莎在那裡也是滿臉不解:「這謝爾蓋有毛病?這樣出去一圈,就是為了和那四個女人見一面?不就是幾個模特么?」


  路克輕笑:「不止。」


  艾爾莎眼睛一亮:「你有發現?」


  路克:「那還是四個大長腿的模特,感覺脖子以下全是腿。」


  艾爾莎:「……小子,皮這一下,你很開心?」


  路克呵呵笑著,心中其實也沒什麼頭緒。


  謝爾蓋的舉動古怪,但不確定的地方太多,多想無益。


  這案子是貝利特的活,他繼續等機會就好。


  貝利特被謝爾蓋那無厘頭的接船舉動搞得有點蒙,只能等待下一次機會。


  路克和艾爾莎又放假了。


  路克再次坐上公交車,遊走在紐約的大街小巷。


  過了兩天,在他下了公交,在站台上琢磨著是不是再去搞一票販子團伙時,一輛火紅色的寶馬760Li風一般地從他面前邊竄了過去。


  路克愣了愣。


  這車很漂亮,速度很快,但……這裡好像是鬧市區吧?開這麼快不怕被警察開罰單?

  但片刻后,他就沒這個疑問了。


  後面哇啦哇啦的警笛聲響起,七八輛NYPD的警車就從他面前沖了過去,追著那火紅色的寶馬760Li去了。


  路克恍然:原來本來就是在躲避警察啊!也不知是不是什麼飆車黨。


  想到這裡,他心中有些好奇。


  這才分析起剛才靈敏嗅覺里聞到的味道,想查下那輛火紅色寶馬是什麼情況。


  這一分析,路克面色古怪:「女人?而且還是一、二、三、四個女人,她們還剛開過槍?」


  路克想著這案子,一路回了警局。


  看見艾爾莎,他隨口打了個招呼,問道:「對了,下午我看見一輛火紅色的寶馬被一群警車追著跑,那是什麼情況?」


  艾爾莎愣了愣,搖頭:「不知道,這裡可沒電視。」


  路克聳聳肩,也沒太在意,和艾爾莎一起出門回公寓。


  走出警局大門時,他們剛好和兩個警員的速度差不多,就聽見那兩個警員在那裡談論:「那群劫匪膽子大就不提了,關鍵是他們的車好,車技更好。幾個分局出動了三四十輛警車,都沒能堵住他們。」


  另一個警員撇嘴:「也不看人家開的是什麼。那可是寶馬760Li,比我們的破警車可好多了,能跑不是理所應當的么?」


  前面那警員不服氣了:「我給你輛F1,你能在市區跑出一百碼以上的速度么?人家就能。」


  後面這警員似乎也覺得有道理:「好吧,他們車技確實不錯,所以我們沒抓到他們,其實也不奇怪?」


  前面的警員:「當然。」


  路克在邊上聽著,忍不住問了一句:「請問,那火紅色寶馬到底幹什麼了?我下午就看見警車在追它。」


  警員看了他一眼,沒吭聲。


  路克掏出自己的警官證:「我也是警察,好奇而已。而且,這事……應該會上電視的吧?」


  那個警員一聽,覺得也是,開口道:「那是一群銀行劫匪,剛剛搶劫了曼哈頓西29街的一家銀行,捲走了裡面三百多萬的現金。」


  路克啊了一聲:「他們有幾個人?」


  那個警員想了想,覺得這肯定保密不了,那些電視台早就在播了:「四個人吧。」


  路克點頭:「哦,謝謝你。」


  走出警局,艾爾莎才奇怪地看著他:「你怎麼這麼關心這伙劫匪?」


  路克表情微妙:「我有點大膽的想法,但是暫時不好說。」


  回公寓,看了下電視里的報道,看著節目里那四個劫匪搶劫銀行的畫面,路克心中琢磨著,到底有沒有那個可能。


  紐約警局不准他們插手抓捕謝爾蓋的行動,只能旁觀。


  但……這個搶劫案應該不算謝爾蓋的鍋吧?


  第二天,路克去了昨天發生劫案的曼哈頓區。


  結果,還在公交上,就再次看見一輛熟悉的火紅色寶馬嗖地一聲竄了過去。


  然後一連串警車哇啦哇啦地又跟著竄了過去。


  路克樂了:喲,這劫匪和警員們杠上了啊?這大早上的又開始玩追車?

  他拍下了開門提醒鍵,司機在下一個站點打開了車門,路克飛快下車。


  左右瞅了瞅,發現這裡一片擁擠,計程車就別想了,這時的紐約想打車真的有點困難。


  突然,一個十七八歲的男孩騎車從他邊上慢悠悠地過去。


  路克一把抓住了他,男孩幾乎被他從車上拎了下來,滿臉驚恐地看著他。


  路克:「你這車買成多少錢?」


  男孩:「我這是捷安特orc3300,去年花三百七十九美刀買的。」他完全是背資料,主要是路克現在的氣場有點強。


  路克飛快地從兜里掏出了四百美刀:「那算我買了。」


  把錢塞到這男孩的手中,他騎上車就走。


  這男孩愣了片刻,才張口叫道:「等等,我的包……呃,謝謝。」


  路克卻是聽見他的叫喊聲,發現車架上還有個小包掛著。


  他抓下來,隨手向後一拋,剛好就落到了這男孩的面前。


  男孩都不用動腦,下意識伸手一接,再看看手中的四百美刀,有點蒙:「啊,我這算是賺了?」


  騎了一年多的車,賣出比原價還高二十美刀的價錢,他當然賺了。


  路克卻已經開始加速。


  自行車當然不能跟汽車比,但他又不是要和對方競速,他只要吊住那輛火紅色的寶馬760Li尾巴就好。


  以昨天的搶劫案來看,對方最多十多分鐘就會擺脫警方的追捕。


  這種早間高峰期,在路上拖得時間越久,就越容易被堵住,劫匪們可沒那麼傻。


  以對方的車速來算,平均最多在一百公里時速上下,十多分鐘最多能讓她們開出二三十公里。


  他騎的捷安特orc3300是一款入門級的公路自行車,二三十公里的路程,以他28的力量屬性,二十多分鐘也夠了。


  一邊用著靈敏嗅覺追著那輛火紅色寶馬的氣味,路克一邊騎著車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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