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回頭翻看前面對斯特里克蘭夫婦的描寫,我發現他們的面目顯得很模糊。我把他們寫得毫無個人風采可言,而那是使書中人物形象生動的關鍵所在;我懷疑這要怪我自己,於是我冥思苦想,試圖憶起某些能讓他們躍然紙上的獨特之處。我想要是能描繪幾種他們慣用的語氣或者特殊的習慣,那應該能夠突出他們的特點。現在他們就像古舊掛毯里的人像,和背景沒有什麼區別,如果你站在遠處,恐怕連輪廓都看不清,只能見到一團漂亮的顏色。我僅有的借口是,他們給我留下的正是這種印象。其實許多人的面目都是這麼模糊的,他們生活在社會有機體之內,又跳不出體制的窠臼,慢慢地也就泯然眾人矣。他們很像身體里的細胞,重要是很重要,但只要是健康正常的細胞,就會被巨大的總體吞沒而顯露不出來。斯特里克蘭的家庭是普通的中產階級之家。妻子是個和藹可親、熱情好客的普通婦女,有著痴迷於結交文人墨客的無傷大雅的愛好;丈夫是個呆板無趣的普通男人,克勤克儉地過著仁慈的上帝安排給他的生活;兩個孩子外貌漂亮,身體健康。這樣的家庭再尋常不過了。我不知道他們身上有什麼值得獵奇者關注的地方。


  回想起後來發生的種種情狀,我不禁捫心自問:當年的我是不是太過愚魯,竟然看不出查爾斯·斯特里克蘭有何過人之處?或許是。從那時到現在許多年過去了,我想我對人情世故已經具備相當的了解,但即使我在最早認識斯特里克蘭夫婦時擁有如今的閱歷,我相信我對他們的看法也不會有所不同。可是因為我早已知道人心難測,如今的我應該不會像當年初秋回到倫敦時那樣,因為獲悉那道消息而驚詫萬分了。


  我回去尚不到二十四小時,就在哲邁恩路[53]遇見露絲·沃特福德小姐。


  「你看上去心情非常好啊,」我說,「有什麼值得高興的事?」


  她笑了起來,眼睛里流露出我早已熟悉的幸災樂禍的神色。這意味著她又聽到她某個朋友的糗事,這位女作家的消息是很靈通的。


  「你是見過查爾斯·斯特里克蘭的,對吧?」


  不僅是她的面孔,她渾身上下都洋溢著歡天喜地的氣息。我點了點頭。我想那可憐的傢伙不是在股票交易所虧蝕得血本無歸,就是被公共汽車碾軋得死無全屍。


  「很讓人吃驚吧?他丟下他老婆跑掉啦。」


  沃特福德小姐肯定覺得把她的大好話題浪費在哲邁恩路的人行道上實在太過可惜,所以她很有藝術家派頭地把核心事實拋給我,然後宣稱她對細節並不知情。我呢自然也不能小瞧她的口才,竟至於認為她在這種無關重要的場合會變得笨嘴笨舌,但她就是不肯說。


  後來被我問得急了,她不耐煩地回答:「跟你說過我什麼都不知道啦!」接著裝作無可奈何地聳了聳肩膀說:「我相信城裡某家茶館有個女孩把工作給辭掉了。」


  她朝我笑了笑,又說她趕著去看牙醫,隨即揚長而去。我的好奇之心多過悲傷之情。那時候我親身經歷的事情還很少,我感到很興奮,因為以前只從書里讀到的故事,居然在我認識的人身上發生了。坦白說,這些年來我在熟人間已經見慣了這種事情。但那時我是有點吃驚的。斯特里克蘭先生肯定已屆不惑之年,到了這種歲數竟然還談情說愛,我覺得這實在是叫人噁心。年輕時我不知天高地厚,貿然斷定那些到三十五歲仍在花前月下徘徊的人都是愚不可及的大傻瓜。這道新聞也給我個人造成了小小的困擾,因為我在鄉下時給斯特里克蘭太太寫過信,跟她說了我回城的日子,又說如果沒接到她來信另作安排,我將會在某個日子到她家裡喝茶。那個日子就是這一天,而且我並沒有接到斯特里克蘭太太的回信。她到底想不想見我呢?她完全有可能在心煩意亂中把我信里的約定忘得乾乾淨淨。或許我還是不去為妙。但她也可能希望這件事能夠秘而不宣,而我卻露出馬腳,表明已經獲悉這道奇怪消息,那就過於草率了。我拿不定主意,既擔心不去或許會傷害這位太太的感情,也害怕去了可能會徒增她的煩惱。我想她肯定是很傷心的,我不願意看見那種我幫不上忙的痛苦,但說來慚愧,我又發自內心地想去看看她是怎麼處理這件事的。我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


  最後我想了個主意:我裝作若無其事地去登門拜訪,到門口再請女傭進去問斯特里克蘭太太是否方便接見我。這樣她就有把我打發走的機會。但在對女傭背出那套早就準備好的說辭時,我感到萬分尷尬;而在陰暗的走廊里等待答覆的時候,我鼓起了所有的勇氣才沒有臨陣脫逃。女傭走回來了。從那女傭的舉止看,心緒不寧的我覺得她已經完全知道這樁家庭慘劇。


  「請跟我來好嗎,先生?」她說。


  我跟著她走進客廳。窗帘半拉著,免得客廳里太亮,斯特里克蘭太太背對光線坐在椅子上。她姐夫麥克安德魯上校則站在沒有生火的壁爐之前烘烤他的脊背。我發覺自己來得真不是時候。我想我的突然蒞臨必定讓他們倍感意外,斯特里克蘭太太肯讓我進來,只是因為她忘記和我另約時間。我覺得上校很討厭我這個不速之客。


  「不知道你是否記得我今天會來。」我不動聲色地說。


  「當然記得啊。安妮馬上就把茶端來。」


  儘管客廳里光線很暗,我還是看得出斯特里克蘭太太的眼睛都哭腫了。她的皮膚本來就不好,現在更是變成土灰色了。


  「你記得我姐夫的,對吧?你們在晚宴上見過的,就是度假前那次。」


  我們握了手。我正猶疑著不知道該說些什麼好,但斯特里克蘭太太解救了我。她問我夏天都做了什麼事,我趕緊接著話頭說了幾句,直到女傭把茶水端過來。上校要了杯威士忌蘇打。


  「你最好也喝一杯,艾美。」他說。


  「不,我還是喝茶吧。」


  這是第一個暗示發生了倒霉事的跡象。我假裝沒發現,盡量和斯特里克蘭太太東拉西扯。上校仍然站在壁爐前,什麼話也不說。我尋思再過多久告辭才合乎禮節,我很奇怪斯特里克蘭太太究竟為什麼讓我進來。客廳里沒有鮮花,各種夏天時收起的裝飾品也沒有重新擺出來,這個向來令人愉悅的房間瀰漫著凄清寂寞的氣氛,它讓你產生一種奇怪的感覺,彷彿有個死人就躺在牆壁那邊似的。我把茶喝光。


  「你想抽根煙嗎?」斯特里克蘭太太問。


  她張望著要找煙盒,但沒看到。


  「我家恐怕是沒有煙了。」


  她突然失聲痛哭,匆匆跑出了客廳。


  我當場目瞪口呆。現在我已經明白,香煙原本都是她丈夫買的,找不到香煙促使她想起她的丈夫;她發現自己正在失去先前習以為常的安逸,這種新感覺給她帶來突如其來的心痛。她意識到原本的生活已經結束,再也不可重來。所以她無法繼續泰然自若地和我應酬。


  「我想我是該走啦。」我邊對上校說邊站起身。


  「你大概聽說過那個混蛋拋棄她的事吧。」他怒氣沖沖地說。


  我猶豫了片刻。


  「你知道人們喜歡說閑話的,」我回答說,「有人含糊其辭地跟我說出事了。」


  「他跑掉了。他帶著女人私奔到巴黎去。他丟下了艾美,一個便士也沒留下。」


  「我感到非常難過。」我說,我不知道還能說些什麼。


  上校猛然喝掉他的威士忌。他高高瘦瘦的,大概有五十歲,留著兩撇下垂的小鬍子,頭髮是灰白的。他有著淡藍色的眼珠和薄薄的嘴唇。自從上次和他見面后,我就記得他那張傻乎乎的臉,也記得他當時很驕傲地說,他在離開部隊之前有十年每周都打三次馬球。


  「我想我還是不要繼續打擾斯特里克蘭太太了,」我說,「你能跟她說我感到很難過嗎?如果有事情需要我幫忙,我會很樂意效勞的。」


  他對我的話置若罔聞。


  「我不知道她將來該怎麼辦。還有兩個孩子呢。他們喝西北風嗎?十七年啊。」


  「什麼十七年?」


  「他們結婚已經十七年,」他憤憤地說,「我從來沒喜歡過他。當然,他畢竟是我的連襟,我總歸能忍就忍。你認為他算是有教養的人嗎?她本來就不應該嫁給他。」


  「沒有挽回的餘地嗎?」


  「現在她只有一件事可做,那就是和他離婚。這就是你進來的時候我跟她說的話。『向法院遞上訴狀啊,親愛的艾美,』我說,『為了你自己,為了孩子,你都要這麼做。』他最好別再讓我碰見。否則我會把他打個半死。」


  我心裡忍不住想,麥克安德魯上校估計很難完成這次盛舉,因為斯特里克蘭的體格之雄壯曾經讓我很吃驚,但我嘴上什麼都沒有說。如果你遭遇令人切齒的事情,卻不能以武力對罪人施加直接的懲罰,那肯定是會悲憤不已的。就在我正想再次告辭的時候,斯特里克蘭太太回來了。她已經擦乾眼淚,給鼻子補了粉。


  「不好意思,我剛才失態了,」她說,「我很高興你還沒走。」


  她坐了下來。我根本不知道該說什麼。我怯於談論和我沒有關係的事情。當時我並不知道女人有種根深蒂固的惡習,就是只要有人願意聽,她們就熱衷於談論自己的私事。斯特里克蘭太太似乎已經很努力地約束自己了。


  「大家有說起這件事嗎?」她問。


  我有點吃驚,她居然以為我早就知道她家裡的變故。


  「我剛剛回來啊。我唯一見過的人是露絲·沃特福德。」


  斯特里克蘭太太合起了雙手。


  「告訴我她到底是怎麼說的。」看到我欲言又止,她催促說,「我特別想知道。」


  「你也知道的,人們喜歡捕風捉影。她說話不是很可靠,對吧?她說你丈夫離開你了。」


  「沒有了嗎?」


  我沒有選擇複述露絲·沃特福德臨走時那句提到茶館女孩的話。我騙她說沒有了。


  「她沒有說他是跟什麼人走的嗎?」


  「沒有。」


  「我就是想知道他是跟什麼人走的。」


  我有點困惑,但無論如何我現在應該走了。跟斯特里克蘭太太握手時,我對她說如果有需要幫忙的地方儘管開口。她擠出虛弱的微笑。


  「非常感謝你。除了你,我不知道還有誰願意來幫我。」


  我不好意思表達我的同情,於是轉身想要跟上校告別。他沒有握住我的手。


  「我也要走了。如果你要經過維多利亞路,那我就跟你一起走。」


  「好的,」我說,「走吧。」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