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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8章 頂包

  鄭祖勇帶著一肚子疑問離開了市第二看守所。


  回到分局以後,他通過內部渠道查詢莫君鋒這個人的詳細資料,發現這個人的家庭住址就在城郊一個叫大唐村的地方。是一個被徵收土地的失地農民。


  於是,他又開車去了大唐村。


  找到莫君鋒的家,讓他更加確信了自己心中的那份懷疑。雖然莫君鋒一家也住著三層小樓,但房間裡面堆著各式各樣的雜物,還有一些撿來的硬紙板和塑料瓶,與一個休閑酒店老闆的身份大相徑庭。


  莫君鋒的老婆是一個標準的農村婦女,拴著圍裙在洗菜,看樣子準備做飯。她看到有一進來,忙站起來來問,「這位老闆,你找誰呀?」


  鄭祖勇並沒有穿警服,所以她這麼問。


  鄭祖勇一邊打量房間,一邊回答說,「這是莫君鋒莫大叔的家嗎?有人委託來來找他辦點事情。」


  「哎呀,真是不巧,我家老莫頭兩天跟我說,他們酒店打算在東源市開家新的酒店,讓他去那裡做管理呢,估計呀,一兩年回不來。」老大娘自豪地說。


  「讓莫大叔去做管理?」鄭祖勇一怔。


  「是呀,我家老莫說了,他們老闆對他很看重,說他老實,雖然年齡大了點,但比很多年輕人靠譜,所以開新的酒店才讓他去管理的。」老大娘解釋道。


  「哦,是這樣呀。那莫大叔原來在南風酒店是做什麼的呢?」鄭祖勇問。


  「是後勤小組長。」老大娘說。


  後勤小組長不就是管幾個掃地的阿姨么?但他什麼時候變成南風酒店的老闆了?

  「那你知不知道南風酒店的老闆叫什麼呢?」鄭祖勇又問。


  「我咋知道呢?我家老莫也不告訴我。」老大娘搖了搖頭。


  「我聽說莫大叔身體不太好,是不是真的呀?」鄭祖勇接著問。


  「哎,說起來都是老毛病了。他的胃一直不太好,常常疼得死去活來的,飯也吃不下,後來我多次催他去醫院看看,他就說看過了,醫生告訴他只是胃炎,給他開了葯。可是就是不會好,有一次我還看到他吐了血呢,哎,如何是好呀……」老大娘絮絮叨叨地說。


  鄭祖勇現在清楚了一點,這個莫君鋒絕不是南風酒店的老闆。但他為什麼要這麼做呢?從在看守所與他見面的情況來看,好像又不是受到協迫的。


  「大娘,你們家裡有沒有欠別人的錢什麼的?」鄭祖勇又問。


  「沒有,絕沒有。雖然我們家沒什麼錢,但從來不去做生意,不要錢來做什麼。」老大娘搖了搖頭。


  「那他又沒有其他什麼愛好?比如喜歡賭錢,喝酒之類的。」鄭祖勇說。


  「沒有、沒有、沒有……咦?你不認識我家老莫嗎?那你來找他做什麼呢?」老大娘狐疑地問。


  「我是公安分局的人,你家莫大叔現在被關進了看守所。」鄭祖勇說。


  「看守所?我家老莫犯了什麼事情?他為什麼被關在看守所……」老大娘大驚失色,身體因為害怕也哆嗦了起來。


  「派出所搜查了南風酒店,裡面有一些不法交易,也就是骯髒的東西。對這個事情,南風酒店的老闆要承擔責任,所以就把他抓了!」鄭祖勇介紹說。


  「對了,我也聽我家老莫說起過,他們酒店裡經常有一些不三不四的女人……咦,抓酒店的老闆,那幹嘛也把我家老莫也抓了呀?」老大娘驚慌地問。


  「莫大叔說他就是南風酒店的老闆呀,不抓他抓誰?」鄭祖勇反問。


  「胡扯!我家老莫什麼時候變成酒店的老闆了?他一直在裡面打雜,每個月才拿三千來塊錢,那麼大的酒店怎麼會是他的呢?」老大娘肯定地說。


  「看樣了,莫大叔估計被人騙了,或者拿到了什麼好處,就答應幫人頂罪了。」鄭祖勇嘆了口氣。


  「他傻呀他,再窮也不能替人去坐牢呀。不行,大兄弟,你說說,我家老莫被關在什麼地方?」老大娘焦急了起來。


  「他在市第二看守所,你想見他的話,我可以帶你去。」鄭祖勇說。


  只要家屬一出現,這個謊言不攻自破,到時看莫君鋒還怎麼說。


  隨後,鄭祖勇又用車帶著老大娘穿越市區,到市區另一頭的市第二看守所。


  因為莫君鋒所涉及的罪名不是很重,所以見面的手續還是很好辦的。沒多久,又是會見室見著了。


  「孩他爹,你什麼時候變成酒店的老闆了呀?你到底犯了什麼被政府關在這裡……」老大娘見到自己的丈夫,急忙不停地追問。


  莫君鋒萬沒想到自己的老伴會出現在看守所,怔了怔,久久說不出話來。


  「你倒是說呀?是不是有人威脅你了?」老大娘追問道。


  「沒人威脅我,只是我被查出得了胃癌,知道活不了幾年了,為了錢,就……」莫君鋒最終說了實話。


  「莫大叔呀,你真傻呀,你為什麼說自己是酒店的老闆呢?你知道嗎?南風酒店的事情,是屬於組織賣銀罪,情節也很惡劣,至少要判十幾年的。他們到底給了你什麼好處讓你這麼做?」鄭祖勇說。


  「不是說只關一年多兩年不到嗎?」莫君鋒震驚地問。


  「誰說的呀?你在南風酒店做事,裡面做了些什麼難道你不知道嗎?如果那麼容易的話,還用得著讓你來頂包么?」鄭祖勇心下大喜,看來,莫君鋒是幫人頂罪屬實了,酒店老闆另有其人。


  其實,莫君鋒說的並不完全有錯。鄭祖勇看過南風酒店的卷宗,這件案子,被經辦人楊正海動了手腳,他在卷宗上聲稱南風酒店只是涉嫌容留賣銀罪。


  容留賣銀罪和組織賣銀罪在性質上不一樣,量刑上也天差地別:容留賣銀罪,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沒收財產;組織賣銀罪,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雖然這件案子的調查有了重大突破,但鄭祖勇卻一點也沒有高興得起來,因為這裡面涉及到的東西就多了,改材料,找人頂罪,設計供詞,單憑一個楊正海還無法做得這麼天衣無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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