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三十九章:不祥之地
「小官人果然是做大生意的!」這個東家佩服啊,造船耗費極大,不是一般的商賈,根本撐不起來。就拿一千料大船來說吧,建造一千料大船,起碼要用掉上好整木百十根,其他木料也不少,還有生漆、帆布、銅鐵……林林總總算下來,一艘船的造價都在數百貫。即便能賣到上千貫錢,除去成本,工匠工錢,所賺其實並不多。可能半年幾月下來,造一艘船才能賺個四五百貫左右。
要是對比起其他行業,半年賺四五百貫也還過得去。
可造船又費時又費力,賺得還不多,投資還大,一般人還真的不敢這麼玩。
再說了,這個東家審視著自己這塊地,也就兩三畝左右,雖則帶了個院子,可怎麼也造不了多少條船吧?
「難道是富家子,自己想造一艘花里胡哨的船,學那隋煬帝出行?」
這個東家的心思,和牙人是一模一樣的。
「員外謬讚了,我就是普通商賈。給個實價罷,這塊地我是很中意的。」張正書淡淡地說道。
「三畝兩分地,小官人,這杭州城的地價是一畝十五貫錢,再加上我這上面有房屋,也折價一併賣了,小官人給錢六十貫罷!」這個東家倒也實誠,給的價格還算公道。
但是,張正書並不算了解杭州的地價,偏頭看向了曾瑾菡。
「員外,你這價格不對罷?」
曾瑾菡倒也聰慧,明白了張正書的意思:「這十五貫錢,乃是肥田的價格。你這沿江入海之地,豈能以這價格賣出?以我瞧,給你中地的價格就不錯了,一畝十貫,算上房子,給你四十五貫罷!」
這東家有點躊躇了,他知道曾瑾菡說得是對的。
本來嘛,這做生意的就是這樣,漫天要價,就地還錢。這東家是習慣性地開價了,曾瑾菡的還價雖然不符合他的心理預期,但是卻符合市場行情的。杭州一地,多種桑樹養蠶,這好的地方都拿來種桑樹了。再加上絲綢價貴,所以杭州的地價也不便宜,一畝上好肥田,確實要十五貫錢以上,甚至地段好的,還要三十貫以上。
但是,瘦田的價格卻不高,因為產桑葉不多,種桑樹不划算,只能種水稻。所以,瘦田的價格在六貫錢左右。
不肥不瘦的田地,能賣出十貫錢,已經算高價了。這種田地的地位很尷尬,種桑樹嘛產量不算高;種田嘛,又有點浪費,划不來。所以,這種田地反而是沒人要的。曾瑾菡對曾家的生意,對杭州的了解不少,一下就說中了要點,那東家只能說道:「小娘子果然是杭州人,我交了小官人這朋友,四十五貫就四十五貫罷……」
張正書點了點頭,說道:「驗證過地契,我們就簽字畫押,送交官府釐定,錢契兩訖后,我請員外吃酒!」
「吃酒就不必了,小官人要是趕時間,那就快些辦事罷!」
張正書聽著這東家的話,怎麼感覺他比自己還要著急?
也許是察覺到了張正書的疑問,這東家也有點扭扭捏捏。但是,旁邊的牙人卻多嘴了:「小官人,你是不知情啊,這塊地邪門了,不管是做甚麼生意,到最後都是虧本的。而且不是虧小的本,而是虧大本。就拿這位員外來說罷,他先後開了米市、花圃、腳店,都是虧得血本無歸……」
「就你多嘴!」
這位東家臉上也羞赧難耐,忍不住斥道。任憑誰被說中了心事,也是要惱羞成怒的。這位東家,也不例外。
「哦,還有這事?」
張正書也覺得奇怪了,要知道杭州本地的糧食不夠吃,大多數是要從別的地方運糧食過來,才能維持得了城中幾十萬百姓的用度。所以說,在杭州城開一個米市,那絕對是有賺不虧的,可怪異的是,這個東家虧本了,還是虧大發了那種。
再說花圃,宋人愛花,看著滿街的宋朝百姓戴花,就知道宋人對花的喜愛是刻進骨子裡的那種了。所以,不管是在宋朝哪個大城市開一個花圃,也是大概率能賺錢的。從這個角度說,這位員外的選擇沒有錯。但怪異的是,他還是虧了。
虧得最多的,自然還是要屬腳店。
什麼是腳店?就是讓人臨時歇息一下的小客店,和客棧無二,還提供簡單的飯菜。要是做得好,做得大的腳店,其實和正店也沒啥兩樣了。只不過嘛,正店的要朝廷賜下名頭才能改稱的,而腳店則是相對大眾一些的店鋪。不管你是專門供給酒菜,還是兼營住宿也好,只要不是正店,那就只能是做成腳店了。正店和腳店的區別,不僅僅是在裝潢、官府承認、能榷酒買賣這幾點,單單是服務上面,也差了許多。
但腳店有個好處,就是能在鄉野郊外開設,並沒有人來管,也不用像後世一樣申請營業執照。
所以,只要是在來往客人眾多的官道旁,也是有固定生意做的。
很顯然,錢塘江旁,入海口處的這塊地,正是往來旅客必經之地。
按理說,這樣的地利,開一家腳店,怎麼也能賺點錢吧?事與願違,這個東家還是虧了。一來二去的,這塊地就被愚夫愚婦視為不祥之地了。雖然這個東家不信什麼鬼神之說,但中國人嘛,特別是被儒家思想影響甚深的中國人,往往會秉持「子不語怪力亂神」的念頭。可偏偏,中國人對神佛啊、仙道啊之類的也敬畏有加,所以這位東家還是關了店門,一門心思將此地打包出售了。
張正書是向來不信邪的,從現實角度分析,這位東家開店的經歷,只有腳店是開對了。在這裡賣大米,雖然是離錢塘江入海口很近,但是沒有多少居民在此處居住,他們為何要繞道這麼遠買並不便宜的米呢?花圃也是,雖然宋人喜歡花,但也沒必要跑這麼遠買一枝花戴著吧?
這東家學乖了之後,腳店是開對了。但是,他卻忽略了人心。一次是意外,兩次是巧合,三次……就不是冤枉你了吧?
在宋朝,神怪一說還是很有市場。
且不說那博君人(說書先生)喜歡胡謅亂編,吸引聽眾。鄉間愚夫愚婦,也會傳謠言。正所謂一傳十,十傳百,三人成虎,最後自然此地就成「不祥之地」了。即便這員外走對了路子,卻無法把名聲扳回來了。再加上旁邊也有幾家腳店在爭奪客源,一來二去的,誰還敢光顧他的腳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