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第14章 熊哥讓我來的
回到家裏,張曉梅和葉輕柔的房間都亮著燈,自己的房間也亮著燈,葉問天好奇的走進去,就看到小胖正自己拿著一瓶酒,對著電視裏麵跳舞的美女暢飲呢。
“問天,你可回來了,快坐這,我買的燒雞,花生米,拌的西紅柿,還有一瓶白酒,五瓶啤酒,今天你說什麽都要跟我喝點。”小胖拿著一個瘋子,放在身邊,拍了兩下。
葉問天無奈的笑了笑,坐在凳子上,給自己倒了一杯白酒,輕輕的喝了一口,一股辛辣在口中炸開。
“來來來,吃一口菜,壓壓酒,我可是買的62度純高粱酒。”小胖奸笑一聲,掰下來一根雞腿。
葉問天控製著體內的靈氣運轉了一個小周天,頓時頭腦清明,之前的酒意消失不見。
“咦!兄弟,你現在白酒的量可以吧,咱們以前喝白酒的時候,你都是一口悶,倒頭就睡。”小胖有些驚奇。
“那是這兩年喝的多了。”葉問天得意的笑了笑。
有靈氣的幫助,葉問天現在也是千杯不醉,十個小胖都喝不過他一個,就是讓酒廠的銷售過來,都不是對手。
一瓶酒下肚,葉問天臉不紅,氣不喘,再看小胖,臉上已經出現了紅色,不過小胖不服,還要繼續喝,叫過來葉輕柔,在零花錢的誘惑下,葉輕柔爽快的點了點頭,然後出去買酒。
這一頓酒,兩個人整整喝了四個小時,一直到半夜,葉問天還是什麽事情沒有,小胖已經躺在了地上,嘴裏說著胡話。
“你啊你,現在還敢和我比喝酒,我能喝死你。”葉問天笑了笑,一隻手把小胖提起來,扔在炕上。
葉問天剛躺到炕上,手機就振動了幾下,打開來看,是熊哥來的短信,大概意思就是地方和藥材已經找好了,明天一早,熊哥就會安排人過來接他。
第二天一早,葉問天淩晨五點就睜開了眼睛,先是在郊區跑了一圈,然後回到家裏吃了兩根張曉梅親手霞的油條。
七點!
葉問天騎著自行車送葉輕柔去上學,不過這一次在學校門口倒是沒有遇到之前的那個少年,囑咐了幾句,葉問天又回去了。
快到家門口的時候,就看到一輛奔馳停在門口,裏麵坐著兩個保鏢,正在竊竊私語,看到葉問天來了,連忙打開車門走下來道:“請問你就是葉問天吧?”
葉問天停下車子,看著兩人,有些陌生,昨天也沒有見過,但還是點了點頭道:“對,是熊哥讓你來接我的?”
兩個保鏢點點頭,葉問天把車子放在家裏,又和張曉梅打了一聲招呼,要出去幾天,進房間一看,小胖還像豬一樣,在呼呼大睡。
葉問天笑罵一句,隨便找了兩件衣服,坐上奔馳車,向市中心開去。
在路上,熊哥又給葉問天打了一個電話,說了一個地址,讓葉問天下車之後自己進去,他壓著藥材,隨後就到。
熊哥說的地方是一個會所,而且還是一個高檔會所,叫“百搭”會所,在整個津門赫赫有名,不少有錢人家的少爺,小姐都往這裏跑。
“百搭”會所裝修豪華,總共分為三層,一層是跳舞的,二層左半邊是歌廳,右半邊是客房,三層是辦公室,沒有特殊允許,連一般的工作人員,都不允許進去。
一個小時後,車輛在百搭門口停下,這個時候剛上午,會所還沒有開門,不過也能時不時的看見一個個少爺,公子抱著粉枝豔抹的女郎,在會所裏出來。
“就是這裏了,老板說讓你自己進去。”保鏢麵無表情道。
葉問天打開車門下車,先是習慣性的左右看了一眼,然後整理了一下自認為還算是不錯的衣服,大步向會所走去。
“你快看,穿著幾百塊的地攤衣服,還來百搭會所,這不會是真的吧?還是昨天晚上我喝多了,頭暈眼花看錯了。”
“你沒有看錯,不過現在是上午,他可能是來應聘打掃衛生或者服務員的,我們不用理會,走,我帶你去看看給你買的房子。”
葉問天雖然穿的獨特,也有不少人看到他,但是都沒有在意,也沒人上去和他說話,都是一個想法,來這裏應聘的。
“砰砰砰!”
葉問天敲了幾下會所的玻璃門,大聲問道:“有人嗎?”
沒人說話,更沒人出來開門,然後葉問天又敲了不下四,五遍,剛想給熊哥打個電話問問,一個少女打著哈欠開了門。
“催什麽催,催魂呢?”少女沒好氣的說道。
“額!那個……”
葉問天的話還沒有說完,就被打斷了:“什麽這個那個的,來應聘的是不是?現在經理不在,你晚上再來吧。”
說完話,少女就要再次把門關上,一邊關門,一邊嘀咕著:“真是的,不知道會所每天要開到淩晨六點嗎?現在正是休息時間,真是擾人清夢,不行了,我要繼續回去夢帥哥去了。”
“啪!”
玻璃門被再次關上,葉問天有些尷尬,舉著手,敲門不合適,不敲門也不合適,不過最終葉問天還是敲了敲門,畢竟熊哥的事,才是大事,如果境界,戰鬥力上不去,連葉問天都有可能死亡。
“砰砰砰!”
葉問天又敲了一次,等了一會兒,還想再敲,玻璃門突然打開了,少女凶巴巴的道:“我說你這人到底有完沒完,現在是會所關門的時間,都讓你晚上再來了。”
“那個,我不是來應聘的,也不是來玩的,是熊哥讓我來的。”葉問天解釋道。
“熊哥?哪個熊哥啊?好少女才問了一半,突然就愣住了,大腦也在瞬間清醒,“你說的熊哥,是不是津門熊哥?你叫葉問天,是熊哥讓你今天過來的?”
葉問天點點頭,總算是解釋清楚了,要不然還真的要給熊哥打個電話。
少女一拍額頭,暗罵自己把這件事忘記的死死的,昨天半夜,熊哥親自打的電話,還是她親自接的,結果晚上太忙,就把這件事給忘了。